关于“TH04单元10-02、10-06海会路东、花园东路两侧地块全过程代建开发项目”招标文件提问的回复四及延期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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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TH04单元10-02、10-06海会路东、花园东路两侧地块全过程代建开发项目”招标文件提问的回复四及延期通知

各投标人:

“TH04单元10-02、10-06( (略) 东、 (略) 两侧)地块全过程代建开发项目(项目编号:H5GC24A01G040)”招标文件提问回复及延期通知如下:

一、提问回复

提问1: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问:施工负责人是否为总包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是否有A/B/C等级要求。

回复:施工负责人指施工总承包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指建安B证。

提问2:若因*方原因延误工期的,开发建设周期目标相应延长若因*方原因延误工期的,增加的成本增加如何支付。

回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提出申请,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审计单位审核后按程序办理。

提问3:委托方违约责任中并未对逾期支付管理费营销费有处罚/其他约定,如不能支付管理费营销费如何处理。

回复:在超过约定付款时间六个月后,第七个月起按银行同期一年内LPR贷款利率计算并支付该笔费用的利息。

提问4:项目除总包明确外,管理费营销费设计费是否在项目开盘前有预付款或定金。

回复:详见“关于“TH04单元10-02、10-06( (略) 东、 (略) 两侧)地块全过程代建开发项目”招标文件提问的回复”中提问2的回复。

提问5:第五条 财务和资金管理税收筹划、土地增值税清算及缴纳相关工作由*方负责实施;*方根据项目建设需要编制项目年度资金使用计划;项目年度管理费用预算由*方制定;文件中项目财务和资金全权*方负责,*方财务人员配置和职责有无要求。

回复:*方仅指派财务负责人,投标人在满足项目需求的基础上自行配备专业财务团队,配合*方财务负责人工作。*方职责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提问6:P91:委托管理服务期限 1460 日历天 。注:本项目分两期开发,先开发10-06地块,当去化率未达到中标人承诺去化率时,招标人有权不再开发10-02地块,并终止合同,进行相关费用结算。

【反馈】分两期开发,当去化率未达到中标人承诺去化率时,这具体界定是一期必须在去化90%以上才能开发二期,通常达到80%以上剩余顶底楼层去化周期相对较慢,应开发二期来补货,达到90%才能开发二期不合理。

回复:去化率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本条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提问7:P92:③营销费是指直接为销售目的而产生的费用,包括分销费、全民经纪人费、营销系统行政性费,销售展示中心水电费、案场物业费,临时展厅租赁费、设计、装修和装饰费,市场研究费公共关系维护费用,媒介广告费,策划及咨询费,推广活动费,业务招待费,销售资料费,销售系统使用费,促销费,物料印刷费,包装制作费,沙盘设计及制作费、品牌展示馆设计及制作费

【反馈】营销费中提及设计、装修和装饰费,市场研究费公共关系维护费用、品牌展示馆设计及制作费等费用分类在原测算模版中还缺失,费用在原基础上需有增加,水电费、临展等费用是否列支在内还是在开发建设成本中。

回复:水电费、临展等费用包含在营销费中,本条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提问8:协议中第二十九条 付款(1)全过程代建管理费用进度款“以项目当期开发节点为依据,每批次按对应货值比例支付固定管理服务费(费率为 1.5%)。”中批次是以什么界定,管理费用金额怎么计算。

回复:批次为项目实际开售批次,计算方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提问9:若合同周期满,楼盘未清盘,*方未选择继续合作销售,后续*方出售的金额计提是否按照原点数执行?

回复:按招标文件P52第二十六条合同终止及后续事项执行,后续合同条款由双方另行协商。

提问10:若每一楼栋自推售后十二个月内去化率未达到上述承诺时,每栋楼去化率每低 1%,违约扣款 0.5 万,从对应代建管理费用中予以扣除,最高不超过代建管理费用浮动部分的10%。【该项罚款最高上限指的是如果没完成,是单楼栋还是整体最多罚款按代建管理费用浮动部分的10%计算?也就是上限罚款金额*】

回复:按实际开售批次货值的代建管理费用浮动部分的10%计算。

提问11:全过程代管代建服务费最终结算时由固定服务费和浮动服务费组成,固定服务费费率为 1.5%,浮动服务费费率为 1.5%,其中浮动服务费当去化率达 70%,支付40%,去化率达 80%,支付至 80%,去化率达 90%及以上,支付至100%。【如果发生第1种情形,是不是只要最终100%去化,就可以全额拿到。是否需要在要求的销售周期内去化完毕,若超出周期如何计算?】

回复:各楼栋在销售期内未达到承诺去化率的,按招标文件条款扣除相对应的浮动服务费;超出合同服务期的,根据招标文件P52第二十六条合同终止及后续事项执行,后续合同条款由双方另行协商。

提问12:(服务期内已销售部分的销售额+可售未销售部分货值×50%)×全过程代管代建服务费费率3%。 【是不是哪怕楼栋全部竣工,只要超出销售周期,未售货值均按5折计提,超出周期后销售能否全额计提?】

回复:合同服务期内按招标文件执行,超出合同服务期的,根据招标文件P52第二十六条合同终止及后续事项执行,后续合同条款由双方另行协商。

提问13:全过程代建管理费用,以项目当期开发节点为依据,每批次按对应货值比例支付固定管理服务费(费率为1.5%)。【这里的对应货值指的是当下已售?还是对应开发楼栋的整栋货值?】

回复:固定管理服务费按对应开发楼栋的整栋货值计算。

提问14:如果多家联合中标,工程延期罚款谁承担?

回复:根据招标文件约定,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部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延期通知

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24年7月3日上午9时00分。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太湖县 (略)

地址: (略) 太湖县晋熙 (略)

联系人:舒先生

联系方式:0556-*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 (略)

地址: (略) 包河大道236号招标集团大厦

联系人:胡自立、王长飞

联系方式:*、*

2024年06月17日

各投标人:

“TH04单元10-02、10-06( (略) 东、 (略) 两侧)地块全过程代建开发项目(项目编号:H5GC24A01G040)”招标文件提问回复及延期通知如下:

一、提问回复

提问1: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问:施工负责人是否为总包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是否有A/B/C等级要求。

回复:施工负责人指施工总承包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指建安B证。

提问2:若因*方原因延误工期的,开发建设周期目标相应延长若因*方原因延误工期的,增加的成本增加如何支付。

回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提出申请,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审计单位审核后按程序办理。

提问3:委托方违约责任中并未对逾期支付管理费营销费有处罚/其他约定,如不能支付管理费营销费如何处理。

回复:在超过约定付款时间六个月后,第七个月起按银行同期一年内LPR贷款利率计算并支付该笔费用的利息。

提问4:项目除总包明确外,管理费营销费设计费是否在项目开盘前有预付款或定金。

回复:详见“关于“TH04单元10-02、10-06( (略) 东、 (略) 两侧)地块全过程代建开发项目”招标文件提问的回复”中提问2的回复。

提问5:第五条 财务和资金管理税收筹划、土地增值税清算及缴纳相关工作由*方负责实施;*方根据项目建设需要编制项目年度资金使用计划;项目年度管理费用预算由*方制定;文件中项目财务和资金全权*方负责,*方财务人员配置和职责有无要求。

回复:*方仅指派财务负责人,投标人在满足项目需求的基础上自行配备专业财务团队,配合*方财务负责人工作。*方职责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提问6:P91:委托管理服务期限 1460 日历天 。注:本项目分两期开发,先开发10-06地块,当去化率未达到中标人承诺去化率时,招标人有权不再开发10-02地块,并终止合同,进行相关费用结算。

【反馈】分两期开发,当去化率未达到中标人承诺去化率时,这具体界定是一期必须在去化90%以上才能开发二期,通常达到80%以上剩余顶底楼层去化周期相对较慢,应开发二期来补货,达到90%才能开发二期不合理。

回复:去化率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本条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提问7:P92:③营销费是指直接为销售目的而产生的费用,包括分销费、全民经纪人费、营销系统行政性费,销售展示中心水电费、案场物业费,临时展厅租赁费、设计、装修和装饰费,市场研究费公共关系维护费用,媒介广告费,策划及咨询费,推广活动费,业务招待费,销售资料费,销售系统使用费,促销费,物料印刷费,包装制作费,沙盘设计及制作费、品牌展示馆设计及制作费

【反馈】营销费中提及设计、装修和装饰费,市场研究费公共关系维护费用、品牌展示馆设计及制作费等费用分类在原测算模版中还缺失,费用在原基础上需有增加,水电费、临展等费用是否列支在内还是在开发建设成本中。

回复:水电费、临展等费用包含在营销费中,本条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提问8:协议中第二十九条 付款(1)全过程代建管理费用进度款“以项目当期开发节点为依据,每批次按对应货值比例支付固定管理服务费(费率为 1.5%)。”中批次是以什么界定,管理费用金额怎么计算。

回复:批次为项目实际开售批次,计算方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提问9:若合同周期满,楼盘未清盘,*方未选择继续合作销售,后续*方出售的金额计提是否按照原点数执行?

回复:按招标文件P52第二十六条合同终止及后续事项执行,后续合同条款由双方另行协商。

提问10:若每一楼栋自推售后十二个月内去化率未达到上述承诺时,每栋楼去化率每低 1%,违约扣款 0.5 万,从对应代建管理费用中予以扣除,最高不超过代建管理费用浮动部分的10%。【该项罚款最高上限指的是如果没完成,是单楼栋还是整体最多罚款按代建管理费用浮动部分的10%计算?也就是上限罚款金额*】

回复:按实际开售批次货值的代建管理费用浮动部分的10%计算。

提问11:全过程代管代建服务费最终结算时由固定服务费和浮动服务费组成,固定服务费费率为 1.5%,浮动服务费费率为 1.5%,其中浮动服务费当去化率达 70%,支付40%,去化率达 80%,支付至 80%,去化率达 90%及以上,支付至100%。【如果发生第1种情形,是不是只要最终100%去化,就可以全额拿到。是否需要在要求的销售周期内去化完毕,若超出周期如何计算?】

回复:各楼栋在销售期内未达到承诺去化率的,按招标文件条款扣除相对应的浮动服务费;超出合同服务期的,根据招标文件P52第二十六条合同终止及后续事项执行,后续合同条款由双方另行协商。

提问12:(服务期内已销售部分的销售额+可售未销售部分货值×50%)×全过程代管代建服务费费率3%。 【是不是哪怕楼栋全部竣工,只要超出销售周期,未售货值均按5折计提,超出周期后销售能否全额计提?】

回复:合同服务期内按招标文件执行,超出合同服务期的,根据招标文件P52第二十六条合同终止及后续事项执行,后续合同条款由双方另行协商。

提问13:全过程代建管理费用,以项目当期开发节点为依据,每批次按对应货值比例支付固定管理服务费(费率为1.5%)。【这里的对应货值指的是当下已售?还是对应开发楼栋的整栋货值?】

回复:固定管理服务费按对应开发楼栋的整栋货值计算。

提问14:如果多家联合中标,工程延期罚款谁承担?

回复:根据招标文件约定,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部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延期通知

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24年7月3日上午9时00分。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太湖县 (略)

地址: (略) 太湖县晋熙 (略)

联系人:舒先生

联系方式:0556-*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 (略)

地址: (略) 包河大道236号招标集团大厦

联系人:胡自立、王长飞

联系方式:*、*

2024年0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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