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延中学改扩建工程——1#教学楼及报告厅、2#学生宿舍楼A答疑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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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延中学改扩建工程——1#教学楼及报告厅、2#学生宿舍楼A答疑文件

季延中学改扩建工程——1#教学楼及报告厅、2#学生宿舍楼A

答疑纪要(三)

致各位投标人:

季延中学改扩建工程——1#教学楼及报告厅、2#学生宿舍楼A(晋建施招*),现发布答疑纪要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第 3 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三节定标办法正文修改如下:

1.定标规则

1.1定标应当坚持择优与竞价相结合,择优为主。定标过程应严格按照定标规则和相关规定执行,不得临时改变既定的定标规则和定标方案。

1.2定标规则包括定标委员会的组建、定标时限、定标办法、定标要素(包括子要素)。

2.定标程序

定标按以下程序进行。

2.1组建定标委员会

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根据有关规定组建,总人数为五人或以上单数。

2.2定标委员会严格按照定标规则和相关规定定标,确定中标人。

3.定标时限

招标人应当自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定标委员 (略) (略) 进行定标。不能按时定标的,应当通过公共 (略) 公示延期原因和新的定标时间。

4.定标办法

4.1定标要素见定标办法前附表第1 项。

4.2定标以票决方式进行,由招标人自主选择,主要有“票决淘汰定标法”、“要素票决定标法”、“评分法”等。

“票决淘汰定标法”是由定标委员会按照定标要素排序,以逐轮投票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定标候选人给予票决通过,对不符合条件的定标候选人直接给予淘汰,直至最后一家定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

“要素票决定标法”按照定标要素逐轮投票,对符合条件的定标候选人给予投票,以每轮得票数 X 权重,累计得票最多的确定中标人;

“评分法”是按照定标要素进行打分,由单项得分×权重,累加得出总分,总分最高的确定为中标人。

5.确定中标人

5.1定标委员会按照定标方案中采用的定量评审标准及权重,以定标方案中确定的定标票决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人并排序。

5.2定标结束后,定标委员会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定标报告。

5.3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定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人。

5.4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从进入定标票决范围的其他定标候选人中,由原定标委员会采用原定标方案规定的票决方式,重新确定中标人:

①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

②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

③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投标等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6.监督

招标人负责组建监督小组,对“评定分离”招投标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督小组应当在招投标工作结束后负责编制本招标项目的监督报告。

7.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履约能力,自行选择承诺,若中标后无法按所承诺的内容执行,招标人按以下方式之一对投标人进行处罚:

①招标人有权处以50-*元违约金,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②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并解除合同。

8.附则

8.1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

8.2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无义务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就其未中标的原因作出解释。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得向定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招标人询问定标过程的情况或索要相关材料。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3.1(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修改为:

①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和内容含有电梯、空调、消防、智能化等专业工程的,则必须向发包人提供免费的操作人员培训课程,直至操作人员可以熟练掌握设备的操作为止,并要求专业承包人直接向发包人提供保修服务,但不能免除承包人的责任;同时,承包人还应向发包人提供工程保修期满之后的设备维护维修的计划和优惠的收费承诺。

②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应当详细了解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采取适当措施予以保护。如果发生毁损灭失事件的,承包人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并使发包人免受任何损失,包括经济和名誉。

③发包人需要时,可能对施工做出某些限制和配合要求,承包人应按照要求做出必要的配合,并承担可能因此而引起工效降低需增加的费用。承包人应将施工用水设计图纸和详细的说明书提交给监理工程师,以便审查和批准。 (略) 及用水设施必 (略) 有关安装、使用及维修的规定,承包人对所使用的供水设施的设计、安装、维修和管理负责,并确保其安全可靠。

④施工前,承包人应认真研究设计图纸内容,考察施工现场,调查收集有关资料,对施工区域内各监测断面的基层表面高程进行测量,并将结果报送监理工程师核查。

⑤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若有发现设计图纸缺陷,应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并立即停止缺陷部位的施工,否则,造成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⑥承包人应当服从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的现场管理和协调工作,合理调动资源,保障工期目标的实现,保证设备调试和系统联调的顺利进行。

⑦承包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水电安装负责人必须参加工程例会,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24小时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并在获得发包人批准后方可缺席。

⑧承包人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有权要求及时更换,承包人在收到书面通知后必须在24小时内将其调离本工程范围。同时,承包人应在48小时内用经发包人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人员。

a.对施工进度及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

b.专业水平达不到岗位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的施工人员;

c.不能积极配合发包人正常工作者;

d.违反发包人或承包人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

e.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

f.与投标书及本合同规定名册不符者;

g,与本工程施工无关及对本工程产生不良影响的其他人员。

⑨承包人应有防备临时断电措施,现场配备备用发电机,在临时断电时能够提供施工电力,由此产生的费用在投标报价中应予以充分考虑,非发包人责任造成的断电引起的工期延误及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⑩本工程项目严格执行《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建筑(2016)34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规定,承包人应加强工程项目劳务工人实名制组织管理。

?“承包人须严格执行《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六部门关 (略) 工程建设领域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泉人社(2019)76号),按规定到项目所在地开户银行开设工资专户、签订《专用账户资金管理协议》、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建立考勤管理制度等。”。

?“承包人须严格执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9)18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22)59号)、《福建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2023年版)》(闽建(2023)15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人社发(2021)3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人社发(2022)1号)、《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六部门关 (略) 工程建设领域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泉人社(2019)76号)和《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建施工项目深入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的通知》(晋政办(2017)38号)、《 (略) 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 (略) 工程建设领域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工资专用账户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晋企薪联办(2019)2号)规定,创建“无欠薪项目部”,落实施工项目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承包人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及时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并承担相应责任和费用。施工过程中,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发生扰民、对施工场地周边居民人身和财产造成损害、产生纠纷的,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赔偿、损失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因此导致的工期延误不予顺延。承包人拒不履行赔偿责任的,发包人有权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或从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中支取相应款项,不足部分有权向承包人追偿。

三、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2.2.1.修改如下:

12.2.1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本合同工程预付款为签约合同价的15%。

预付款支付期限:本工程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发包人一次性支付预付款至共管账户。承包人不得将预付款用于与本工程无关的支出或转移到本项目工程以外,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监督承包人对该项费用的使用,如经查实承包人滥用预付款,发包人有权立即从履约担保中扣回,并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预付款总额的 20%作为违约金。

承包人应于签订合同前与发包人在工程所在地设立共管账户,用于本项目工程款项专款账户。该账户中的款项支出须经发包人及承包人共同确认。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工程进度款(不含预付款)累计支付达签约合同价的 30%时,发包人按照当月应支付承包人工程进度款的 50%扣回预付款,直至全部扣回预付款后,按合同规定支付进度款;若工程竣工验收前预付款未全部扣回的,则在竣工验收合格当期工程进度款中一次性扣回。

四、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4.1过程结算”修改内容如下:

14.1.1“过程结算节点”如下:①所有楼栋主体结构封顶;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修改为:①所有楼栋主体结构封顶。

“14.1过程结算”中的“当期过程结算价款支付款项包括:”的内容修改为:工程完成当期过程结算后,发包人支付至当期过程结算价款的85%的工程款(含设计变更、签证等原因增加部分及主材价格调整部分,在工程过程结算时一并调整)。但已完节点价款(包括当期与此前的过程结算价款之和)超过相应已完节点概算的,超过部分金额暂不支付并列入竣工结算。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调整概算的,由发包人在竣工结算前完成。已完节点价款未超过相应节点概算的,则此前未支付金额列入当期过程结算价款一并支付。”

五、本工程的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均顺延至:2024年07月04日09时30分00秒

本答疑纪要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答疑纪要内容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 (略) 季延中学(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天畅 (略)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2024年06月17日

季延中学改扩建工程——1#教学楼及报告厅、2#学生宿舍楼A

答疑纪要(三)

致各位投标人:

季延中学改扩建工程——1#教学楼及报告厅、2#学生宿舍楼A(晋建施招*),现发布答疑纪要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第 3 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三节定标办法正文修改如下:

1.定标规则

1.1定标应当坚持择优与竞价相结合,择优为主。定标过程应严格按照定标规则和相关规定执行,不得临时改变既定的定标规则和定标方案。

1.2定标规则包括定标委员会的组建、定标时限、定标办法、定标要素(包括子要素)。

2.定标程序

定标按以下程序进行。

2.1组建定标委员会

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根据有关规定组建,总人数为五人或以上单数。

2.2定标委员会严格按照定标规则和相关规定定标,确定中标人。

3.定标时限

招标人应当自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定标委员 (略) (略) 进行定标。不能按时定标的,应当通过公共 (略) 公示延期原因和新的定标时间。

4.定标办法

4.1定标要素见定标办法前附表第1 项。

4.2定标以票决方式进行,由招标人自主选择,主要有“票决淘汰定标法”、“要素票决定标法”、“评分法”等。

“票决淘汰定标法”是由定标委员会按照定标要素排序,以逐轮投票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定标候选人给予票决通过,对不符合条件的定标候选人直接给予淘汰,直至最后一家定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

“要素票决定标法”按照定标要素逐轮投票,对符合条件的定标候选人给予投票,以每轮得票数 X 权重,累计得票最多的确定中标人;

“评分法”是按照定标要素进行打分,由单项得分×权重,累加得出总分,总分最高的确定为中标人。

5.确定中标人

5.1定标委员会按照定标方案中采用的定量评审标准及权重,以定标方案中确定的定标票决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人并排序。

5.2定标结束后,定标委员会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定标报告。

5.3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定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人。

5.4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从进入定标票决范围的其他定标候选人中,由原定标委员会采用原定标方案规定的票决方式,重新确定中标人:

①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

②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

③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投标等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6.监督

招标人负责组建监督小组,对“评定分离”招投标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督小组应当在招投标工作结束后负责编制本招标项目的监督报告。

7.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履约能力,自行选择承诺,若中标后无法按所承诺的内容执行,招标人按以下方式之一对投标人进行处罚:

①招标人有权处以50-*元违约金,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②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并解除合同。

8.附则

8.1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

8.2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无义务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就其未中标的原因作出解释。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得向定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招标人询问定标过程的情况或索要相关材料。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3.1(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修改为:

①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和内容含有电梯、空调、消防、智能化等专业工程的,则必须向发包人提供免费的操作人员培训课程,直至操作人员可以熟练掌握设备的操作为止,并要求专业承包人直接向发包人提供保修服务,但不能免除承包人的责任;同时,承包人还应向发包人提供工程保修期满之后的设备维护维修的计划和优惠的收费承诺。

②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应当详细了解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采取适当措施予以保护。如果发生毁损灭失事件的,承包人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并使发包人免受任何损失,包括经济和名誉。

③发包人需要时,可能对施工做出某些限制和配合要求,承包人应按照要求做出必要的配合,并承担可能因此而引起工效降低需增加的费用。承包人应将施工用水设计图纸和详细的说明书提交给监理工程师,以便审查和批准。 (略) 及用水设施必 (略) 有关安装、使用及维修的规定,承包人对所使用的供水设施的设计、安装、维修和管理负责,并确保其安全可靠。

④施工前,承包人应认真研究设计图纸内容,考察施工现场,调查收集有关资料,对施工区域内各监测断面的基层表面高程进行测量,并将结果报送监理工程师核查。

⑤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若有发现设计图纸缺陷,应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并立即停止缺陷部位的施工,否则,造成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⑥承包人应当服从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的现场管理和协调工作,合理调动资源,保障工期目标的实现,保证设备调试和系统联调的顺利进行。

⑦承包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水电安装负责人必须参加工程例会,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24小时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并在获得发包人批准后方可缺席。

⑧承包人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有权要求及时更换,承包人在收到书面通知后必须在24小时内将其调离本工程范围。同时,承包人应在48小时内用经发包人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人员。

a.对施工进度及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

b.专业水平达不到岗位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的施工人员;

c.不能积极配合发包人正常工作者;

d.违反发包人或承包人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

e.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

f.与投标书及本合同规定名册不符者;

g,与本工程施工无关及对本工程产生不良影响的其他人员。

⑨承包人应有防备临时断电措施,现场配备备用发电机,在临时断电时能够提供施工电力,由此产生的费用在投标报价中应予以充分考虑,非发包人责任造成的断电引起的工期延误及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⑩本工程项目严格执行《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建筑(2016)34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规定,承包人应加强工程项目劳务工人实名制组织管理。

?“承包人须严格执行《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六部门关 (略) 工程建设领域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泉人社(2019)76号),按规定到项目所在地开户银行开设工资专户、签订《专用账户资金管理协议》、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建立考勤管理制度等。”。

?“承包人须严格执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9)18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22)59号)、《福建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2023年版)》(闽建(2023)15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人社发(2021)3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人社发(2022)1号)、《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六部门关 (略) 工程建设领域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泉人社(2019)76号)和《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建施工项目深入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的通知》(晋政办(2017)38号)、《 (略) 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 (略) 工程建设领域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工资专用账户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晋企薪联办(2019)2号)规定,创建“无欠薪项目部”,落实施工项目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承包人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及时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并承担相应责任和费用。施工过程中,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发生扰民、对施工场地周边居民人身和财产造成损害、产生纠纷的,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赔偿、损失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因此导致的工期延误不予顺延。承包人拒不履行赔偿责任的,发包人有权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或从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中支取相应款项,不足部分有权向承包人追偿。

三、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2.2.1.修改如下:

12.2.1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本合同工程预付款为签约合同价的15%。

预付款支付期限:本工程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发包人一次性支付预付款至共管账户。承包人不得将预付款用于与本工程无关的支出或转移到本项目工程以外,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监督承包人对该项费用的使用,如经查实承包人滥用预付款,发包人有权立即从履约担保中扣回,并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预付款总额的 20%作为违约金。

承包人应于签订合同前与发包人在工程所在地设立共管账户,用于本项目工程款项专款账户。该账户中的款项支出须经发包人及承包人共同确认。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工程进度款(不含预付款)累计支付达签约合同价的 30%时,发包人按照当月应支付承包人工程进度款的 50%扣回预付款,直至全部扣回预付款后,按合同规定支付进度款;若工程竣工验收前预付款未全部扣回的,则在竣工验收合格当期工程进度款中一次性扣回。

四、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4.1过程结算”修改内容如下:

14.1.1“过程结算节点”如下:①所有楼栋主体结构封顶;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修改为:①所有楼栋主体结构封顶。

“14.1过程结算”中的“当期过程结算价款支付款项包括:”的内容修改为:工程完成当期过程结算后,发包人支付至当期过程结算价款的85%的工程款(含设计变更、签证等原因增加部分及主材价格调整部分,在工程过程结算时一并调整)。但已完节点价款(包括当期与此前的过程结算价款之和)超过相应已完节点概算的,超过部分金额暂不支付并列入竣工结算。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调整概算的,由发包人在竣工结算前完成。已完节点价款未超过相应节点概算的,则此前未支付金额列入当期过程结算价款一并支付。”

五、本工程的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均顺延至:2024年07月04日09时30分00秒

本答疑纪要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答疑纪要内容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 (略) 季延中学(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天畅 (略)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2024年0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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