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高新园区广源热力有限公司供热环保设施改造工程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大连高新园区广源热力有限公司供热环保设施改造工程

监督部门: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 (略) 建设管理局
监督部门联系人:王工
监督部门电话:0411-*
标段(包)名称:大连高新园区广源热力有限公司供热环保设施改造工程-超低排放改造工程EPC总承包三标段
标段(包)编号:**
原开标时间:2024-06-24T01:30:00.000+0000
修改后的开标时间:2024-07-03T01:30:00.000+0000
文件澄清与修改其他内容:1、一标段:原招标文件中有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体现在设备购置安装费中,即原设备购置安装费中多了部分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现将各项费用调整如下: (1)设备购置安装费由原来的2933.*元调整为2619.*元; (2)建筑安装费由原来的1835.*元调整为2148.*元; (3)一标段计费额不变,仍为4768.*元不变; (4)设备购置安装清单不变。 2、二标段:原招标文件中有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体现在设备购置安装费中,即原设备购置安装费中多了部分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现将各项费用调整如下: (1)设备购置安装费由原来的805.*元调整为726.*元; (2)建筑安装费由原来的604.*元调整为683.*元; (3)二标段计费额不变,仍为1410.*元; (4)设备购置安装清单不变。 3、三标段:原招标文件中有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体现在设备购置安装费中,即原设备购置安装费中多了部分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现将各项费用调整如下: (1)设备购置安装费由原来的775.*元调整为697.*元; (2)建筑安装费由原来的556.*元调整为634.*元; (3)三标段计费额不变,仍为1331.*元; (4)设备购置安装清单不变。 4、本项目三个标段脱硫系统工艺均采用:塔内石灰-石膏湿法脱硫工艺,文件中与此不一致的均按本次答疑为准。 5、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调整为:2024年7月3日9:30(北京时间)。 6、本项目三个标段的工期均调整为:2024年7月11日开工至2024年10月20日竣工(101日历天,包含设计周期)。各单位在投标时均须按照本次答疑的工期进行响应,若出现不一致情况,按废标处理。 7、初步设计文本内容进行了相应的修正、调整,详见修订后的初步设计文本。 其他内容不变。 说明:各投标单位须以本次发布的澄清文件为准,并下载本次澄清后的招标文件,以本次澄清后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若未按本次澄清后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将自行承担被废标的风险。
文件澄清与修改编制人:薛淯泷
文件澄清与修改编制人联系电话:0411-*

监督部门: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 (略) 建设管理局
监督部门联系人:王工
监督部门电话:0411-*
标段(包)名称:大连高新园区广源热力有限公司供热环保设施改造工程-超低排放改造工程EPC总承包三标段
标段(包)编号:**
原开标时间:2024-06-24T01:30:00.000+0000
修改后的开标时间:2024-07-03T01:30:00.000+0000
文件澄清与修改其他内容:1、一标段:原招标文件中有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体现在设备购置安装费中,即原设备购置安装费中多了部分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现将各项费用调整如下: (1)设备购置安装费由原来的2933.*元调整为2619.*元; (2)建筑安装费由原来的1835.*元调整为2148.*元; (3)一标段计费额不变,仍为4768.*元不变; (4)设备购置安装清单不变。 2、二标段:原招标文件中有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体现在设备购置安装费中,即原设备购置安装费中多了部分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现将各项费用调整如下: (1)设备购置安装费由原来的805.*元调整为726.*元; (2)建筑安装费由原来的604.*元调整为683.*元; (3)二标段计费额不变,仍为1410.*元; (4)设备购置安装清单不变。 3、三标段:原招标文件中有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体现在设备购置安装费中,即原设备购置安装费中多了部分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现将各项费用调整如下: (1)设备购置安装费由原来的775.*元调整为697.*元; (2)建筑安装费由原来的556.*元调整为634.*元; (3)三标段计费额不变,仍为1331.*元; (4)设备购置安装清单不变。 4、本项目三个标段脱硫系统工艺均采用:塔内石灰-石膏湿法脱硫工艺,文件中与此不一致的均按本次答疑为准。 5、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调整为:2024年7月3日9:30(北京时间)。 6、本项目三个标段的工期均调整为:2024年7月11日开工至2024年10月20日竣工(101日历天,包含设计周期)。各单位在投标时均须按照本次答疑的工期进行响应,若出现不一致情况,按废标处理。 7、初步设计文本内容进行了相应的修正、调整,详见修订后的初步设计文本。 其他内容不变。 说明:各投标单位须以本次发布的澄清文件为准,并下载本次澄清后的招标文件,以本次澄清后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若未按本次澄清后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将自行承担被废标的风险。
文件澄清与修改编制人:薛淯泷
文件澄清与修改编制人联系电话:0411-*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