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市医疗保险经办中心2024年6月至7月政府采购意向-蛟河市医疗保险经办中心关于《年蛟河市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项目招标意向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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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市医疗保险经办中心2024年6月至7月政府采购意向-蛟河市医疗保险经办中心关于《年蛟河市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项目招标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略) 医疗保险经办中心2024年6月至7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元)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备注
1 (略) 医疗保险经办中心 关于《2024-20 (略) 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项目招标意向公开一、招标目的 为进一 (略) 的社会医疗保障体系,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负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略) 实际情况, (略) 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项目进行社会公开招标。本次招标是对 (略) 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资质且 (略) 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 (略) 的选择招标,同时也是对有丰富的与医保部门项目合 (略) 的选择招标,通过此次招标达到 (略) 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的职工得到更好的服务保障为目的。 二、 (略) 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4-20 (略) 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承保项目 预算金额:460万元(以实际缴费为准) 采购需求:通过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选择 1 家商业保险机构, (略) 2024-2026 年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承保业务,并按照现行有关文件规定履行保险责任。 1.保障对象: (略) 2024-2026 (略) 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的人员,2024年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参保人数预计 3.9万人左右(以实际参保人为准)。 2.项目服务期限:三年(2024 年 1 月 1 日零时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二十四时) 3.服务地点: (略) 。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年度内累计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9万元,保额概念)以上, (略) 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赔付,0元-10万元(含10万元,保额概念)赔付比例90%,被保险人自付10%;10万元以上赔付比例95%,被保险人自付5%;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每人每年累计最高赔付金额为41万元(保额概念)(以上级部门政策变化调整为准)。 每一保险年度内,*方对被保险人累计赔付达到大额医疗补充保险最高限额的,在该保险年度*方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赔款计算公式为:赔款=(年度累计总医疗费用-累计自费费用-累计基本医疗起付线金额-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累计达到封顶线时共付段自付金额)*大额给付比例。 三、项目结余返还机制 采购单位与中标单位双方建立结余返还机制,每个结算年度,采购单位可委托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对中标项目的运行情况进行审计,当年大额保险直接盈利率须控制在5%以下(含5%)。若当年度大额保险直接盈利率大于5%,则超出部分返还*方,具体返还金额和返还方式等在结算年度末3个月内通过补充协议予以确定。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直接盈利(亏损)率=(实际保费收入-必需成本-实际赔付金额)/实际保费收入*100% [注:必需成本为中标单位据实列支经营中标项目所发生的费用支出,包括人力成本、硬件设备、软件开发、医疗管理、案件调查、办公运营、宣传培训等各项费用,必需成本最高不超过年度保费的6.5%] 四、其他要求 1、中标的供应商应承担2024年度已经发生的大额理赔支出; 2、中标的供应商应组建不低于8人的项目服务团队,负责收费、结算、查勘、档案管理等相关业务;每年至少组织4次专业团队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查勘,费用由*方承担。 (略) 医疗保险经办中心 **日*2024年12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医疗保险经办中心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略) 医疗保险经办中心2024年6月至7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元)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备注
1 (略) 医疗保险经办中心 关于《2024-20 (略) 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项目招标意向公开一、招标目的 为进一 (略) 的社会医疗保障体系,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负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略) 实际情况, (略) 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项目进行社会公开招标。本次招标是对 (略) 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资质且 (略) 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 (略) 的选择招标,同时也是对有丰富的与医保部门项目合 (略) 的选择招标,通过此次招标达到 (略) 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的职工得到更好的服务保障为目的。 二、 (略) 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4-20 (略) 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承保项目 预算金额:460万元(以实际缴费为准) 采购需求:通过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选择 1 家商业保险机构, (略) 2024-2026 年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承保业务,并按照现行有关文件规定履行保险责任。 1.保障对象: (略) 2024-2026 (略) 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的人员,2024年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参保人数预计 3.9万人左右(以实际参保人为准)。 2.项目服务期限:三年(2024 年 1 月 1 日零时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二十四时) 3.服务地点: (略) 。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年度内累计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9万元,保额概念)以上, (略) 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赔付,0元-10万元(含10万元,保额概念)赔付比例90%,被保险人自付10%;10万元以上赔付比例95%,被保险人自付5%;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每人每年累计最高赔付金额为41万元(保额概念)(以上级部门政策变化调整为准)。 每一保险年度内,*方对被保险人累计赔付达到大额医疗补充保险最高限额的,在该保险年度*方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赔款计算公式为:赔款=(年度累计总医疗费用-累计自费费用-累计基本医疗起付线金额-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累计达到封顶线时共付段自付金额)*大额给付比例。 三、项目结余返还机制 采购单位与中标单位双方建立结余返还机制,每个结算年度,采购单位可委托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对中标项目的运行情况进行审计,当年大额保险直接盈利率须控制在5%以下(含5%)。若当年度大额保险直接盈利率大于5%,则超出部分返还*方,具体返还金额和返还方式等在结算年度末3个月内通过补充协议予以确定。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直接盈利(亏损)率=(实际保费收入-必需成本-实际赔付金额)/实际保费收入*100% [注:必需成本为中标单位据实列支经营中标项目所发生的费用支出,包括人力成本、硬件设备、软件开发、医疗管理、案件调查、办公运营、宣传培训等各项费用,必需成本最高不超过年度保费的6.5%] 四、其他要求 1、中标的供应商应承担2024年度已经发生的大额理赔支出; 2、中标的供应商应组建不低于8人的项目服务团队,负责收费、结算、查勘、档案管理等相关业务;每年至少组织4次专业团队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查勘,费用由*方承担。 (略) 医疗保险经办中心 **日*2024年12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医疗保险经办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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