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仪器招标变更
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仪器招标变更
(略) 州食品药 (略) 检验仪器采购项目(项目编号:ESZFCG2016(G)--H015)于2016 (略) 。 (略) 文件提出质疑,经采购人同意,现对原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规格、参数及要求
作如下变更:
一、对于序号1产品(全自动凝胶净化定量浓缩系统)的“*4.1 AP液位双重液位控制传感器精确定容锥底浓缩腔:传感器全自动精确调节定位,无需人工手动调节。不受样品颜色干扰。”修改为“*4.1 能够精确定容锥底浓缩腔:传感器全自动精确调节定位,无需人工手动调节。不受样品颜色干扰。”。
二、对于序号1产品(全自动凝胶净化定量浓缩系统)的“*4.7 整个浓缩腔的体积不低于110ml,适用于大体积样品的一次性浓缩。”修改为“4.7 整个浓缩腔的体积不低于80ml,适用于大体积样品的一次性浓缩。”,去掉*号,改为一般项。
三、对于序号3产品(三重串联四极杆气质联用仪性)的*号指标,“*2.4.16质量分析器:能独立温控。”修改为“*2.4.16质量分析器或预四极杆:能独立温控。”。
四、对于序号3产品(三重串联四极杆气质联用仪性)的*号指标,*2.4.21质谱面板控制器可显示质谱状态信息及质谱工作参数的输入”修改为“2.4.21质谱面板控制器或操作软件可显示质谱状态信息及质谱工作参数的输入”。去掉*号,改为一般项。
(略) 文件为准。
(略) 州公 (略)
二O一六年七月十三日
(略) 州食品药 (略) 检验仪器采购项目(项目编号:ESZFCG2016(G)--H015)于2016 (略) 。 (略) 文件提出质疑,经采购人同意,现对原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规格、参数及要求
作如下变更:
一、对于序号1产品(全自动凝胶净化定量浓缩系统)的“*4.1 AP液位双重液位控制传感器精确定容锥底浓缩腔:传感器全自动精确调节定位,无需人工手动调节。不受样品颜色干扰。”修改为“*4.1 能够精确定容锥底浓缩腔:传感器全自动精确调节定位,无需人工手动调节。不受样品颜色干扰。”。
二、对于序号1产品(全自动凝胶净化定量浓缩系统)的“*4.7 整个浓缩腔的体积不低于110ml,适用于大体积样品的一次性浓缩。”修改为“4.7 整个浓缩腔的体积不低于80ml,适用于大体积样品的一次性浓缩。”,去掉*号,改为一般项。
三、对于序号3产品(三重串联四极杆气质联用仪性)的*号指标,“*2.4.16质量分析器:能独立温控。”修改为“*2.4.16质量分析器或预四极杆:能独立温控。”。
四、对于序号3产品(三重串联四极杆气质联用仪性)的*号指标,*2.4.21质谱面板控制器可显示质谱状态信息及质谱工作参数的输入”修改为“2.4.21质谱面板控制器或操作软件可显示质谱状态信息及质谱工作参数的输入”。去掉*号,改为一般项。
(略) 文件为准。
(略) 州公 (略)
二O一六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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