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竞争性磋商环卫车辆添加燃油燃气项目废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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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竞争性磋商环卫车辆添加燃油燃气项目废标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 09:43:50

一、采购人名称:洪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环卫车辆添加燃油燃气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CCS00089

四、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日

七、预算总金额:*

八、废标理由:

包1:包1投标供应商数量不符合要求,系统自动废标;包2:包2投标供应商数量不符合要求,系统自动废标

九、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韩剑锋(第1、2包采购人代表)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洪洞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王华

联系电话:0357-*

地址:洪洞县朝阳街(洪洞县政府采购中心)

2、采购人名称:洪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张惠

联系电话:0357-*

地址:洪洞县涧南路1号










一、采购人名称:洪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环卫车辆添加燃油燃气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CCS00089

四、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日

七、预算总金额:*

八、废标理由:

包1:包1投标供应商数量不符合要求,系统自动废标;包2:包2投标供应商数量不符合要求,系统自动废标

九、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韩剑锋(第1、2包采购人代表)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洪洞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王华

联系电话:0357-*

地址:洪洞县朝阳街(洪洞县政府采购中心)

2、采购人名称:洪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张惠

联系电话:0357-*

地址:洪洞县涧南路1号









公告发布时间:** 09:43:50

一、采购人名称:洪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环卫车辆添加燃油燃气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CCS00089

四、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日

七、预算总金额:*

八、废标理由:

包1:包1投标供应商数量不符合要求,系统自动废标;包2:包2投标供应商数量不符合要求,系统自动废标

九、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韩剑锋(第1、2包采购人代表)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洪洞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王华

联系电话:0357-*

地址:洪洞县朝阳街(洪洞县政府采购中心)

2、采购人名称:洪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张惠

联系电话:0357-*

地址:洪洞县涧南路1号










一、采购人名称:洪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环卫车辆添加燃油燃气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CCS00089

四、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日

七、预算总金额:*

八、废标理由:

包1:包1投标供应商数量不符合要求,系统自动废标;包2:包2投标供应商数量不符合要求,系统自动废标

九、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韩剑锋(第1、2包采购人代表)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洪洞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王华

联系电话:0357-*

地址:洪洞县朝阳街(洪洞县政府采购中心)

2、采购人名称:洪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张惠

联系电话:0357-*

地址:洪洞县涧南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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