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人民医院直线加速器附属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2
明光市人民医院直线加速器附属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mgcg*-02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直线加速器附属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12.2 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方付款的条件。”现更正为: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方付款的条件。
2.本项目采购产品已履行进口设备相关论证手续,经核准采购进口产品,但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此更正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明光大道37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安徽百 (略)
地 址: (略) 会峰路72-1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罗道群
电 话:*
0天14小时20分37秒
0天2小时35分45秒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mgcg*-02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直线加速器附属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12.2 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方付款的条件。”现更正为: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方付款的条件。
2.本项目采购产品已履行进口设备相关论证手续,经核准采购进口产品,但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此更正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明光大道37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安徽百 (略)
地 址: (略) 会峰路72-1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罗道群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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