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山生活区危旧房改造1#-2楼及2#楼工程招标变更二
甲山生活区危旧房改造1#-2楼及2#楼工程招标变更二
甲山生活区危旧房改造项目1#-2楼及2# (略) 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变更二
各投标单位:
原来公布的控制价作废,请各投标单位按 (略) :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点击查看>> 3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点击查看>> 3) (略) 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和桂建标〔2016〕16号的规定,按一般计税法计价:
本工程预算总造价为 点击查看>> .69元[其中:预算价 点击查看>> .48元,安全文明施工费 点击查看>> .48元,规费 点击查看>> .67元(其中:社会保险费 点击查看>> .78元,住房公积金费70459.83元,工程排污费48606.06元),增值税 点击查看>> .06元]。
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 点击查看>> .48元[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点击查看>> .48元,规费 点击查看>> .67元(其中:社会保险费 点击查看>> .78元,住房公积金费70459.83元,工程排污费48606.06元),增值税 点击查看>> .06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增值税)高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投标。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增值税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
现按桂造价【2011】6号文规定备案,予以公布,请投标人复核。 (略) 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未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编制的,应在开标前5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 (略) 处理,发现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
招标人:桂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同泽工程 (略)
2016年7月 13日
甲山生活区危旧房改造项目1#-2楼及2# (略) 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变更二
各投标单位:
原来公布的控制价作废,请各投标单位按 (略) :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点击查看>> 3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点击查看>> 3) (略) 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和桂建标〔2016〕16号的规定,按一般计税法计价:
本工程预算总造价为 点击查看>> .69元[其中:预算价 点击查看>> .48元,安全文明施工费 点击查看>> .48元,规费 点击查看>> .67元(其中:社会保险费 点击查看>> .78元,住房公积金费70459.83元,工程排污费48606.06元),增值税 点击查看>> .06元]。
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 点击查看>> .48元[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点击查看>> .48元,规费 点击查看>> .67元(其中:社会保险费 点击查看>> .78元,住房公积金费70459.83元,工程排污费48606.06元),增值税 点击查看>> .06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增值税)高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投标。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增值税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
现按桂造价【2011】6号文规定备案,予以公布,请投标人复核。 (略) 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未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编制的,应在开标前5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 (略) 处理,发现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
招标人:桂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同泽工程 (略)
2016年7月 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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