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管理招标变更
建设工程管理招标变更
(略) (略)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含监理)
招标文件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单位:
一、 现对各投标单位的疑问作如下回复:
1、 (略) (略)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含监理)的招标文件中,第二章评标办法中(五)综合标——2.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信及业绩——(1)……具有国家注册安 (略) 资格的,得1分。提供省、 (略) (略) 门颁发的建设工程类的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证书、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类国家一级建造师证书。
根据国发〔2015〕27号文《 (略) (略) 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已于 * 日起,取消了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 (略) 门也已经不接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延续注册的工作。 (略) 设置此项评分标准是否合理?可否取消。
答:按原 (略) 。
2、评标办法之综合标“企业资信及业绩”(4)规定“ * 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2亿元(或建筑面积70000㎡)及以上的养老、福利机构项目管理的,得1分”和综合标“企业资信及业绩”(5)规定“ * 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2亿元(或建筑面积70000㎡)及以上的养老、福利机构工程监理的,有一个得0.5分,最多得1分”及综合标“拟派项目负责人资信及业绩”(3)规定“ * 日以来,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施工合同价在2亿元(或建筑面积70000㎡)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项目管理,得1分,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施工合同价2亿元(或建筑面积70000㎡)及以上的养老、福利机构的项目管理的得2分,最多得2分”。
(略) (略) 《 (略) 投标改革调整措施的通知》(苏建招办[2016]3号)文件规定:“类似工程通过工程面积、造价、层次、跨度、高度、结构形式、施工工艺、特殊施工技术等量化指标体现,一般只能设置不超过2个量化指标”。本工程是一般性房屋建筑工程,本评标办法设置“养老、福利机构”作为类似工程业绩指标,是违反规定的。
答:《 (略) 投标改革调整措施的通知》(苏建招办[2016]3号)文中对设置同类工程业绩指标的规定是指对资格审查条件中的业绩规定。具体参看“《 (略) 投标改革调整措施的通知》(苏建招办[2016]3号)(五)”。
3、评标办法之资格后审审查标准“拟 (略) 人员资质等级”规定“现场跟踪审计员二名,具有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初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其中:土建专业一名、安装专业一名”。若拟派造价工程师作为跟踪审计人员,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其注册证书上均未载明专业, (略) ?
答:拟派造价工程师作为跟踪审 (略) 的,除提供注册证书外另需提供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上需载明专业。
4、监理投标企业监理人员要 (略) (略) 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 (略) (略) 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略) 营业执照,是否可以
答:可以。
5、本工程评标办法综合标中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业绩均为项目管理业绩,是否可改为项目管理或跟踪审计业绩,如工程未竣工验收,提供业主证明是否认可?
答:按原 (略) 。
6、关于评标办法中“类似工程”的设定问题。
答:本项目资格审查条件中企业业绩为房屋建筑( (略) 房除外)工程。 (略) ,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在评标办法中对承担过“养老、福利”项目管理的作适当加分是合理的。
7、关于评标办法设置“鲁班奖”等的问题。
答:本项目质量目标为创扬子杯及以上,评标办法中对企业获奖项目作适当加分是合理的。现根据实际情况对该条款作相应调整:
原评标办法第(五)项“综合标”第1点“企业资信及业绩”中第(3)条“ * 日以来,企业承接的工程获得“鲁班奖”、 “国家优质工程”或者“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的,有一个得1分,有二个得1.5分,最多得1.5分。(以获奖证书或发文时间为准,同一项目获得上述多个奖项的,只能计算一个获奖工程,不重复计分)。”现修改为:“投标企业承担的工程获得省辖省优、国优(指 “鲁班奖 ”、 “国家优质工程” 、“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奖项的给予加分,其中:省优得0.5分,有效期2年;国优得1分,有效期3年。本项最多得1分,加分时, (略) 报符合要求获奖工程中的最高奖项计分,且只能计算一个获奖工程,不得重复累计(有效期的终止时间为开标当日,以获奖文件或证书时间为准)”
8、关于资格审查标准中设定跟踪审计人员的问题。
答: (略) 。工作内容中包含了跟踪审计的内容,因此,资格审查条件不作调整。
9、关于在监工程的问题。
答:项目负责人、总监、专业监理员、监理员无在监工程;招标文件中P60附件二“无在监工程承诺书”作相应调整(格式见本通知附件)。
10、关于评标办法中监理大纲各项评审要点计分办法的问题。
答:苏建招办 [2014]8号文件规定“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本评标办法是符合规定的。
11、关于评标办法中商务标偏离值计分办法的问题。
答:苏建招办(2016)3号文件第十条规定“每低于基准价 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正偏离扣分标准一般不低于负偏离扣分标准的1.5倍”是对苏规字(2013)4号文件原计分办法的调整,而苏规字(2013)4号文件适用的是施工招投标; (略) 的评标办法在苏建招办(2015)11号文件中作了规定“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 1%,扣减 0.1-0.3分”,故本评标办法是符合规定的。
原评标办法中商务标满分为70分,现修改为商务标满分为70.5分
二、 (略) (略) 分,具有招标文件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补充通知文件报 (略) (略) 备案。
招标人: (略) (略)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招标代理单位: (略) 本源 (略)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三日
(略) (略) (备案章)
(无备案章,本通知书无效)
附件:
无在监工程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我方参加你方的 (工程名称) 项目管理(含监理)(以下简称“本工程”)投标的申请,现我方向你方慎重承诺:
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专业监理员、监理员现均无在监工程,如果我方经 (略) 评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略) 投标监管机构核实,确认拟派项目负责人及监理人员有在监工程,那么取消我方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同意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投标申请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略) (略)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含监理)
招标文件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单位:
一、 现对各投标单位的疑问作如下回复:
1、 (略) (略)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含监理)的招标文件中,第二章评标办法中(五)综合标——2.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信及业绩——(1)……具有国家注册安 (略) 资格的,得1分。提供省、 (略) (略) 门颁发的建设工程类的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证书、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类国家一级建造师证书。
根据国发〔2015〕27号文《 (略) (略) 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已于 * 日起,取消了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 (略) 门也已经不接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延续注册的工作。 (略) 设置此项评分标准是否合理?可否取消。
答:按原 (略) 。
2、评标办法之综合标“企业资信及业绩”(4)规定“ * 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2亿元(或建筑面积70000㎡)及以上的养老、福利机构项目管理的,得1分”和综合标“企业资信及业绩”(5)规定“ * 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2亿元(或建筑面积70000㎡)及以上的养老、福利机构工程监理的,有一个得0.5分,最多得1分”及综合标“拟派项目负责人资信及业绩”(3)规定“ * 日以来,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施工合同价在2亿元(或建筑面积70000㎡)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项目管理,得1分,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施工合同价2亿元(或建筑面积70000㎡)及以上的养老、福利机构的项目管理的得2分,最多得2分”。
(略) (略) 《 (略) 投标改革调整措施的通知》(苏建招办[2016]3号)文件规定:“类似工程通过工程面积、造价、层次、跨度、高度、结构形式、施工工艺、特殊施工技术等量化指标体现,一般只能设置不超过2个量化指标”。本工程是一般性房屋建筑工程,本评标办法设置“养老、福利机构”作为类似工程业绩指标,是违反规定的。
答:《 (略) 投标改革调整措施的通知》(苏建招办[2016]3号)文中对设置同类工程业绩指标的规定是指对资格审查条件中的业绩规定。具体参看“《 (略) 投标改革调整措施的通知》(苏建招办[2016]3号)(五)”。
3、评标办法之资格后审审查标准“拟 (略) 人员资质等级”规定“现场跟踪审计员二名,具有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初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其中:土建专业一名、安装专业一名”。若拟派造价工程师作为跟踪审计人员,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其注册证书上均未载明专业, (略) ?
答:拟派造价工程师作为跟踪审 (略) 的,除提供注册证书外另需提供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上需载明专业。
4、监理投标企业监理人员要 (略) (略) 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 (略) (略) 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略) 营业执照,是否可以
答:可以。
5、本工程评标办法综合标中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业绩均为项目管理业绩,是否可改为项目管理或跟踪审计业绩,如工程未竣工验收,提供业主证明是否认可?
答:按原 (略) 。
6、关于评标办法中“类似工程”的设定问题。
答:本项目资格审查条件中企业业绩为房屋建筑( (略) 房除外)工程。 (略) ,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在评标办法中对承担过“养老、福利”项目管理的作适当加分是合理的。
7、关于评标办法设置“鲁班奖”等的问题。
答:本项目质量目标为创扬子杯及以上,评标办法中对企业获奖项目作适当加分是合理的。现根据实际情况对该条款作相应调整:
原评标办法第(五)项“综合标”第1点“企业资信及业绩”中第(3)条“ * 日以来,企业承接的工程获得“鲁班奖”、 “国家优质工程”或者“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的,有一个得1分,有二个得1.5分,最多得1.5分。(以获奖证书或发文时间为准,同一项目获得上述多个奖项的,只能计算一个获奖工程,不重复计分)。”现修改为:“投标企业承担的工程获得省辖省优、国优(指 “鲁班奖 ”、 “国家优质工程” 、“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奖项的给予加分,其中:省优得0.5分,有效期2年;国优得1分,有效期3年。本项最多得1分,加分时, (略) 报符合要求获奖工程中的最高奖项计分,且只能计算一个获奖工程,不得重复累计(有效期的终止时间为开标当日,以获奖文件或证书时间为准)”
8、关于资格审查标准中设定跟踪审计人员的问题。
答: (略) 。工作内容中包含了跟踪审计的内容,因此,资格审查条件不作调整。
9、关于在监工程的问题。
答:项目负责人、总监、专业监理员、监理员无在监工程;招标文件中P60附件二“无在监工程承诺书”作相应调整(格式见本通知附件)。
10、关于评标办法中监理大纲各项评审要点计分办法的问题。
答:苏建招办 [2014]8号文件规定“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本评标办法是符合规定的。
11、关于评标办法中商务标偏离值计分办法的问题。
答:苏建招办(2016)3号文件第十条规定“每低于基准价 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正偏离扣分标准一般不低于负偏离扣分标准的1.5倍”是对苏规字(2013)4号文件原计分办法的调整,而苏规字(2013)4号文件适用的是施工招投标; (略) 的评标办法在苏建招办(2015)11号文件中作了规定“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 1%,扣减 0.1-0.3分”,故本评标办法是符合规定的。
原评标办法中商务标满分为70分,现修改为商务标满分为70.5分
二、 (略) (略) 分,具有招标文件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补充通知文件报 (略) (略) 备案。
招标人: (略) (略)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招标代理单位: (略) 本源 (略)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三日
(略) (略) (备案章)
(无备案章,本通知书无效)
附件:
无在监工程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我方参加你方的 (工程名称) 项目管理(含监理)(以下简称“本工程”)投标的申请,现我方向你方慎重承诺:
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专业监理员、监理员现均无在监工程,如果我方经 (略) 评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略) 投标监管机构核实,确认拟派项目负责人及监理人员有在监工程,那么取消我方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同意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投标申请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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