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绥县山圩镇第二幼儿园配套设施设备采购的更正公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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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绥县山圩镇第二幼儿园配套设施设备采购的更正公告二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扶绥县山圩镇第二幼儿园配套设施设备采购
品目

货物/设备/办公设备/其他办公设备

采购单位 扶绥县教育局
行政区域 扶绥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6月19日 15:35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5月28日 更正日期 2024年06月19日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庞柔
项目联系电话 0771-*
采购单位 扶绥县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 扶绥县新 (略) 15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李老师 0771-*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扶绥县新宁镇同正大道649号书香华府27号楼1单元303号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庞柔 0771-*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XTD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扶绥县山圩镇第二幼儿园配套设施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二章 采购需求

漏项“序号188,门口防撞栏”

详见更正后的采购需求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资格证明文件组成”

4.本项目预留份额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符合如下之一的:

(1)供应商如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规定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供应商属于监

狱企业的证明材料,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注:①投标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的,或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工程由小 微企业承建的,供应商应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写明为小

微企业;②投标货物全部由监狱企业制造的,或服务由监狱企业承接,工程由监狱企 业承建的,供应商应在其响应文件中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投标货物全部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或服务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 接,工程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建的,供应商应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以上 3 种情形,供应商必须符合其中 1 种。

4.本项目预留份额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符合如下之一的:

(1)供应商如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规定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注:①投标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的,或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工程由小 微企业承建的,供应商应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写明为小微企业;②投标货物由监狱企业制造的,或服务由监狱企业承接,工程由监狱企 业承建的,供应商应在其响应文件中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投标货物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或服务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 接,工程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建的,供应商应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以上 3 种情形,供应商必须符合其中 1 种。

3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 年7 月5日9点30分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文件中涉及以上更正内容的,作相应更正,其他内容不变。

2、网上查询地址:http://**.cn(中国 (略) ) , http://**.cn(广 西壮族自治区 (略) ),http://** (略) (广西·崇左)。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扶绥县教育局     

地址:扶绥县新 (略) 150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 07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扶绥县新宁镇同正大道649号书香华府27号楼1单元303号房            

联系方式:庞柔 07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庞柔

电 话:  077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扶绥县山圩镇第二幼儿园配套设施设备采购
品目

货物/设备/办公设备/其他办公设备

采购单位 扶绥县教育局
行政区域 扶绥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6月19日 15:35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5月28日 更正日期 2024年06月19日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庞柔
项目联系电话 0771-*
采购单位 扶绥县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 扶绥县新 (略) 15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李老师 0771-*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扶绥县新宁镇同正大道649号书香华府27号楼1单元303号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庞柔 0771-*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XTD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扶绥县山圩镇第二幼儿园配套设施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二章 采购需求

漏项“序号188,门口防撞栏”

详见更正后的采购需求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资格证明文件组成”

4.本项目预留份额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符合如下之一的:

(1)供应商如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规定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供应商属于监

狱企业的证明材料,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注:①投标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的,或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工程由小 微企业承建的,供应商应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写明为小

微企业;②投标货物全部由监狱企业制造的,或服务由监狱企业承接,工程由监狱企 业承建的,供应商应在其响应文件中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投标货物全部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或服务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 接,工程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建的,供应商应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以上 3 种情形,供应商必须符合其中 1 种。

4.本项目预留份额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符合如下之一的:

(1)供应商如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规定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注:①投标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的,或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工程由小 微企业承建的,供应商应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写明为小微企业;②投标货物由监狱企业制造的,或服务由监狱企业承接,工程由监狱企 业承建的,供应商应在其响应文件中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投标货物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或服务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 接,工程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建的,供应商应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以上 3 种情形,供应商必须符合其中 1 种。

3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 年7 月5日9点30分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文件中涉及以上更正内容的,作相应更正,其他内容不变。

2、网上查询地址:http://**.cn(中国 (略) ) , http://**.cn(广 西壮族自治区 (略) ),http://** (略) (广西·崇左)。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扶绥县教育局     

地址:扶绥县新 (略) 150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 07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扶绥县新宁镇同正大道649号书香华府27号楼1单元303号房            

联系方式:庞柔 07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庞柔

电 话:  0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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