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区2024年中圈塘等村道路改造工程项目变更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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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寺堡区2024年中圈塘等村道路改造工程项目变更补充公告


一、项目名称:红寺堡区2024年中圈 (略) 改造工程项目

二、首次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5月29日

三、变更内容:

1、招标文件中开标时间由2024年6月19日上午9时00分变更为:2024年6月24日上午9时00分。

2、招标文件中工期由2024年06月28日至2024年10月26日,共计120日历天变更为:2024年07月01日至2024年10月28日,共计120日历天

3、补充说明:投标函附录内容补充

序号

条款名称

合同条款号

约定内容

备注

1

工期

1.1.4.3

2024年07月01日至2024年10月28日,共计120日历天

2

缺陷责任期

1.1.4.5

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6个月

3

逾期交工违约金

11.5

0.02%签约合同价元/天

4

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

11.5

10%签约合同价

5

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

16.1.1

不调价

6

开工预付款金额

17.2.1

10%签约合同价

7

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

17.2.1

不支付

8

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

17.3.3(1)

*元

9

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

17.3.3(2)

按照签订合同当年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略) 场报价利率LPR计算

10

质量保证金

17.4.1

质量保证金金额:合同价的3%。若交工验收时承包人具备上一年度内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评定的最高信用等级,发包人给予1%合同价格质量保证金的优惠。

11

农民工有关条款

见合同条款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内容

12

招标文件中其他合同条款的响应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内容

注: 以上数据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进行填写,不填写或填写不正确以否决投标处理。

其他内容不变。

备注: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 (略) “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各投标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四、本次变更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 (略) 》、《中国 (略) 》上同时发布。

五、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略) 红寺堡区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周鹏鸿

电 话:0953-*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恒信达 (略)

地 址: (略) 阅海商务中心宁夏建 (略) 7楼707

联系人:陈嘉豪、张彩琴

联系电话:0951-*

宁夏恒信达 (略)

2024年06月19日



一、项目名称:红寺堡区2024年中圈 (略) 改造工程项目

二、首次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5月29日

三、变更内容:

1、招标文件中开标时间由2024年6月19日上午9时00分变更为:2024年6月24日上午9时00分。

2、招标文件中工期由2024年06月28日至2024年10月26日,共计120日历天变更为:2024年07月01日至2024年10月28日,共计120日历天

3、补充说明:投标函附录内容补充

序号

条款名称

合同条款号

约定内容

备注

1

工期

1.1.4.3

2024年07月01日至2024年10月28日,共计120日历天

2

缺陷责任期

1.1.4.5

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6个月

3

逾期交工违约金

11.5

0.02%签约合同价元/天

4

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

11.5

10%签约合同价

5

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

16.1.1

不调价

6

开工预付款金额

17.2.1

10%签约合同价

7

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

17.2.1

不支付

8

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

17.3.3(1)

*元

9

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

17.3.3(2)

按照签订合同当年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略) 场报价利率LPR计算

10

质量保证金

17.4.1

质量保证金金额:合同价的3%。若交工验收时承包人具备上一年度内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评定的最高信用等级,发包人给予1%合同价格质量保证金的优惠。

11

农民工有关条款

见合同条款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内容

12

招标文件中其他合同条款的响应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内容

注: 以上数据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进行填写,不填写或填写不正确以否决投标处理。

其他内容不变。

备注: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 (略) “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各投标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四、本次变更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 (略) 》、《中国 (略) 》上同时发布。

五、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略) 红寺堡区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周鹏鸿

电 话:0953-*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恒信达 (略)

地 址: (略) 阅海商务中心宁夏建 (略) 7楼707

联系人:陈嘉豪、张彩琴

联系电话:0951-*

宁夏恒信达 (略)

2024年0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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