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太子湾泓玺大厦项目工程规划许可变更的公示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太子湾泓玺大厦项目工程规划许可变更的公示
(略) (略) 来文申请办理太子湾泓玺大厦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现将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
太子湾泓玺大厦项目位于南山区蛇口太子湾片区,宗地号K203-0038。根据《增补协议书》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本项目总用地面积*.28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60,道路用地面积1253.68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业、文体设施用地;计规定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商业*平方米、文化艺术4000平方米、商务公寓*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144平方米;规定容积率≤5.6;建筑一级覆盖率≤65%;建筑高度≤200米;机动车泊位数477辆。
二、公示内容
本次主要修改内容包括(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一)指标调整
根据面积预查丈意见及建筑设计优化,核增建筑面积指标调整。地上核增面积由3526.79㎡调整为2498.68㎡,主要调整为根据测绘部门面积计算规则,裙房首层(建筑功能为商业、文化艺术)悬挑区域不计入核增建筑面积,设计图纸未改变;地下核增建筑面积由*.94㎡调整为*.00㎡,主要调整为根据测绘部门面积计算规则,更新核增建筑面积指标,建筑功能及布局未改变,不影响停车位数量及业主公共利益;相应调整总建筑面积及相关指标。调整后的核增建筑面积符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 (略) 建设工程(房建类)规划条件核实内部审查要点>的通知》(深规划资源〔2023〕186号)相关要求。
(二)总平面图
根据深化设计图纸,裙房南侧连廊外轮廓调整,净宽未改变;裙房屋面局部建筑高度调整;裙房北侧场地内机动车落客区局部调整等。
三、公示时间和地点
(一)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2024年6月19日—2024年7月2日)
(二)公示地点:
1. (略) 前海管理局e站通大厅(地址: (略) 南 (略) 与月亮湾大道交会处南侧前海深港合作区e站通)。
2.太子湾泓玺大厦项目施工现场。
3. (略) 前 (略) 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 (略) 前海管理局提出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 (略) 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4年7月2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 (略) 前海e站通服务中心提交书面材料;
2.*@*ttp://**.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 (略) 前海管理局将按程序开展下阶段工作。
特此公示。
附件:
1.原工规证、修改后工规证
2.原总平面图、修改后总平面图
3.公众意见征询表
(略)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2024年6月19日
(略) (略) 来文申请办理太子湾泓玺大厦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现将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
太子湾泓玺大厦项目位于南山区蛇口太子湾片区,宗地号K203-0038。根据《增补协议书》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本项目总用地面积*.28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60,道路用地面积1253.68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业、文体设施用地;计规定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商业*平方米、文化艺术4000平方米、商务公寓*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144平方米;规定容积率≤5.6;建筑一级覆盖率≤65%;建筑高度≤200米;机动车泊位数477辆。
二、公示内容
本次主要修改内容包括(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一)指标调整
根据面积预查丈意见及建筑设计优化,核增建筑面积指标调整。地上核增面积由3526.79㎡调整为2498.68㎡,主要调整为根据测绘部门面积计算规则,裙房首层(建筑功能为商业、文化艺术)悬挑区域不计入核增建筑面积,设计图纸未改变;地下核增建筑面积由*.94㎡调整为*.00㎡,主要调整为根据测绘部门面积计算规则,更新核增建筑面积指标,建筑功能及布局未改变,不影响停车位数量及业主公共利益;相应调整总建筑面积及相关指标。调整后的核增建筑面积符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 (略) 建设工程(房建类)规划条件核实内部审查要点>的通知》(深规划资源〔2023〕186号)相关要求。
(二)总平面图
根据深化设计图纸,裙房南侧连廊外轮廓调整,净宽未改变;裙房屋面局部建筑高度调整;裙房北侧场地内机动车落客区局部调整等。
三、公示时间和地点
(一)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2024年6月19日—2024年7月2日)
(二)公示地点:
1. (略) 前海管理局e站通大厅(地址: (略) 南 (略) 与月亮湾大道交会处南侧前海深港合作区e站通)。
2.太子湾泓玺大厦项目施工现场。
3. (略) 前 (略) 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 (略) 前海管理局提出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 (略) 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4年7月2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 (略) 前海e站通服务中心提交书面材料;
2.*@*ttp://**.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 (略) 前海管理局将按程序开展下阶段工作。
特此公示。
附件:
1.原工规证、修改后工规证
2.原总平面图、修改后总平面图
3.公众意见征询表
(略)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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