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澄清修改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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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澄清修改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3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30,* 人民币
评标办法 CQHWCGZHPGF2023[HW]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略) 中医药特色传染病病区建设及中医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 (略) (略) 及中医康复理疗综合楼项目、 (略) (略) 及医养结合病房综合楼项目弱电智能化设备采购及安装补遗文件(0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 (略) 中医药特色传染病病区建设及中医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 (略) (略) 及中医康复理疗综合楼项目、 (略) (略) 及医养结合病房综合楼项目弱电智能化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文件补遗文件通知如下,本次发布的补遗文件中的所有内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文件(01)不一致时,以本补遗文件为准。

一、招标文件凡涉及招标范围的内容均修改为:

以“交钥匙”方式完成 (略) (略) ( (略) (略) )弱电智能化建设项目设计图范围内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综合布线系统、 (略) 络系统、无线AP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门禁管理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入侵报警系统、无线对讲系统、远程会诊系统、信息发布系统、分诊叫号系统、窗口对讲系统、智能导航系统、智慧病房系统、机房工程系统、智能照明系统、超融合系统等。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设备采购,产品、系统的安装,定制开发、调试、测试、测评、验收、与招标人原有系统的对接等工作,并提供驻场服务、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人员培训和其它相关伴随服务等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招标人发出的澄清(答疑)及修改(补遗)等文件为准。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2)目中“投标人资质与实力”内容修改为:

1.投标人具有服务质量评价认证证书(证书认证范围须包含信息系统集成)得3分。

2.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服务交付能力等级证书(证书认证范围须包含信息系统集成实施)的得2分。

3.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认证范围须包含系统集成的设计开发)、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认证范围须包含信息系统硬件、软件的运行维护服务)、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认证范围须包含信息系统硬件、软件的运行维护服务)、隐私信息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认证范围须包含软件开发服务)。每提供1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4分。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三)技术支持资料3.商务部分其他评审资料中提供相应证书或全国认证 (略) 网页查询截图。〕

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2)目中“项目实施团队主要人员”内容修改为:

1.提供本招标项目项目总负责人1名,该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系统架构设计师、系统规划与管理师、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每提供一个证书得0.5分,最多得2分。

2.提供本招标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该技术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系统分析师、系统架构设计师、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每提供一个证书得0.5分,最多得2分。

3.提供本招标项目团队其他成员(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除外)4人,具有综合布线工程师、电气施工员、楼宇自控工程师、设备安装质量员证书之一的,提供一个证书得0.5分,最多得分2分。(项目团队其他成员中同一人员具有以上不同证书不累计计分,不同人员具有以上同一类别证书不累计计分。)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三)技术支持资料3.商务部分其他评审资料中提供上述人员证书扫描件、投标人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2)目中“项目产品制造商资质与能力”第2条内容修改为:

2.为响应国家对制造企业在绿色环保、节能减排、供应链管理等方面的政策要求,本招标项目的任意投标产品制造商被评为绿色工厂或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得3分。

五、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三大条第(二)项第1条内容修改为:

★(1)为方便招标人的统一运维管理,对资源池进行统一管理,投标产品应无缝对接 (略) ,可自动同步信息,集中操作。

(2) (略) 能实现对云主机进行创建、开机、关机、关闭电源、重启电源、挂起、打开控制台、编辑、克隆、制作镜像、热迁移、回收、删除等全生命周期云主机操作。

(3)为了保障后期售后服务的统一性及方便性,本次投标产品(超融合高性能新增节点、超融合大容量新增节点、 (略) 软件、超融合计算虚拟化软件、超融合分布式存储软件),须为同一品牌。

特别提示:本条修改内容详见随本补遗一并发布的附件1,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三条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要求内容以本补遗附件1内容为准。

六、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三大条第(九)项第2条序号(2)内容修改为:

★(2)实现零漫游,确保业务应用在移动过程中,能保持通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特别提示:本条修改内容详见随本补遗一并发布的附件1,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三条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要求内容以本补遗附件1内容为准。

七、投标人在填报《投标函》中的“增值税税率”时,可根据纳税人自身情况填报增值税税率,各投标人所填报的增值税税率不作为评审因素,最终结算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八、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节第14.2.1项中(15)内容修改为:

(15)项目总负责人违约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对于不按要求到岗的,按履约保证金的60%支付违约金,并解除合同;擅自更换项目总负责人的,按签约合同价的1.5%/人·次支付违约金,每次不低于*,累计不超过*;项目总负责人被责令停止执业的,按签约合同价的0.5%/人·次支付违约金,每次不低于*,累计不超过*。

九、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节第14.2.1项中增加(17)内容如下:

(17)项目团队其他成员违约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对于不按要求到岗的,按履约保证金的10%支付违约金,并解除合同;擅自更换项目团队其他成员的,按签约合同价的0.05%/人·次支付违约金,每次不低于*,累计不超过*;项目团队其他成员被责令停止执业的,按签约合同价的0.05%/人·次支付违约金,每次不低于*,累计不超过*。

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第18条中增加以下内容:

18.7项目总负责人和(或)技术负责人若有以下情形,属于卖方违约:1)项目总负责人和(或)技术负责人不按承诺到岗的;2)每月在项目实施现场天数少于15天的;3)卖方未提交项目总负责人和(或)技术负责人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证明的;4)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超过约定时间)的;5)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总负责人和(或)技术负责人的;6)买方有正当理由认为项目总负责人和(或)技术负责人不称职/不履职,且卖方在约定时间内不予更换的。

18.8项目团队其他成员具体要求如下:

18.8.1卖方派驻到项目现场的项目团队其他成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变动,卖方应及时向买方提交项目团队其他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卖方更换项目团队其他成员时,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买方,并征得买方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人员的职称、执业资格、项目管理经验等资料。更换后的项目团队其他成员应当是卖方的正式员工,且在职称、执业资格、项目管理经验等方面不低于原项目团队其他成员。

18.8.2买方有权书面通知卖方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团队其他成员,通知中应当载明要求更换的理由。卖方应在接到更换通知后7天内向买方提出书面的改进报告。买方收到改进报告后仍要求更换的,卖方应在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的7天内进行更换,并将新委派的项目团队其他成员的注册执业资格、职称证书、管理经验等资料书面报送买方审核批准。

18.9项目团队其他成员有以下情形,属于卖方违约:

1)项目团队其他成员不按承诺到岗的;

2)卖方未提交项目团队其他成员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证明的;

3)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超过约定时间)的;

4)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团队其他成员的;

5)买方有正当理由认为项目团队其他成员不称职/不履职,且卖方在约定时间内不予更换的。

十一、删除招标文件第六章第二条第(二)项《技术偏差表》中“(1)设备开启定向*音模式后,可采集以设备为原点,半径≤20m,水平方向±45°视场角内,分贝高于80dB(A)的人声。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三)技术支持资料2.技术支持的其他资料中提供公安部授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首页、尾页、检测机构盖章页、关键页加盖制造商公章。”内容,详见随本补遗一并发布的附件2。

十二、招标文件第六章第二条第(二)项《技术偏差表》中根据本补遗第五条、第六条内容作相应修改,详见随本补遗一并发布的附件2。

十三、本招标项目的图纸以本次发布的为准,详见随本补遗一并发布的附件3。

十四、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调整为2024年7月4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附件1: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三条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要求

附件2:《商务偏差表》、《技术偏差表》

附件3:图纸

招标人: (略) (略) ( (略)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2024年6月19日

递交时间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3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30,* 人民币
评标办法 CQHWCGZHPGF2023[HW]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略) 中医药特色传染病病区建设及中医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 (略) (略) 及中医康复理疗综合楼项目、 (略) (略) 及医养结合病房综合楼项目弱电智能化设备采购及安装补遗文件(0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 (略) 中医药特色传染病病区建设及中医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 (略) (略) 及中医康复理疗综合楼项目、 (略) (略) 及医养结合病房综合楼项目弱电智能化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文件补遗文件通知如下,本次发布的补遗文件中的所有内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文件(01)不一致时,以本补遗文件为准。

一、招标文件凡涉及招标范围的内容均修改为:

以“交钥匙”方式完成 (略) (略) ( (略) (略) )弱电智能化建设项目设计图范围内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综合布线系统、 (略) 络系统、无线AP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门禁管理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入侵报警系统、无线对讲系统、远程会诊系统、信息发布系统、分诊叫号系统、窗口对讲系统、智能导航系统、智慧病房系统、机房工程系统、智能照明系统、超融合系统等。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设备采购,产品、系统的安装,定制开发、调试、测试、测评、验收、与招标人原有系统的对接等工作,并提供驻场服务、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人员培训和其它相关伴随服务等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招标人发出的澄清(答疑)及修改(补遗)等文件为准。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2)目中“投标人资质与实力”内容修改为:

1.投标人具有服务质量评价认证证书(证书认证范围须包含信息系统集成)得3分。

2.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服务交付能力等级证书(证书认证范围须包含信息系统集成实施)的得2分。

3.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认证范围须包含系统集成的设计开发)、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认证范围须包含信息系统硬件、软件的运行维护服务)、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认证范围须包含信息系统硬件、软件的运行维护服务)、隐私信息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认证范围须包含软件开发服务)。每提供1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4分。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三)技术支持资料3.商务部分其他评审资料中提供相应证书或全国认证 (略) 网页查询截图。〕

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2)目中“项目实施团队主要人员”内容修改为:

1.提供本招标项目项目总负责人1名,该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系统架构设计师、系统规划与管理师、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每提供一个证书得0.5分,最多得2分。

2.提供本招标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该技术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系统分析师、系统架构设计师、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每提供一个证书得0.5分,最多得2分。

3.提供本招标项目团队其他成员(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除外)4人,具有综合布线工程师、电气施工员、楼宇自控工程师、设备安装质量员证书之一的,提供一个证书得0.5分,最多得分2分。(项目团队其他成员中同一人员具有以上不同证书不累计计分,不同人员具有以上同一类别证书不累计计分。)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三)技术支持资料3.商务部分其他评审资料中提供上述人员证书扫描件、投标人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2)目中“项目产品制造商资质与能力”第2条内容修改为:

2.为响应国家对制造企业在绿色环保、节能减排、供应链管理等方面的政策要求,本招标项目的任意投标产品制造商被评为绿色工厂或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得3分。

五、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三大条第(二)项第1条内容修改为:

★(1)为方便招标人的统一运维管理,对资源池进行统一管理,投标产品应无缝对接 (略) ,可自动同步信息,集中操作。

(2) (略) 能实现对云主机进行创建、开机、关机、关闭电源、重启电源、挂起、打开控制台、编辑、克隆、制作镜像、热迁移、回收、删除等全生命周期云主机操作。

(3)为了保障后期售后服务的统一性及方便性,本次投标产品(超融合高性能新增节点、超融合大容量新增节点、 (略) 软件、超融合计算虚拟化软件、超融合分布式存储软件),须为同一品牌。

特别提示:本条修改内容详见随本补遗一并发布的附件1,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三条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要求内容以本补遗附件1内容为准。

六、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三大条第(九)项第2条序号(2)内容修改为:

★(2)实现零漫游,确保业务应用在移动过程中,能保持通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特别提示:本条修改内容详见随本补遗一并发布的附件1,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三条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要求内容以本补遗附件1内容为准。

七、投标人在填报《投标函》中的“增值税税率”时,可根据纳税人自身情况填报增值税税率,各投标人所填报的增值税税率不作为评审因素,最终结算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八、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节第14.2.1项中(15)内容修改为:

(15)项目总负责人违约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对于不按要求到岗的,按履约保证金的60%支付违约金,并解除合同;擅自更换项目总负责人的,按签约合同价的1.5%/人·次支付违约金,每次不低于*,累计不超过*;项目总负责人被责令停止执业的,按签约合同价的0.5%/人·次支付违约金,每次不低于*,累计不超过*。

九、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节第14.2.1项中增加(17)内容如下:

(17)项目团队其他成员违约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对于不按要求到岗的,按履约保证金的10%支付违约金,并解除合同;擅自更换项目团队其他成员的,按签约合同价的0.05%/人·次支付违约金,每次不低于*,累计不超过*;项目团队其他成员被责令停止执业的,按签约合同价的0.05%/人·次支付违约金,每次不低于*,累计不超过*。

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第18条中增加以下内容:

18.7项目总负责人和(或)技术负责人若有以下情形,属于卖方违约:1)项目总负责人和(或)技术负责人不按承诺到岗的;2)每月在项目实施现场天数少于15天的;3)卖方未提交项目总负责人和(或)技术负责人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证明的;4)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超过约定时间)的;5)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总负责人和(或)技术负责人的;6)买方有正当理由认为项目总负责人和(或)技术负责人不称职/不履职,且卖方在约定时间内不予更换的。

18.8项目团队其他成员具体要求如下:

18.8.1卖方派驻到项目现场的项目团队其他成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变动,卖方应及时向买方提交项目团队其他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卖方更换项目团队其他成员时,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买方,并征得买方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人员的职称、执业资格、项目管理经验等资料。更换后的项目团队其他成员应当是卖方的正式员工,且在职称、执业资格、项目管理经验等方面不低于原项目团队其他成员。

18.8.2买方有权书面通知卖方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团队其他成员,通知中应当载明要求更换的理由。卖方应在接到更换通知后7天内向买方提出书面的改进报告。买方收到改进报告后仍要求更换的,卖方应在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的7天内进行更换,并将新委派的项目团队其他成员的注册执业资格、职称证书、管理经验等资料书面报送买方审核批准。

18.9项目团队其他成员有以下情形,属于卖方违约:

1)项目团队其他成员不按承诺到岗的;

2)卖方未提交项目团队其他成员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证明的;

3)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超过约定时间)的;

4)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团队其他成员的;

5)买方有正当理由认为项目团队其他成员不称职/不履职,且卖方在约定时间内不予更换的。

十一、删除招标文件第六章第二条第(二)项《技术偏差表》中“(1)设备开启定向*音模式后,可采集以设备为原点,半径≤20m,水平方向±45°视场角内,分贝高于80dB(A)的人声。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三)技术支持资料2.技术支持的其他资料中提供公安部授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首页、尾页、检测机构盖章页、关键页加盖制造商公章。”内容,详见随本补遗一并发布的附件2。

十二、招标文件第六章第二条第(二)项《技术偏差表》中根据本补遗第五条、第六条内容作相应修改,详见随本补遗一并发布的附件2。

十三、本招标项目的图纸以本次发布的为准,详见随本补遗一并发布的附件3。

十四、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调整为2024年7月4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附件1: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三条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要求

附件2:《商务偏差表》、《技术偏差表》

附件3:图纸

招标人: (略) (略) ( (略)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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