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2021—2025年补充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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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2021—2025年补充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 (略) “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2021—2025年)(补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现已形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规划补充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补充基本情况

为解决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九龙园新增热用户的需求,根据《 (略) 能源局关于<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九龙园热电联产发展规划(2024-2025年修编)>有关事项的回复》(渝能源电函[2024]92号),将万州经开区九龙园热电联产二期项目纳入《 (略) “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2021—2025年)》。

九龙园热电联产二期项目选址于现九龙园热电联产项目的预留空地处,规划对九龙园热电联产项目进行扩建,取消原未建的1×500t/h高温超高压燃煤粉锅炉+1×8MW高背压机组,扩建为1×800t/h高温超高压燃煤粉锅炉+1×80MW抽汽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扩建完成后,九龙园热电联产项目(一期、二期)运行方式调整为800t/h锅炉为主力运行锅炉,在额定工况下,其他3台500t/h高温超高压燃煤粉锅炉则根据需求两运一备。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http://**

提取码:gkc1

(2)纸质报告书查阅方式和途径:公众认为必要时,可到规划单位或者其委托的规划环评编制单位查阅纸质版规划补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请于公示期内与规划单位或规划环评单位联系。

三、征求意见公众范围及公众意见表

本规划补充环评公众参与的范围和对象为规划补充重点项目环境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

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http://**

提取码:gkc1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自本次信息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规划单位或规划环评单位,反映与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本次公众参与征询公众意见内容)。

五、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规划单位: (略) 能源局

委托单位: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熊老师

联系地址: (略) 万州区双河口街道经开大道5号

电话:023-*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略) 生态环 (略)

地址: (略) 南岸区富源大道临10号

联系人:刘工

电话:*

邮箱:*@*q.com


《 (略) “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2021—2025年)(补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现已形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规划补充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补充基本情况

为解决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九龙园新增热用户的需求,根据《 (略) 能源局关于<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九龙园热电联产发展规划(2024-2025年修编)>有关事项的回复》(渝能源电函[2024]92号),将万州经开区九龙园热电联产二期项目纳入《 (略) “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2021—2025年)》。

九龙园热电联产二期项目选址于现九龙园热电联产项目的预留空地处,规划对九龙园热电联产项目进行扩建,取消原未建的1×500t/h高温超高压燃煤粉锅炉+1×8MW高背压机组,扩建为1×800t/h高温超高压燃煤粉锅炉+1×80MW抽汽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扩建完成后,九龙园热电联产项目(一期、二期)运行方式调整为800t/h锅炉为主力运行锅炉,在额定工况下,其他3台500t/h高温超高压燃煤粉锅炉则根据需求两运一备。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http://**

提取码:gkc1

(2)纸质报告书查阅方式和途径:公众认为必要时,可到规划单位或者其委托的规划环评编制单位查阅纸质版规划补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请于公示期内与规划单位或规划环评单位联系。

三、征求意见公众范围及公众意见表

本规划补充环评公众参与的范围和对象为规划补充重点项目环境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

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http://**

提取码:gkc1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自本次信息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规划单位或规划环评单位,反映与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本次公众参与征询公众意见内容)。

五、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规划单位: (略) 能源局

委托单位: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熊老师

联系地址: (略) 万州区双河口街道经开大道5号

电话:023-*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略) 生态环 (略)

地址: (略) 南岸区富源大道临10号

联系人:刘工

电话:*

邮箱:*@*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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