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属企业新建扣车场土建及给排水工程废标公告
镇属企业新建扣车场土建及给排水工程废标公告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SDCC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镇属企业新建扣车场土建及给排水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因本项目成交结果公告期间收到投标人质疑投诉,经处理确认,本项目第一成交候选人“广东旭翔 (略) ”的响应文件存在不实情况,因此成交结果无效。根据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第五款的“1.成交人的确定”的第(2)点规定:“成交人的确定如果成交人不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及响应文件的承诺签订合同或成交人的响应文件与事实不符,采购人可以取消该成交人的成交资格并将合同授予另一成交人候选人,或者依法重新采购及采取其他采购方式。采购人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经采购人研究决定,本次成交结果无效,并重新开展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更正内容:
原“镇属企业新建扣车场土建及给排水工程成交结果公告”采购结果状态:成交,更正为:未成交。废标原因:因本项目成交结果公告期间收到投标人质疑投诉,经处理确认,本项目第一成交候选人“广东旭翔 (略) ”的响应文件存在不实情况,因此成交结果无效。根据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第五款的“1.成交人的确定”的第(2)点规定:“成交人的确定如果成交人不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及响应文件的承诺签订合同或成交人的响应文件与事实不符,采购人可以取消该成交人的成交资格并将合同授予另一成交人候选人,或者依法重新采购及采取其他采购方式。采购人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经采购人研究决定,本次成交结果无效,并重新开展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原“镇属企业新建扣车场土建及给排水工程成交结果公告”代理服务费金额:*,更正为:*。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19日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坦 (略)
地址: (略) 坦洲镇金斗大街17号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方式:07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山东诚 (略)
地址: (略) 石岐区第一城怡景5幢二层15\16卡
联系人:谭小姐
联系方式:0760-*
发布人:中山东诚 (略)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19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SDCC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镇属企业新建扣车场土建及给排水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因本项目成交结果公告期间收到投标人质疑投诉,经处理确认,本项目第一成交候选人“广东旭翔 (略) ”的响应文件存在不实情况,因此成交结果无效。根据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第五款的“1.成交人的确定”的第(2)点规定:“成交人的确定如果成交人不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及响应文件的承诺签订合同或成交人的响应文件与事实不符,采购人可以取消该成交人的成交资格并将合同授予另一成交人候选人,或者依法重新采购及采取其他采购方式。采购人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经采购人研究决定,本次成交结果无效,并重新开展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更正内容:
原“镇属企业新建扣车场土建及给排水工程成交结果公告”采购结果状态:成交,更正为:未成交。废标原因:因本项目成交结果公告期间收到投标人质疑投诉,经处理确认,本项目第一成交候选人“广东旭翔 (略) ”的响应文件存在不实情况,因此成交结果无效。根据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第五款的“1.成交人的确定”的第(2)点规定:“成交人的确定如果成交人不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及响应文件的承诺签订合同或成交人的响应文件与事实不符,采购人可以取消该成交人的成交资格并将合同授予另一成交人候选人,或者依法重新采购及采取其他采购方式。采购人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经采购人研究决定,本次成交结果无效,并重新开展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原“镇属企业新建扣车场土建及给排水工程成交结果公告”代理服务费金额:*,更正为:*。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19日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坦 (略)
地址: (略) 坦洲镇金斗大街17号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方式:07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山东诚 (略)
地址: (略) 石岐区第一城怡景5幢二层15\16卡
联系人:谭小姐
联系方式:0760-*
发布人:中山东诚 (略)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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