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GK*1(试)
致各投标单位:
我项目部现对左岸大道(三环线至万家湖南路)建设工程项目左岸大道沌口段-景观亮化工程GK*1(试)招标文件作如下补充: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22.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与投标书附录不一致,现明确“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 5 日内按中标金额的5%提供银行保函(格式见第八章)或中标金额3%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需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提交。采取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须为国有银行或全国性股份制银行支行及以上机构。”特此说明!
请特别注意,当本次补遗文件与招标文件有冲突时,本次补遗文件所述的内容将优先于招标文件中相关的内容。本次补遗文件将成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特此说明!
项目编号:GK*1(试)
致各投标单位:
我项目部现对左岸大道(三环线至万家湖南路)建设工程项目左岸大道沌口段-景观亮化工程GK*1(试)招标文件作如下补充: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22.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与投标书附录不一致,现明确“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 5 日内按中标金额的5%提供银行保函(格式见第八章)或中标金额3%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需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提交。采取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须为国有银行或全国性股份制银行支行及以上机构。”特此说明!
请特别注意,当本次补遗文件与招标文件有冲突时,本次补遗文件所述的内容将优先于招标文件中相关的内容。本次补遗文件将成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