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县2023年风化店乡前枣园村和小张庄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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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县2023年风化店乡前枣园村和小张庄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更正公告

沧县2023年风化店乡前枣园村和小张庄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原公告内容:
沧县2023年风化店乡前枣园村和小张庄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沧县2023年风化店乡前枣园村和小张庄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已由沧县人民政府以沧县政复【202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沧县2023年风化店乡前枣园村和小张庄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标志牌工程等。3 建设地点为:沧县风化店乡前枣园村和小张庄村。 4 计划工期:90日历天。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四个标段分别是:一标段: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及标志牌工程;二标段:灌溉与排水工程及设备购置费和田间道路工程;三标段: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四标段:灌溉与排水工程及设备购置费和田间道路工程;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全部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 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2 资质证书2.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3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3.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6 本项 (略) 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 ”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 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①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 (略) 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②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1.2其他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2)通过信用中国”(http://**)、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对供应商在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不得参加投标(以开标当日在线查询结果为准)。(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4)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按顺序评标。本次招标允许同一投标人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从一标段开始按照标段划分顺序评标,同一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当投标人在某一个标段被评定为中标人时,则该投标人在其后的所有标段的投标只参与评比,但不能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如果中标人放弃中标,则该中标人在本标段之后的所有标段均不能取得中标资格。受理质疑投诉电话:0317-*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4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09:00至**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 (略)
地址: (略) 新华区黄河东路39号 地址: (略) 广安大街时代方舟B座26层2601室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刘强

联系人: 石磊
电话:

0317-*

电话: 0311-*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变更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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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县2023年风化店乡前枣园村和小张庄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更正公告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沧县2023年风化店乡前枣园村和小张庄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招标公告名称:【沧县2023年风化店乡前枣园村和小张庄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澄清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原招标文件内容: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4“付款方式:项目进场完成工程量的50%拨付合同价款的40%;工程完工后拨付至合同价款的80%;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后,拨付至结算审定额的100%;质量保证金合同价款的3%(形式:银行保函、现金担保、担保公司担保书或支票、电子保函,保证保险等(投标人自行选择),质保期限为通过项目验收后一年,在质保期期满且无质量问题时不计利息一次性付清。”

现更正为:

“付款方式:项目进场完成工程量的50%拨付合同价款的40%;工程完工后拨付至合同价款的80%;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后,拨付至结算审定额的100%,拨付至100%前须交纳质量保证金为结算审定额的3%(形式:银行保函、现金担保、担保公司担保书或支票、电子保函,保证保险等(投标人自行选择),质保期限为通过项目验收后一年,在质保期期满且无质量问题时不计利息一次性退还。”

三、其他事项: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 (略) 新华区黄河东路39号

联系人:刘强 电 话:0316-*

招标代理机构:河 (略)

地 址: (略) 广安大街时代方舟B座26层2601室

联系人:石磊 电 话:0311-*


沧县2023年风化店乡前枣园村和小张庄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原公告内容:
沧县2023年风化店乡前枣园村和小张庄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沧县2023年风化店乡前枣园村和小张庄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已由沧县人民政府以沧县政复【202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沧县2023年风化店乡前枣园村和小张庄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标志牌工程等。3 建设地点为:沧县风化店乡前枣园村和小张庄村。 4 计划工期:90日历天。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四个标段分别是:一标段: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及标志牌工程;二标段:灌溉与排水工程及设备购置费和田间道路工程;三标段: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四标段:灌溉与排水工程及设备购置费和田间道路工程;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全部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 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2 资质证书2.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3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3.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6 本项 (略) 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 ”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 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①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 (略) 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②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1.2其他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2)通过信用中国”(http://**)、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对供应商在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不得参加投标(以开标当日在线查询结果为准)。(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4)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按顺序评标。本次招标允许同一投标人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从一标段开始按照标段划分顺序评标,同一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当投标人在某一个标段被评定为中标人时,则该投标人在其后的所有标段的投标只参与评比,但不能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如果中标人放弃中标,则该中标人在本标段之后的所有标段均不能取得中标资格。受理质疑投诉电话:0317-*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4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09:00至**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 (略)
地址: (略) 新华区黄河东路39号 地址: (略) 广安大街时代方舟B座26层2601室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刘强

联系人: 石磊
电话:

0317-*

电话: 0311-*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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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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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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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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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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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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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县2023年风化店乡前枣园村和小张庄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更正公告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沧县2023年风化店乡前枣园村和小张庄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招标公告名称:【沧县2023年风化店乡前枣园村和小张庄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澄清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原招标文件内容: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4“付款方式:项目进场完成工程量的50%拨付合同价款的40%;工程完工后拨付至合同价款的80%;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后,拨付至结算审定额的100%;质量保证金合同价款的3%(形式:银行保函、现金担保、担保公司担保书或支票、电子保函,保证保险等(投标人自行选择),质保期限为通过项目验收后一年,在质保期期满且无质量问题时不计利息一次性付清。”

现更正为:

“付款方式:项目进场完成工程量的50%拨付合同价款的40%;工程完工后拨付至合同价款的80%;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后,拨付至结算审定额的100%,拨付至100%前须交纳质量保证金为结算审定额的3%(形式:银行保函、现金担保、担保公司担保书或支票、电子保函,保证保险等(投标人自行选择),质保期限为通过项目验收后一年,在质保期期满且无质量问题时不计利息一次性退还。”

三、其他事项: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 (略) 新华区黄河东路39号

联系人:刘强 电 话:0316-*

招标代理机构:河 (略)

地 址: (略) 广安大街时代方舟B座26层2601室

联系人:石磊 电 话: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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