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工业学校学生一楼食堂合作经营权年招标招标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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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工业学校学生一楼食堂合作经营权年招标招标变更


公告公示信息
(略) 工业学校学生一楼食堂合作经营权(2024-2025年)招标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编号:*-01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 (略) 工业学校学生一楼食堂合作经营权(2024-2025年)招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6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1、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6.1资信标评审细则(32分)


2

荣誉(6分)

6分

1、投标人或投标人经营管理的餐饮项目2019年1月1日至今获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等级A级称号的得3分。(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证书或证明文件)。

2、自2019年至开标前一日,投标人所经营的食堂被行政主管部门评定为“示范”、“放心”、“模范”等称号食堂的,得3分(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 (略) 级市场监 (略) 站公示截图,缺一不得分)。

评审核验电子标书中的文件:须能充分有效反映出本评分项内容

修改为:


2

安全保障

3分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为招标人食堂购买公众责任险、食品安全责任险的,每承诺 1 项得1.5 分,本项最高得 3 分。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未提供不得分。

评审核验电子标书中的文件:须能充分有效反映出本评分项内容

3

相关荣誉

3分

投标人近5年(自 2019 年1月1日以来)获得县(区)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餐饮类相关荣誉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获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餐饮类荣誉的,每提供一个得 1.5分。最多提供 2 项荣誉,本项最高得3分。

注:1.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

2、以上材料须能体现投标人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评审核验电子标书中的文件:须能充分有效反映出本评分项内容

2、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6.3商务标评审细则(30分)

补充说明:例:评标基准值10%,某投标人报价10.2%,则该投标人得分30-(10.2%-10%)/10%*100*1.0=30-2*1.0=28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答疑文件,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 (略) 工业学校

地址: (略) (略)

联系方式:左明远、0550-*

2.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建苑 (略)

地址: (略) 天康大道北侧长泰景湖一品商业B栋3楼

联系方式:李红燕、0550-*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左明远、李红燕

电话:0550-*、0550-*、*

五、附件

答疑文件


办理流程公开

公告公示信息
(略) 工业学校学生一楼食堂合作经营权(2024-2025年)招标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编号:*-01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 (略) 工业学校学生一楼食堂合作经营权(2024-2025年)招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6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1、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6.1资信标评审细则(32分)


2

荣誉(6分)

6分

1、投标人或投标人经营管理的餐饮项目2019年1月1日至今获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等级A级称号的得3分。(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证书或证明文件)。

2、自2019年至开标前一日,投标人所经营的食堂被行政主管部门评定为“示范”、“放心”、“模范”等称号食堂的,得3分(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 (略) 级市场监 (略) 站公示截图,缺一不得分)。

评审核验电子标书中的文件:须能充分有效反映出本评分项内容

修改为:


2

安全保障

3分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为招标人食堂购买公众责任险、食品安全责任险的,每承诺 1 项得1.5 分,本项最高得 3 分。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未提供不得分。

评审核验电子标书中的文件:须能充分有效反映出本评分项内容

3

相关荣誉

3分

投标人近5年(自 2019 年1月1日以来)获得县(区)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餐饮类相关荣誉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获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餐饮类荣誉的,每提供一个得 1.5分。最多提供 2 项荣誉,本项最高得3分。

注:1.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

2、以上材料须能体现投标人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评审核验电子标书中的文件:须能充分有效反映出本评分项内容

2、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6.3商务标评审细则(30分)

补充说明:例:评标基准值10%,某投标人报价10.2%,则该投标人得分30-(10.2%-10%)/10%*100*1.0=30-2*1.0=28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答疑文件,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 (略) 工业学校

地址: (略) (略)

联系方式:左明远、0550-*

2.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建苑 (略)

地址: (略) 天康大道北侧长泰景湖一品商业B栋3楼

联系方式:李红燕、0550-*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左明远、李红燕

电话:0550-*、0550-*、*

五、附件

答疑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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