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资产处置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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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资产处置补充公告

  我公司于**日通过《内蒙古日报》刊登《中国华融 (略) (略) 资产处置公告》,公告我司拟处置对内蒙古华裕房 (略) 等3户债权(资产)相关信息,并通过官网网站主页(网址:http://**)同步发布上述资产处置信息。现补充公告如下:

  一、处置资产信息

截至**日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务人 本金 利息、罚息等 债权合计 抵押措施 保证措施 资产所在地
1 内蒙古 (略) 、内蒙古华裕房 (略) 101,013,019.17 187,674,672.53 288,687,691.70 (1)内蒙古 (略) 持有的位 (略) 临河区新华办胜利路东侧的峻峰华庭12,961.82平方米商业现房提供抵押担保;同时内蒙古华裕房 (略) 将前述商业房产所占面积为36,703.0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2)内蒙古 (略) 将其持有的位于临河区庆丰街的美丽园小区3,744.91㎡商业现房,同时内蒙古华裕房 (略) 将前述商业房产所占面积为26,767.5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 (略) (略) 、内 (略) 、张明太、李慧君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略)
2 内蒙古华裕房 (略) 179,963,099.16 173,207,833.20 353,170,932.36 (1)内蒙古华裕房 (略) 持有的位于新华办事处第一街坊峻峰华庭五期11、12#住宅在建工程及对应面积为36,703.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2)内蒙古 (略) 持有的位于西环办金川大道东侧、河套大街北、明珠路西、汇丰街南面积为72,451.8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3)内蒙古华裕房 (略) 以其持有的位于临河区新华第一街坊面积为8,164.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4)内蒙古 (略) 以其持有的位于临河区东至健康路、西至团结路,北至庆丰街、南至八一街美丽园面积为,2,761.59平方米的-2#-G2#-G4#铺-501-502提供抵押担保。(5)内蒙古 (略) 以其持有的位于临河区东至人民路、西至和平路、南至阳光一号园、北至解放西街面积为1,391.29平方米的c-0-203铺提供抵押担保。 (略)
3 (略) (略) 0.00 16,040,794.27 16,040,794.27 内蒙古 (略) 将其持有的位 (略) 临河区的峻峰华庭10,290.05平方米商业现房提供抵押担保;内蒙古华裕房 (略) 将该商业房产所占土地使用权提供顺位抵押担保。 由内蒙古 (略)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略)
合计 280,976,118.33 376,923,300.00 657,899,418.33

  二、对交易对象和交易条件的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涉黑涉恶,不存在非法经营、非法集资等情况。

  2.以下主体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 (略) 的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有关联的人员,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与参与不良债权转 (略) 工作人员、原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以及标的债权的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买受人信誉良好,有付款能力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三、公告期

  公告期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征询。

  四、特别提示及声明

  1.以上处置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拟处置资产的借据、合同/协议、 (略) 、仲裁机构出具的民事调解书、判决书、仲裁裁决书等有关法律文书确定为准,我公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以上拟处置资产及其处置方式、交易对象要求、处置方案进行调整。

  2.投资者需自行了解、知悉并确认公告清单中主债权及从权利的现状、瑕疵、缺陷及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

  3.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五、联系方式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

  梅先生,电话:0471-*

  陈女士,电话:0471-*。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471-*

  联系地址: (略) 赛罕区绿地集团腾飞大厦A座14楼

  中国中信金融 (略) (略)

  **日

,内蒙古,内蒙

  我公司于**日通过《内蒙古日报》刊登《中国华融 (略) (略) 资产处置公告》,公告我司拟处置对内蒙古华裕房 (略) 等3户债权(资产)相关信息,并通过官网网站主页(网址:http://**)同步发布上述资产处置信息。现补充公告如下:

  一、处置资产信息

截至**日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务人 本金 利息、罚息等 债权合计 抵押措施 保证措施 资产所在地
1 内蒙古 (略) 、内蒙古华裕房 (略) 101,013,019.17 187,674,672.53 288,687,691.70 (1)内蒙古 (略) 持有的位 (略) 临河区新华办胜利路东侧的峻峰华庭12,961.82平方米商业现房提供抵押担保;同时内蒙古华裕房 (略) 将前述商业房产所占面积为36,703.0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2)内蒙古 (略) 将其持有的位于临河区庆丰街的美丽园小区3,744.91㎡商业现房,同时内蒙古华裕房 (略) 将前述商业房产所占面积为26,767.5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 (略) (略) 、内 (略) 、张明太、李慧君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略)
2 内蒙古华裕房 (略) 179,963,099.16 173,207,833.20 353,170,932.36 (1)内蒙古华裕房 (略) 持有的位于新华办事处第一街坊峻峰华庭五期11、12#住宅在建工程及对应面积为36,703.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2)内蒙古 (略) 持有的位于西环办金川大道东侧、河套大街北、明珠路西、汇丰街南面积为72,451.8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3)内蒙古华裕房 (略) 以其持有的位于临河区新华第一街坊面积为8,164.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4)内蒙古 (略) 以其持有的位于临河区东至健康路、西至团结路,北至庆丰街、南至八一街美丽园面积为,2,761.59平方米的-2#-G2#-G4#铺-501-502提供抵押担保。(5)内蒙古 (略) 以其持有的位于临河区东至人民路、西至和平路、南至阳光一号园、北至解放西街面积为1,391.29平方米的c-0-203铺提供抵押担保。 (略)
3 (略) (略) 0.00 16,040,794.27 16,040,794.27 内蒙古 (略) 将其持有的位 (略) 临河区的峻峰华庭10,290.05平方米商业现房提供抵押担保;内蒙古华裕房 (略) 将该商业房产所占土地使用权提供顺位抵押担保。 由内蒙古 (略)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略)
合计 280,976,118.33 376,923,300.00 657,899,418.33

  二、对交易对象和交易条件的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涉黑涉恶,不存在非法经营、非法集资等情况。

  2.以下主体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 (略) 的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有关联的人员,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与参与不良债权转 (略) 工作人员、原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以及标的债权的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买受人信誉良好,有付款能力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三、公告期

  公告期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征询。

  四、特别提示及声明

  1.以上处置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拟处置资产的借据、合同/协议、 (略) 、仲裁机构出具的民事调解书、判决书、仲裁裁决书等有关法律文书确定为准,我公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以上拟处置资产及其处置方式、交易对象要求、处置方案进行调整。

  2.投资者需自行了解、知悉并确认公告清单中主债权及从权利的现状、瑕疵、缺陷及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

  3.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五、联系方式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

  梅先生,电话:0471-*

  陈女士,电话:0471-*。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471-*

  联系地址: (略) 赛罕区绿地集团腾飞大厦A座14楼

  中国中信金融 (略)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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