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河源头六盘山森林防火通道建设项目施工4-6标段变更公告
清水河源头六盘山森林防火通道建设项目施工4-6标段变更公告
清水河源头六盘山森林防火通道建设项目施工四至六标段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清水河源头六盘山森林防火通道建设项目
二、首次公告时间:2024年5月31日
三、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中第4.2 3条内容修改为:
本次为电子招标投标,对解密不成功电子投标文件进行退回;未通过商务文件及技术文件评审的,对其第个二信封电子文件不予读取。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中第9条内容修改为: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中第3.5.5条第4项部分内容更正: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最近连续3个月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4、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中补充(1)内容修改为: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网上加密投标文件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上传递交。电子加密投标文件(NXTF)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及送达,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及送达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5、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中补充(3)、补充(4)删除。
6、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 1.1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中:(1)、(3)、(4)条内容修改为: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本项目主要人员、工期、工程质量目标、安全目标、投标保证金金额等;
B、投标函附录、价格指数和权重表(如有)的所有内容和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中有承诺函、规范投标行为承诺函、使用农民工承诺书等内容,其内容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且签字盖章齐全。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7、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2.4内容修改为: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3名通过详细评审。
8、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内容,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第1.1.4.5条内容修改为:
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年
9、其它内容不变。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 (略) 、中国 (略) 。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 (略) 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原州区自然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东辰 (略)
地 址: (略) 原州区中山北街164号 地 址:固原浙商国际18号楼
联系人:赵歆雍 联系人:晁银锁
电 话:* 电 话:*
宁夏东辰 (略)
2024年06月21日
清水河源头六盘山森林防火通道建设项目施工四至六标段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清水河源头六盘山森林防火通道建设项目
二、首次公告时间:2024年5月31日
三、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中第4.2 3条内容修改为:
本次为电子招标投标,对解密不成功电子投标文件进行退回;未通过商务文件及技术文件评审的,对其第个二信封电子文件不予读取。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中第9条内容修改为: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中第3.5.5条第4项部分内容更正: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最近连续3个月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4、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中补充(1)内容修改为: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网上加密投标文件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上传递交。电子加密投标文件(NXTF)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及送达,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及送达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5、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中补充(3)、补充(4)删除。
6、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 1.1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中:(1)、(3)、(4)条内容修改为: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本项目主要人员、工期、工程质量目标、安全目标、投标保证金金额等;
B、投标函附录、价格指数和权重表(如有)的所有内容和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中有承诺函、规范投标行为承诺函、使用农民工承诺书等内容,其内容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且签字盖章齐全。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7、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2.4内容修改为: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3名通过详细评审。
8、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内容,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第1.1.4.5条内容修改为:
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年
9、其它内容不变。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 (略) 、中国 (略) 。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 (略) 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原州区自然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东辰 (略)
地 址: (略) 原州区中山北街164号 地 址:固原浙商国际18号楼
联系人:赵歆雍 联系人:晁银锁
电 话:* 电 话:*
宁夏东辰 (略)
2024年0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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