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为支撑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业务需求,计划对“全国矿山开发及重点监测区生态空间监测评估”二级项目“历史遗留矿山年度变更核查成果规范化整理与辅助入库”工作,开展承担单位的竞争性谈判优选工作。拟通过评审委员会现场打分的方式,公平、公正、公开的优选出工作承担单位,并在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 (略) 发布邀请和优选结果。现邀请国内相关单位参加。公告如下:
一、 工作任务目标和内容
(一)任务目标
据二级项目“全国矿山开发及重点监测区生态空间监测评估2024年实施方案”的任务要求,依据《矿产资源开发遥感监测技术规范(DZ/T 0266)》和《矿山环境遥感监测技术规范》(DZ/T 0392),以2023年底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系统公示确认历史遗留矿山未治理图斑数据为本底数据,结合地方提交的矢量图斑和属性数据,确定图斑的基本变更核查信息,完成核查成果规范化整理与辅助入库。
(二)工作内容
1.历史遗留矿山年度变更核查数据查缺整理。包括五万余条填报信息的完整性检查、数据格式标准化、与往年数据的一致性延续性检查。
2.历史遗留矿山年度变更核查成果入库统计。包括五万余条填报信息的多源多类型数据入库、往年数据相关性分析,针对统计需求更新开发格式化统计报表与报告生成功能。
3.数据库、在线核查系统、手机核查APP功能模块开发、完善与维护。开发二维与三维的变更核查填报进度与填报内容可视化模块,针对下一批次工作与部里的新需求对在线核查系统与手机APP进行迭代更新。
二、 技术规范要求
(一)技术标准与依据
1.《矿产资源开发遥感监测技术规范》(DZ/T0266-2014)
2.《全国矿山开发及重点地区生态空间遥感监测二级项目实施方案》(2023年)
3.《本底数据更新调查(矿山开发状况)成果数据提交说明》
4.《矿山环境遥感监测技术规范》(DZ/T 0392-2023)
5.《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历史遗留矿山图斑变更核查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547】
6.其他相关补充说明和通知要求
(二)技术参数要求
1.图斑数据整理
数学基础: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高斯-克吕格投影、1985国家高程基准;
数据格式:Shp格式;
拓扑关系、属性字段、空间关联。
2.图斑属性查缺整理
图斑基本信息与遥感影像底图保持一致;
变化信息包括:治理面积、治理状态、治理方式、现场照片、佐证材料;
建立不同属性之间的关联机制,以图斑编号进行属性管理。
3.成果展示
按照行政区划对图斑属性变化自动统计,形成相关的统计图表;
以图斑为单元,通过符号变化展示图斑修复治理的时间变化;
在三维视图环境下,展示图斑修复治理的空间变化过程。
4.系统功能模块开发、完善与维护
系统满足7*24小时稳定运行,故障率不超过5%;
系统稳定高效运行,数据加载响应时间不大于5秒;
三、 工作时间要求
2024年12月30日前提交上述所有需要内容。
四、 提交成果
1.2024年历史遗留矿山年度变更核查成果规范化整理与辅助入库工作报告1份;
2.2024年历史遗留矿山年度变更核查数据集1套(电子版);
3.历史遗留矿山年度变更核查功能模块及源代码1套。
提交的成果内容和格式应满足二级项目资料汇交要求。
五、 人员配置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同类型项目至少1年工作经历;
2.任务承担方项目组人员相对固定,不得在承诺的工作时间内随意抽调、更换技术人员。
六、 其他要求
1.任务承担方应严格履行保守国家秘密义务,制定相关保密措施,确保所接触到的敏感数据或文件安全。任务承担方应承诺保证原始及调查数据不得外传,双方签署成果保密协议,严格保证数据的安全性;
2.经费使用要求“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不得挤占、挪用;
3.承担单位须配合进行质量检查;
4.所有工作全程在航空物探遥感中心驻场完成;
5.任务承担方为航空物探遥感中心提供的并且已被支付的全部产品(包括数据、文档等)的所有权均属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所有;
6.任务承担方在本项目开展过程中,根据项目需要若开展了有针对性的技术攻关,则相应的科研成果发表、著作权申请、发明专利等均应以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为第一申请单位;
7.任务承担方应具有完备的安全保障体系文件,独立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并签订相关承诺书;
8.承诺为航空物探遥感中心完成任务时不抄袭任何他人产品或侵犯他方的知识产权。
七、 验收标准和方式
1.验收/评审标准为双方签订的合同书,竞争性优选及响应文件作为合同书的组成部分;
2.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及专家进行评审验收工作。
八、 经费
本项工作总费用不超过:
点击查看>>万元人民币(¥*.00元),相关费用由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负担。
九、 双方责任与义务
1.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
(1)负责技术指导与监督;
(2)按时拨付工作所需的经费。
2.任务承担方
(1)按照合同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委托的工作任务内容;
(2)向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提供的成果数据,版权归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所有;
(3)严格保证成果数据安全,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或提供给任何个人和单位;
(4)不得对承担的任务进行转包;
(5)竞争性优选及响应文件内容是任务承担方的郑重承诺,具有法律效力,除相关内容在航遥中心后期合同签订过程中按规定做出调整或修改外,任务承担方在竞争性优选及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内容应该得到执行;
(6)任务承担方必须遵照国家财经制度、合同书和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有关规定及要求保证项目经费合理使用,并接受航遥中心对经费使用情况的检查。
(7)任务承担方有义务解答航遥中心提出的与项目有关的询问,并按航遥中心有关项目管理要求按期如实编报项目进展情况等相关资料,接受航遥中心或其授权的或委托的机构或人员的监督检查、审计。
(8)任务承担方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现行技术与质量标准。
十、 对参加优选单位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机构,不得参与本项目优选:
(1)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单位,及其关联的附属机构;
(2)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十一、 参加优选须知
1.必须严格按照竞争性优选要求编写竞争性优选响应文件,要求内容齐全,字迹清楚,加盖单位公章。竞争性优选响应文件包括:报价表、单位基本信息、营业执照复印件、承诺书、相关证明文件(单位资质证明文件、技术实力证明文件、项目业绩证明文件、投入人员证明文件等)、技术方案(需求理解、 (略) 线、工作方法、提交成果、质量保障措施、进度安排等)、参加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证书。
2.合同将授予符合优选公告要求、能圆满履行合同、独立完成目标任务及工作内容、买方最为有利的参选人,最低报价不是中选的唯一条件。
3.参加优选所提供的文件(5份)必须于2024年6月27日10:00前送至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方为有效;
4.联系人:张老师;电话:*;地址: (略) (略) 路29号航遥中心,邮编:*;
5.优选安排:时间及地点待定,以联系人通知为准。
以上解释权归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
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