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天津市辐射环境执法安全防护能力提升项目项目更正公告第1号
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天津市辐射环境执法安全防护能力提升项目项目更正公告第1号
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天津市辐射环境执法安全防护能力提升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4-D-0440)更正公告第1号 |
【信息时间:2024-6-21】 |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略) 流域环境行政执法队)委托, (略) 政府采购中心将以公开招标方式,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略) 辐射环境执法安全防护能力提升项目实施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项目名称: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略) 辐射环境执法安全防护能力提升项目 (二)项目编号:TGPC-2024-D-0440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6月13日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一)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6月13日至2024年6月26日,每日9: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网上应答时间:2024年6月13日9:00至2024年7月11日8:30; (三)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11日8:30; (四)开标解密时间:2024年7月11日8:30至9:30完成开标解密的投标为有效投标; (五)网上开标公示时间:2024年7月11日9:30至12:00 (六)其他不变。 三、更正日期 2024年6月21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冯强、鲁志强、杨光 (二)联系电话:022-*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略) 流域环境行政执法队) (二)采购人地址: (略) 南 (略) 17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 华恒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 022-*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略) 河 (略) 79号二楼。 七、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 (略) 政府采购中心(传真号:022-*)。至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 (略) 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略) 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6月21日
附件: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天津市辐射环境执法安全防护能力提升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4-D-0440)更正公告第1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 (略) 政府采购中心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022-* |
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天津市辐射环境执法安全防护能力提升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4-D-0440)更正公告第1号 |
【信息时间:2024-6-21】 |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略) 流域环境行政执法队)委托, (略) 政府采购中心将以公开招标方式,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略) 辐射环境执法安全防护能力提升项目实施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项目名称: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略) 辐射环境执法安全防护能力提升项目 (二)项目编号:TGPC-2024-D-0440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6月13日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一)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6月13日至2024年6月26日,每日9: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网上应答时间:2024年6月13日9:00至2024年7月11日8:30; (三)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11日8:30; (四)开标解密时间:2024年7月11日8:30至9:30完成开标解密的投标为有效投标; (五)网上开标公示时间:2024年7月11日9:30至12:00 (六)其他不变。 三、更正日期 2024年6月21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冯强、鲁志强、杨光 (二)联系电话:022-*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略) 流域环境行政执法队) (二)采购人地址: (略) 南 (略) 17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 华恒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 022-*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略) 河 (略) 79号二楼。 七、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 (略) 政府采购中心(传真号:022-*)。至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 (略) 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略) 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6月21日
附件: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天津市辐射环境执法安全防护能力提升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4-D-0440)更正公告第1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 (略) 政府采购中心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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