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川沙新市镇地块征收安置房项目自来水配套工程更正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浦东新区川沙新市镇地块征收安置房项目自来水配套工程更正公告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浦东 (略) 镇 D10B-04 地块征收安置房项目自来水配套工程更正公告
(招标编号:PD-GK-2024-65-GC)
一、内容:
原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做如下修改:
(001 浦东 (略) 镇 D10B-04 地块征收安置房项目自来水配套工程)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第一条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第二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
级及其以上资质;第三条: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消防设
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
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必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 (略) 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
或机电工程;
5、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浦 (略)
地 址: (略) 浦东新 (略) 1691 弄 75 号
联 系 人:顾燕
电 话:02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 (略)
地 址: (略) 浦东 (略) 3539 号 7 号楼 302 室
联 系 人: 林芳、孙健振
电 话: *-811、825
电子邮件: *@*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浦东 (略) 镇 D10B-04 地块征收安置房项目自来水配套工程更正公告
(招标编号:PD-GK-2024-65-GC)
一、内容:
原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做如下修改:
(001 浦东 (略) 镇 D10B-04 地块征收安置房项目自来水配套工程)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第一条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第二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
级及其以上资质;第三条: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消防设
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
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必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 (略) 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
或机电工程;
5、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浦 (略)
地 址: (略) 浦东新 (略) 1691 弄 75 号
联 系 人:顾燕
电 话:02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 (略)
地 址: (略) 浦东 (略) 3539 号 7 号楼 302 室
联 系 人: 林芳、孙健振
电 话: *-811、825
电子邮件: *@*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浦东 (略) 镇 D10B-04 地块征收安置房项目自来水配套工程更正公告
(招标编号:PD-GK-2024-65-GC)
一、内容:
原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做如下修改:
(001 浦东 (略) 镇 D10B-04 地块征收安置房项目自来水配套工程)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第一条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第二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
级及其以上资质;第三条: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消防设
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
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必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 (略) 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
或机电工程;
5、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浦 (略)
地 址: (略) 浦东新 (略) 1691 弄 75 号
联 系 人:顾燕
电 话:02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 (略)
地 址: (略) 浦东 (略) 3539 号 7 号楼 302 室
联 系 人: 林芳、孙健振
电 话: *-811、825
电子邮件: *@*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浦东 (略) 镇 D10B-04 地块征收安置房项目自来水配套工程更正公告
(招标编号:PD-GK-2024-65-GC)
一、内容:
原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做如下修改:
(001 浦东 (略) 镇 D10B-04 地块征收安置房项目自来水配套工程)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第一条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第二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
级及其以上资质;第三条: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消防设
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
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必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 (略) 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
或机电工程;
5、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浦 (略)
地 址: (略) 浦东新 (略) 1691 弄 75 号
联 系 人:顾燕
电 话:02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 (略)
地 址: (略) 浦东 (略) 3539 号 7 号楼 302 室
联 系 人: 林芳、孙健振
电 话: *-811、825
电子邮件: *@*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