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硬化地面改造项目更正公告第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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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硬化地面改造项目更正公告第1包

某部硬化地面改造项目变更公告(第一次)

因评分办法不符合相关要求,现对招标文件进行相关变更。

一、项目名称:某部硬化地面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LXLBB-G1011

三、变更内容:

1.原公告投标申请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日至**日,变更为**日至**日;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中,施工组织设计:0.25(权重0.10-0.25),项目管理机构:0.10(权重0.10-0.15),信誉及其他因素:0.05(权重0.00-0.05),投标报价:0.6(权重0.6-0.75),权重中和为1。变更为施工组织设计:0.15,项目管理机构:0.10,投标报价:0.75,权重之和为1;

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中新工艺新技术(5分),本项目不涉及并不采用此评分标准,将原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6分)变更为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11分);

4.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3)信誉评分标准,变更为信誉评分标准(本项目不采用);【注:相关内容本项目均不采用】;

5.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3.1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价,变更为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价(本项目不采用);【注:相关内容本项目均不采用】

6.其他内容不更改。

四、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 (略)

联系人:田女士

电话:028-*、*

地址: (略) 金牛区兴盛西路2号6栋B座13楼(志康大厦)

邮政编码:*

采购人:某部

地址:西藏 (略) (略)

联系方式:黄先生

电话:*

五、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报名商家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相关投标事项时应当以电话、短信、邮件的方式进行,咨询时应当录音或截图,若有投诉时可通过纪检监督电话举报,同时将录音、截图等信息发送至纪检监督邮箱。举报方式如下:

纪检监督联系人:刘先生

纪检监督电话:*

纪检监督邮箱:*@*63.com

温馨提示: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3日内提出,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质疑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于能够自行作出答复的质疑,应当直接给予答复;但是对开标的质疑应当在现场提出,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对中标(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成交)结果公示期内提出。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公告中未明确的内容以谈判文件中明确的内容为准。

,四川, (略) ,金牛区,西藏, (略) ,成都,林芝,028-8

某部硬化地面改造项目变更公告(第一次)

因评分办法不符合相关要求,现对招标文件进行相关变更。

一、项目名称:某部硬化地面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LXLBB-G1011

三、变更内容:

1.原公告投标申请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日至**日,变更为**日至**日;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中,施工组织设计:0.25(权重0.10-0.25),项目管理机构:0.10(权重0.10-0.15),信誉及其他因素:0.05(权重0.00-0.05),投标报价:0.6(权重0.6-0.75),权重中和为1。变更为施工组织设计:0.15,项目管理机构:0.10,投标报价:0.75,权重之和为1;

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中新工艺新技术(5分),本项目不涉及并不采用此评分标准,将原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6分)变更为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11分);

4.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3)信誉评分标准,变更为信誉评分标准(本项目不采用);【注:相关内容本项目均不采用】;

5.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3.1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价,变更为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价(本项目不采用);【注:相关内容本项目均不采用】

6.其他内容不更改。

四、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 (略)

联系人:田女士

电话:028-*、*

地址: (略) 金牛区兴盛西路2号6栋B座13楼(志康大厦)

邮政编码:*

采购人:某部

地址:西藏 (略) (略)

联系方式:黄先生

电话:*

五、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报名商家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相关投标事项时应当以电话、短信、邮件的方式进行,咨询时应当录音或截图,若有投诉时可通过纪检监督电话举报,同时将录音、截图等信息发送至纪检监督邮箱。举报方式如下:

纪检监督联系人:刘先生

纪检监督电话:*

纪检监督邮箱:*@*63.com

温馨提示: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3日内提出,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质疑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于能够自行作出答复的质疑,应当直接给予答复;但是对开标的质疑应当在现场提出,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对中标(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成交)结果公示期内提出。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公告中未明确的内容以谈判文件中明确的内容为准。

,四川, (略) ,金牛区,西藏, (略) ,成都,林芝,0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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