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交矿业肇庆有限公司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小湘镇松树窝矿矿区配套10kV及35kV输变电EPC总承包采购项目第2次澄清回复/修改
浙交矿业肇庆有限公司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小湘镇松树窝矿矿区配套10kV及35kV输变电EPC总承包采购项目第2次澄清回复/修改
浙交矿业(肇庆)有限公司 (略) 高要区小湘镇松树窝矿矿区配套10kV及35kV输变电EPC总承包
第2号补遗书
致各招标文件持有者: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2.2项规定,招标人浙交矿业(肇庆)有限公司对浙交矿业(肇庆)有限公司 (略) 高要区小湘镇松树窝矿矿区配套10kV及35kV输变电EPC总承包(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鉴此,发布本项目第2号补遗书(共1页),该补遗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本补遗书将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至浙江交投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供投标人下载。
一、对采购文件的修改
1、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3最高投标限价修改为:人民币*元整(含税总价),取消其他子目限价要求。
2、招标文件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中,清单子目第817-5条内容确定发生,删除该子目后的原备注内容,由投标人自主报价。
3、本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迟至北京时间2024年7月1日上午9:00,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澄清/修改提出截止时间延迟至北京时间2024年6月27日,其他节点时间不作调整。
浙交矿业(肇庆)有限公司(招标单位签章)
2024年6月21日
浙交矿业(肇庆)有限公司 (略) 高要区小湘镇松树窝矿矿区配套10kV及35kV输变电EPC总承包
第2号补遗书
致各招标文件持有者: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2.2项规定,招标人浙交矿业(肇庆)有限公司对浙交矿业(肇庆)有限公司 (略) 高要区小湘镇松树窝矿矿区配套10kV及35kV输变电EPC总承包(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鉴此,发布本项目第2号补遗书(共1页),该补遗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本补遗书将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至浙江交投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供投标人下载。
一、对采购文件的修改
1、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3最高投标限价修改为:人民币*元整(含税总价),取消其他子目限价要求。
2、招标文件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中,清单子目第817-5条内容确定发生,删除该子目后的原备注内容,由投标人自主报价。
3、本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迟至北京时间2024年7月1日上午9:00,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澄清/修改提出截止时间延迟至北京时间2024年6月27日,其他节点时间不作调整。
浙交矿业(肇庆)有限公司(招标单位签章)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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