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放电仿真测试系统项目二次-变更公告
充放电仿真测试系统项目二次-变更公告
充放电仿真测试系统项目(二次)招标项目国日标充放电仿真测试系统(二次)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宁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货物名称:国日标充放电仿真测试系统(二次)
2.2交货地点: (略) 杭州湾新 (略) 727号
2.3采购货物数量: 一批,详见技术要求
2.4 交货期: 收到中标通知后4个月
2.5最高投标限价: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独立法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资金、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或制造商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
投标人无需直接提供以下资质证书扫描件。评审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投标人资质:
投标人的基本信息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http://**)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查询结果为准,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投标人的体系认证信息以开标当日全国认证 (略) (http://**)查询结果为准,证书状态应显示为有效;
按照以上渠道无法验证投标人资质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验 (略) 站和验证方法。
3.1.2财务要求:提交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中任意连续两年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不包括股东权益变动表、财务报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注册会计师证书。投标人成立时间介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免于提交2022年资料;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2023年1月1日的,免于提交2022和2023年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1) 审计报告应当由两名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
2) 审计报告应当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3) 被审计单位、报表编制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4) 上述资料不得遮挡、涂抹或篡改;
5) 资产负债表为当年12月31日的报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报表;
6) 审计报告中应带有二维码或带有查询验证审计报告 (略) 址。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最近五年内3套(含)以上为国内外主流整车厂或检测机构(如长安、广汽、一汽、中国汽 (略)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等)提供过新能源汽车整车充电桩模拟系统的业绩证明文件,其中系统单套充电功率≥500kW不少于1套,具体要求如下:
1) 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2) 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合同标的物、合同金额、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
3) 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4) 类似业绩是指新能源汽车整车充放电测试系统;
5)如合同无法体现上述业绩要求内容还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技术协议等);
6)上述投标人所在集团内的相同类型产品,由 (略) 销售,满足上述条件的,可视为有效产品业绩。
3.1.4其他要求:1)投标人对设备提供终身维修服务,其专业维修工程师需具有3年以上的同类设备的服务经验。在中国大*有良好的售后质保服务体系,并在中国大*有售后服务机构从事技术支持工作,具有专业的服务人员。供应商在中国大*地区应有专门的售后服务机构,能够提供24小时服务响应,48小时内到达现场服务,供应商应提供售后服务机构的地址、电话、人员清单(包含工作年限)、联系人等资料。
2)投标人在中国境内应具备10人及以上规模的专业开发与服务技术团队,为保障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投标方必须提供一份项目团队成员列表及专家(8年以上)支持团队成员名单,总计不少于5位,要求提供技术工程师的姓名、工作年限及负责方向等信息。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略) 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参与。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处于被招标 (略) 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21日20:00至2024年6月28日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一汽 (略) (以下简称“ (略) ”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 (略) 服务费为300元人民币。
4.3 企业数字认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一次性办理费用500元,一年内有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7日9:00,温馨提醒,投标文件上传受文 (略) 络速度影响,成功上传可能会需要一定时间,为避免近截止时间可 (略) 络拥堵、故障等情形,建议提前一日上传投标文件,否则由此造成无法上传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已递交的文件处于加密状态,不会泄露投标文件信息。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确认
本项目采用的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6.1 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l (略) (http://**)
l 中国 (略) (http://**)
6.1 确认(适用于邀请招标)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领购招标文件视为确认参与投标;未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领购招标文件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不得再参加投标。
7. 联系方式
7.1 投标人操作指南
http://**
投标人在 (略) 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应当首先通过上述链接进入“帮助中心-用户指南”界面,查看相应操作文件或视频。
7. (略) 客服
电话:400-691-7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至20:00
负责答复您在 (略) 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平台注册、招标文件购买、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递交等。
7.3 CA办理(由第三方受理业务)
043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办理CA及密码重置解锁业务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CA发票开具及其进度查询业务
7.4 财务专员
电话:043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
负责答复您关于招标文件费、平台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发票开具问题。
7.5 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宁波)有限公司
地址: (略) 杭州湾新 (略) 727号
联系人:高彤瑞
电话:*
7.6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长春 (略)
地址: (略) 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朱雪林、刘俊杰
手机:*、*
邮箱:*@*ttp://**、*@*ttp://**
7.7 项目投诉电话:400-691-7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至20:00。投诉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9款
8. (略) 上注册
凡首 (略) 参加电子投标活动 (略) (略) 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办理并邮寄大约需要3-5日),若投标人未及时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的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发布的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中标通知书等采购过程信息,一经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相关内容。
10. 投标人异地开标须知
10.1投标人电脑须安装“一汽招投标编制工具系列驱动”、IE浏览器最新版,正版office办公软件和Adobe Flash Player插件;
10.2开标时,投标人必须使用CA (略) 并 (略) 络畅通,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进行开标环节的解密操作;
10.3若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由于投标人的原因没有解密成功,导致开标失败,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项目类型 |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操作 |
---|---|---|---|---|---|---|
0736-ZB*/01-01 | 国日标充放电仿真测试系统(二次) | 货物 | 2024-06-21 20:00 | 2024-06-28 17:00 | 2024-07-17 09:00 | 【我要投标】 |
充放电仿真测试系统项目(二次)招标项目国日标充放电仿真测试系统(二次)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宁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货物名称:国日标充放电仿真测试系统(二次)
2.2交货地点: (略) 杭州湾新 (略) 727号
2.3采购货物数量: 一批,详见技术要求
2.4 交货期: 收到中标通知后4个月
2.5最高投标限价: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独立法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资金、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或制造商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
投标人无需直接提供以下资质证书扫描件。评审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投标人资质:
投标人的基本信息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http://**)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查询结果为准,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投标人的体系认证信息以开标当日全国认证 (略) (http://**)查询结果为准,证书状态应显示为有效;
按照以上渠道无法验证投标人资质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验 (略) 站和验证方法。
3.1.2财务要求:提交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中任意连续两年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不包括股东权益变动表、财务报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注册会计师证书。投标人成立时间介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免于提交2022年资料;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2023年1月1日的,免于提交2022和2023年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1) 审计报告应当由两名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
2) 审计报告应当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3) 被审计单位、报表编制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4) 上述资料不得遮挡、涂抹或篡改;
5) 资产负债表为当年12月31日的报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报表;
6) 审计报告中应带有二维码或带有查询验证审计报告 (略) 址。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最近五年内3套(含)以上为国内外主流整车厂或检测机构(如长安、广汽、一汽、中国汽 (略)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等)提供过新能源汽车整车充电桩模拟系统的业绩证明文件,其中系统单套充电功率≥500kW不少于1套,具体要求如下:
1) 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2) 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合同标的物、合同金额、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
3) 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4) 类似业绩是指新能源汽车整车充放电测试系统;
5)如合同无法体现上述业绩要求内容还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技术协议等);
6)上述投标人所在集团内的相同类型产品,由 (略) 销售,满足上述条件的,可视为有效产品业绩。
3.1.4其他要求:1)投标人对设备提供终身维修服务,其专业维修工程师需具有3年以上的同类设备的服务经验。在中国大*有良好的售后质保服务体系,并在中国大*有售后服务机构从事技术支持工作,具有专业的服务人员。供应商在中国大*地区应有专门的售后服务机构,能够提供24小时服务响应,48小时内到达现场服务,供应商应提供售后服务机构的地址、电话、人员清单(包含工作年限)、联系人等资料。
2)投标人在中国境内应具备10人及以上规模的专业开发与服务技术团队,为保障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投标方必须提供一份项目团队成员列表及专家(8年以上)支持团队成员名单,总计不少于5位,要求提供技术工程师的姓名、工作年限及负责方向等信息。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略) 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参与。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处于被招标 (略) 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21日20:00至2024年6月28日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一汽 (略) (以下简称“ (略) ”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 (略) 服务费为300元人民币。
4.3 企业数字认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一次性办理费用500元,一年内有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7日9:00,温馨提醒,投标文件上传受文 (略) 络速度影响,成功上传可能会需要一定时间,为避免近截止时间可 (略) 络拥堵、故障等情形,建议提前一日上传投标文件,否则由此造成无法上传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已递交的文件处于加密状态,不会泄露投标文件信息。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确认
本项目采用的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6.1 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l (略) (http://**)
l 中国 (略) (http://**)
6.1 确认(适用于邀请招标)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领购招标文件视为确认参与投标;未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领购招标文件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不得再参加投标。
7. 联系方式
7.1 投标人操作指南
http://**
投标人在 (略) 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应当首先通过上述链接进入“帮助中心-用户指南”界面,查看相应操作文件或视频。
7. (略) 客服
电话:400-691-7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至20:00
负责答复您在 (略) 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平台注册、招标文件购买、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递交等。
7.3 CA办理(由第三方受理业务)
043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办理CA及密码重置解锁业务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CA发票开具及其进度查询业务
7.4 财务专员
电话:043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
负责答复您关于招标文件费、平台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发票开具问题。
7.5 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宁波)有限公司
地址: (略) 杭州湾新 (略) 727号
联系人:高彤瑞
电话:*
7.6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长春 (略)
地址: (略) 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朱雪林、刘俊杰
手机:*、*
邮箱:*@*ttp://**、*@*ttp://**
7.7 项目投诉电话:400-691-7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至20:00。投诉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9款
8. (略) 上注册
凡首 (略) 参加电子投标活动 (略) (略) 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办理并邮寄大约需要3-5日),若投标人未及时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的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发布的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中标通知书等采购过程信息,一经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相关内容。
10. 投标人异地开标须知
10.1投标人电脑须安装“一汽招投标编制工具系列驱动”、IE浏览器最新版,正版office办公软件和Adobe Flash Player插件;
10.2开标时,投标人必须使用CA (略) 并 (略) 络畅通,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进行开标环节的解密操作;
10.3若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由于投标人的原因没有解密成功,导致开标失败,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项目类型 |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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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6-ZB*/01-01 | 国日标充放电仿真测试系统(二次) | 货物 | 2024-06-21 20:00 | 2024-06-28 17:00 | 2024-07-17 09:00 | 【我要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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