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如意河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剩余工程项目答疑澄清公告一-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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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县如意河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剩余工程项目答疑澄清公告一-招标/资审公告

凤阳县如意河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剩余工程项目 答疑澄清公告(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对“凤阳县如意河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剩余工程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内容发布如下:

问题1:本项目的资质条件为与本招标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因园林绿化资质取消,市政公用工程包含园林绿化专业,如拟派 (略) 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是否符合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答:不符合要求,依据住建部《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要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本招标文件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以证明其具备有管理园林绿化项目的专业技术能力。

问题2:请问本项目保证金能否可以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担保。

答:本项目招标公告已载明:“投标保证金形式支持现金(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担保。”。

问题3:施工组织设计评分项总分是否为5分?

答:是,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分为10项,每项总分为0.5分,合计总分5分。

本次答疑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答疑澄清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最新的答疑澄清公告为准。

招标人名称:凤阳县 (略)

地址: (略) 凤阳县府 (略) (略) 交叉口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方式:055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省明 (略)

地址: (略) 凤阳县府 (略) 西侧

联系人:汪一鸣、卜旭东

联系方式:*、*

凤阳县 (略)

安徽省明 (略)

2024年6月21日

凤阳县如意河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剩余工程项目 答疑澄清公告(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对“凤阳县如意河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剩余工程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内容发布如下:

问题1:本项目的资质条件为与本招标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因园林绿化资质取消,市政公用工程包含园林绿化专业,如拟派 (略) 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是否符合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答:不符合要求,依据住建部《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要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本招标文件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以证明其具备有管理园林绿化项目的专业技术能力。

问题2:请问本项目保证金能否可以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担保。

答:本项目招标公告已载明:“投标保证金形式支持现金(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担保。”。

问题3:施工组织设计评分项总分是否为5分?

答:是,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分为10项,每项总分为0.5分,合计总分5分。

本次答疑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答疑澄清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最新的答疑澄清公告为准。

招标人名称:凤阳县 (略)

地址: (略) 凤阳县府 (略) (略) 交叉口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方式:055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省明 (略)

地址: (略) 凤阳县府 (略) 西侧

联系人:汪一鸣、卜旭东

联系方式:*、*

凤阳县 (略)

安徽省明 (略)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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