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建号平顶山市卫东区教育体育局卫东区中小学校新增变压器及线路改造升级项目-第二标段-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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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公资建号平顶山市卫东区教育体育局卫东区中小学校新增变压器及线路改造升级项目-第二标段-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2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4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略) 卫东区教育体育局卫东区中小学校新增变 (略) 改造升级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平卫采招标-2024-3

微信图片_*

招标人: (略) 卫东区教育体育局

招标代理:河南 (略)

日期:二〇二四年六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5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44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另附)............................. 48

第六章 图纸资料(另附)................................ 48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49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5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平公资建*号】 (略) 卫东区教育体育局卫东区中小学校新增变 (略) 改造升级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卫东区教育体育局卫东区中小学校新增变 (略) 改造升级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5-*-04-01-*)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 (略) (略) 网http://**)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项目编号:平卫采招标-2024-3

2、项目名称: (略) 卫东区教育体育局卫东区中小学校新增变 (略) 改造升级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 *.05 元

最高限价: *.05 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一标段

(略) 卫东区教育体育局卫东区中小学校新增变 (略) 改造升级项目一标段

*.11

*.11

2

二标段

(略) 卫东区教育体育局卫东区中小学校新增变 (略) 改造升级项目二标段

*.94

*.9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地点: (略) 卫东区15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分 (略) 小学教育集团行知校区、雷锋小学教育集团雷锋校区、 (略) 小学教育集团明珠校区、 (略) 小学教育 (略) 校区、 (略) 小学教育 (略) 校区、建东小学教育集团建东校区、雷锋小学教育集团天使校区、实验小学、 (略) 小学、 (略) 小学、 (略) 小学、蒲城小学、东湖学校、二十四中学、 (略) 小学

5.2项目概况: (略) 卫东区15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进行电力设备 (略) 改造,满足学校新增空调对电力设施的需求。包括新建变压器1台、高压电缆2220.00m、低压电缆3476.50m、低压配电箱30台、动力配电箱84台、配线*.00m等电力配套设施。

5.3招标范围及内容:

一标段: (略) 小学教育集团行知校区、雷锋小学教育集团雷锋校区、 (略) 小学教育集团明珠校区、 (略) 小学教育 (略) 校区、 (略) 小学教育 (略) 校区、建东小学教育集团建东校区、雷锋小学教育集团天使校区7所学校新增变 (略) 改造升级,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招标人发包的全部内容;

二标段:实验小学、 (略) 小学、 (略) 小学、 (略) 小学、蒲城小学、东湖学校、二十四中学、 (略) 小学8所学校新增变 (略) 改造升级,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招标人发包的全部内容;

5.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5.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5.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2个标段

5.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6、合同履行期限:同计划工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有效证件);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无审计报告须提供近期基本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01月0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的企业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和企业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2资质及人员要求

3.2.1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级、承修*级、承试*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

3.2.2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本单位2023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

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本单位2023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

3.3其他要求:

3.3.1 2021年1月1日以来无重大质量问题、无重大安全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等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时提供单位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签章并加盖企业电子章的书面承诺。

3.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现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 (略) (http://**.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现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 (略) ”(http://**.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6月24日至2024年07月14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略) 网(网址:http://**)

3.方式: 投标人 (略) (略) 网(网址:http://**)

直接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

办理CA证书:http://**

4.售价: 0 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7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略) 电子交易系统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7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略) 电子交易系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 (略) 》、《 (略) (略) 》、《 (略) (河南省· (略) )》、《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略) 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2、各供应商可凭借CA数字证书, (略) (略) ,在系统内进行在线质疑(异议)、投诉,各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可针对在线质疑(异议)、投诉进行在线答复。

3、该公告已同步至“ (略) (略) 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4、监督部门: (略)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事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F*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5-*

监督单位: (略) 卫东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B0N*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375-*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招标人: (略) 卫东区教育体育局

地 址: (略) 卫 (略) 257号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传真:03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 (略)

地 址: (略) 郑东 (略) 王鼎国贸大厦3号楼13楼1313室

联系人:*先生

电话:0371-*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先生

电话:037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 (略) 卫东区教育体育局

地 址: (略) 卫 (略) 257号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传真:0375-*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 (略)

地 址: (略) 郑东 (略) 王鼎国贸大厦3号楼13楼1313室

联系人:*先生

电话:0371-*

1.1.4

项目名称

(略) 卫东区教育体育局卫东区中小学校新增变 (略) 改造升级项目

1.1.5

建设地点

(略) 卫东区15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分 (略) 小学教育集团行知校区、雷锋小学教育集团雷锋校区、 (略) 小学教育集团明珠校区、 (略) 小学教育 (略) 校区、 (略) 小学教育 (略) 校区、建东小学教育集团建东校区、雷锋小学教育集团天使校区、实验小学、 (略) 小学、 (略) 小学、 (略) 小学、蒲城小学、东湖学校、二十四中学、 (略) 小学

1.1.6

项目概况

(略) 卫东区15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进行电力设备 (略) 改造,满足学校新增空调对电力设施的需求。包括新建变压器1台、高压电缆2220.00m、低压电缆3476.50m、低压配电箱30台、动力配电箱84台、配线*.00m等电力配套设施。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本次招标范围内容及要求:

1.3.1.1

招标范围、内容

一标段: (略) 小学教育集团行知校区、雷锋小学教育集团雷锋校区、 (略) 小学教育集团明珠校区、 (略) 小学教育 (略) 校区、 (略) 小学教育 (略) 校区、建东小学教育集团建东校区、雷锋小学教育集团天使校区7所学校新增变 (略) 改造升级,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招标人发包的全部内容;

二标段:实验小学、 (略) 小学、 (略) 小学、 (略) 小学、蒲城小学、东湖学校、二十四中学、 (略) 小学8所学校新增变 (略) 改造升级,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招标人发包的全部内容;

1.3.1.2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2个标段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24个月

质量保修期:2年。

1.3.3

质量要求

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有效证件);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无审计报告须提供近期基本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01月0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的企业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和企业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2资质及人员要求

3.2.1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级、承修*级、承试*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

3.2.2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本单位2023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

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本单位2023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

3.3其他要求:

3.3.1 2021年1月1日以来无重大质量问题、无重大安全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等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时提供单位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签章并加盖企业电子章的书面承诺。

3.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现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 (略) (http://**.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现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 (略) ”(http://**.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踏勘。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重大偏离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有关招标文件、招标图纸、答疑纪要、澄清补充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略) 系统发布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24 小时内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3.3.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3.4.1

投标保证金

1、该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人民币*万元整(RMB ¥*.00元整);

2、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4日23时59分。

3、递交形式:

⑴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缴纳。账户必须是已 (略) 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或供应商库中录入的账户(不支持结算卡支付)。

⑵ 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在规定的缴纳截止时间前通 (略) 电子化交易系统将保证金成功绑定至所投标项目和标段。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投标人打开http://**:8080/ggzy 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对应已参与投标项目依次点击“参与投标”→“费用缴纳指南”→“费用缴纳说明”→“保证金缴纳说明单”,获取平顶山银行虚拟子账户缴纳说明单,根据每个标段缴纳说明单生成的银行账户在缴纳截止时间前缴纳;成功缴纳后重新登录前述系统查询确定费用到账,依次点击“参与投标”→“保证金绑定”→“绑定”进行投标保证金绑定。投标人要严格按照“保证金缴纳说明单”内容缴纳、成功绑定投标保证金,未绑定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按时交纳。每个投标人每个项目每个标段只有唯一缴纳账号,切勿重复缴纳或错误缴纳。未按上述规定操作引起的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其他事项: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 (略) 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绑定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报名、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少交保证金属于无效缴纳。

3、规定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日24点,节假日除外(超时到账视同未交保证金,取消报名资格)。

4、本项目支持以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具体 (略) (略) 《 (略) (略) 关于招投标业务启用电子保函事宜的通知》。

5、废标项目重新招标时,必须按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重新缴纳保证金,原缴纳保证金必须及时退还。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无审计报告须提供近期基本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指2021年1月1日起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指2021年1月1日起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B)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

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证件类资料需扫描上传。扫描上传相关证件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需盖章的资料加盖电子签章。

3.7.3(B)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人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电子签章处进行签章(应将招标文件格式中明确签字盖章的内容电子签章(包括企业电子签章及法人电子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

4.1.1(B)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中的要求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投标人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

2、招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人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 (略) 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建下载”中查看。

4.2.1

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07月15日09时00分

4.2.2(B)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 (略) (河南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8080/ggzy/)。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略) (略) 系统

5.2

开标程序

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

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由招标人代表及经济、技术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经济、技术专家应在开标前从有关政府部门设立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 上述规定为一组评标专家组成方式,根据项目标段数量和评标工作量,可由多组专家完成评审,但一个标段只能由一组专家评审。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名

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 10%

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形式:保函

工程款支付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 10%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1、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中标后,中标人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20日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中标价的2%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转账或电汇或保函)一旦承包的工程项目中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可由人社部门从该工资保证金中先予以划支。

10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1.1

招标控制价

11.1.1

本次招标设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表

投标人总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按无效标处理。

11.2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11.2.1

一、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

1、本工程清单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本工程定额依据《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HA 02-31-2016)、《 (略) 政工程预算定额》(*-2016)及配套解释;

3、价格指数按豫建消技【2023】年35号第14期(2023年7-12月)进行计取;

4、增值税税率执行建办标函【2019】193号文,按9%计入;

5、夜间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计取;

6、材料价格参考《平顶山工程造价》2024年第1期 (略) 场价。

二、工程竣工结算

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后,承包方须提供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工程验收资料,竣工结算报告包括结算书、设计变更单、现场签证单、技术核定单等,并按时间顺序或编号装订成册。结算资料为工程竣工结算的全部内容。

三、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

付款方式: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剩余价款待审计结算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7%,余3%留作质量保修金,待保修期满时无问题后三十日内一次付清(无息)。

四、合同价调整的因素

1、、除发生施工图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现场签证、主材调差及合同约定需要调整的内容按合同约定实时调整,其它均不再调整。

2、政策性调整,招标文件规定有的按招标文件执行,招标文件没有明确的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材料价格发生变化时,投标人应承担材料价格±5%(包括±3%)的风险,即施工期间该工程所用的主要材料发生的价格涨跌幅度在±3%(包括±3%)范围内时,材料价格风险由中标人承担,结算中不予调整。施工期间主要材料价格涨跌幅度超过±3%以外部分,材料价格风险由招标人承担(最终结算材料单价=中标人投报单价±上述 3%以外部分)。施工期间主要材料的价格以施工当期的《平顶山工程造价》公布价格或招 (略) 场价格为准。

4、材料或设备有暂定价的,中标单位在采购前,材料或设备的品牌或厂家及价格等需征得建设、监理单位考察书面认可方可购买;竣工结算时,按建设单位签认的价格计入工程造价。

5、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和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相比,当工程量变动幅度在工程量清单数量

±15%(含±15%)以内时,其综合单价不调整;当工程量变动幅度在工程量清单数量±15%(不含±15%)以上时,仅调整超出±15%外部分的单价,调整的办法是由承包人对增加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的工程量提出的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本项目实施过程中若有变更,变更部分按投标价总优惠率执行。

五、招标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工程质量应达到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质量标准。若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投标时所报的质量等级,中标人应无条件返修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赔偿费用。

2、中标人必须承担承包责任,不得转包工程;若发现中标人转包工程,即为中标人违约,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另选施工队*。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投报的施工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更换必须依据符合相关规定。中标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同意每周工作少于 5 个工作日的,招标人视为中标人违约,并因此承担违约金 10 万元人民币的赔偿责任(其他情况,每少一天支付 3000 元人民币违约金)。对不称职的项目经理和施工管理人员,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更换的人员应不低于原资格要求。项目部管理机构领导工作不力且不能改变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且保留另选施工队*的权利,中标人承担由此引发的所有费用。参加本次项目投标项目经理须无其他在建工程(拟担任的项目经理近期有变更的,需提供其 (略) 上查询页面或建设厅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变更证明材料),涉及争议部分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豫建建〔2015〕23 号)进行处理。

4、 中标人应保证服从招标人的统筹调度,配合各责任主体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5、中标人负责在工程建设中涉及地方关系等方面的协调,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需中标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等手续,按有关主管部门规定办理;协助*方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证件及竣工备案。

6、 工程施工过程中,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交叉施工等造成的工期延误,中标人可以要求发包人顺延工期。

7、 施工过程中中标人应 (略) 政工程的保护,尽可能 (略) 政设施,必要的损坏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由现场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确认),超出正常损坏范围内的修复由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8、中标人在涉及本工程的订货、运输、交货和施工、安装等过程中出现合同纠纷、人身、设备事故均由承包人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

9、由中标人采购的主要材料,购置前必须得到招标人和监理方的项目总监认可,购置的材料在使用前须按规定检验,检验、试验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并提供合格证、复试报告,其规格、标准、质量须符合设计要求并能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10、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及省、市、区的相关规定进行施工。

11、 招标人对业绩及其他投标资料的真实性保留随时核查的权利,投标人须保证提供的业绩及其他投标资料真实有效,如发现提供虚假业绩及投标资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

12、本次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已包含各种材料按规定所需的检验、试验所发生的费用,投标人投报的材料价格均应含此费用,施工中、结算时不再调整;凡是有节能备案要求的,中标人必须满足节能备案要求,投标报价时慎重报价,所涉及的费用招标人视为已含在投标报价内,结算时不再调整。

13、各投标人必须承认施工全过程按照“6个百分百、两个禁止”执行,并且根据我区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规定采取各种必要措施。所需要的费用各投标人在投报工程造价时应予以充分考虑,相关措施费用决算时不再增加。

14、项目暂列金额(如有)及暂估价(如有)与招标控制价一起公布,暂列金额及暂估价在投标人投标报价时不得作为让利条件,其归属权和使用权属于招标人。

15、投标人必须承诺按建质[2008]91 号文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6、根据豫建建【2018】16 号文及平建办【2018】121 号《关于加强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规定,实行劳务用工实名制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

注:以上所有条款投标人应逐条全文承诺。承诺条件必须优于或等于招标文件要求,实质上未响应招标人要求的评审委员会可否决其投标。

11.3

偏差说明

11.3.1

若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的某些条款有异议或不能完全响应,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以“偏离表”的方式加以详细说明。除说明原因外,还应说明具体的偏离量。

11.3.2

细微偏差: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投标文件中的以下情形评标时按细微偏差处理:

(1)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

(2)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书面通知该投标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对投标文件中不同文字文本的表述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4)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5)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11.3.3

重大偏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重大偏差,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按规定由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2)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者所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瑕疵。

(3)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4)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5)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6)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7)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或没有期限。

(9) (略) (略) 评标系统中显示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的。

(10)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1)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11.5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1.6

有关澄清与变更的补充说明

(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 (略) (略) 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11.7

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的规定中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11.8

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建筑业

11.9

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其价格分。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中标/成交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追究法律责任。

注:(1)投标人若为小型或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投标人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投标人若为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4)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同时又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政策。根据上述要求计算得出的价格仅限于评标时使用,对成交价格没有任何影响。投标人若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或不能提供有效的证明资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评标方法及标准中规定的方式计算。同一投标人,中小微企业产品、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附表:一标段招标控制价

小写:*.11元,大写:*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

其中:

(1)分部分项工程费总额:*.57元,大写:*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

(2)措施项目费总额:*.04元,大写:*万*仟*佰点击查看>>元零*分;

(3)其他项目费总额:0元,大写:零元;

(4)规费总额:*.52元,大写:*万*仟零点击查看>>元*角*分;

(5)增值税总额:*.98元,大写:**万零*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

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增值税、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后的招标控制价:*.15元,大写:*佰点击查看>>万零*佰点击查看>>元*角*分;

序号

单项工程名称

最高限价(元)

分部分项工程费总额(元)

措施项目

其他项目

规费(元)

增值税(元)

备注

安全文明施工费(元)

其他措施费(元)

单价措施费(元)

暂列金额(元)

专业工程暂估价(元)

1

(略) 小学教育集团行知校区

*.16

*.41

1735.03

838

0

0

0

2258.40

6708.32

2

雷锋小学教育集团雷锋校区

*.91

*.94

5933.43

2728.96

0

0

0

7354.52

*.06

3

(略) 小学教育集团明珠校区

*.54

*.26

3286.51

1558.49

0

0

0

4200.57

*.71

4

(略) 小学教育 (略) 校区

*.98

*.59

4789.38

2209.24

0

0

0

5954.44

*.33

5

(略) 小学教育 (略) 校区

*.06

*.47

5339.86

2435.16

0

0

0

6563.26

*.31

6

建东小学教育集团建东校区

*.54

*.80

2891.13

1388.61

0

0

0

3742.84

*.16

7

雷锋小学教育集团天使校区

*.92

*.10

8080.12

3322.12

0

0

0

8954.49

*.09

合计

*.11

*.57

*.46

*.58

0

0

0

*.52

*.98

附表:二标段招标控制价

小写:*.94元,大写:*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

其中:

(1)分部分项工程费总额:*.88元,大写:*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

(2)措施项目费总额:*.25元,大写:*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

(3)其他项目费总额:0元,大写:零元;

(4)规费总额:*.92元,大写:*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

(5)增值税总额:*.89元,大写:点击查看>>万*仟*佰零*元*角*分;

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增值税、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后的招标控制价:*.92元,大写:*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

序号

单项工程名称

最高限价(元)

分部分项工程费总额(元)

措施项目

其他项目

规费(元)

增值税(元)

备注

安全文明施工费(元)

其他措施费(元)

单价措施费(元)

暂列金额(元)

专业工程暂估价(元)

1

实验小学

*.51

*.42

3732.35

1777.39

0

0

0

4790.98

*.37

2

(略) 小学

*.82

*.41

7125.35

3064.43

0

0

0

8258.74

*.89

3

(略) 小学

*.20

*.68

4236.10

2013.89

0

0

0

5428.22

*.31

4

(略) 小学

*.34

*.76

2287.87

1105.71

0

0

0

2979.40

9595.60

5

蒲城小学

*.71

*.43

2651.63

1086.35

0

0

0

2928.45

*.85

6

东湖学校

*.47

*.09

1099.87

527.12

0

0

0

1421.26

*.13

7

二十四中学

*.85

*.76

4164.41

1890.87

0

0

0

5097.25

*.56

8

(略) 小学

*.04

*.33

7008.63

3003.28

0

0

0

8095.62

*.18

合计

*.94

*.88

*.21

*.04

0

0

0

*.92

*.89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完成招标批复工作,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项目概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项目经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召开投标预备会,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问题在公共 (略) 上提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在公共 (略) 上予以澄清,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招标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 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招标文件的解释

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解释均依据本招标文件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在评标时,若出现招标文件无明确说明和处理的情况时,由评标委员会讨论确定处理方案;评标委员会成员之间对处理方案有争议时,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投票方式确定。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3.1.1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1.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1.3 投标保证金交付证明

3.1.4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3.1.5施工组织设计

3.1.6 项目组织管理机构;

3.1.7 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3.1.8 资格审查资料

3.1.9 其他材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要求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并进行投标报价,并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报价时应考虑中标后履行合同期间的物价上涨、政策性调整等因素以及由此引起的费用变动,在投标报价时一并计入投标总价。

3.2.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工程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价格,并与投标报价一致。投标人中标后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招标人同意的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引起的工程量调整,价格将按中标综合单价执行。

3.2.4 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公布的采购预算,否则按废标处理。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60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转账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转账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内容见“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设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特别注意事项

本项目为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文件是投标人、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经过电子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人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

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 (略) 公共资源电 (略) 在“组件下载”中查看。

温馨提示:本项目为电子化交易项目,开标时需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为保证您能投标成功,请需仔细阅读以下条款。

一、电子化投标

(一)电子化投标文件的签章

1、投标人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

2、招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人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 (略) 公共资源电 (略) 在右上角“组建下载”中查看。

(二)电子化投标文件的格式及上传投标

1、投标人所上传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应是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包含用于投标文件上传的主文件(文件格式为:xxx公司+项目编号.file)和用于应急补救的投标文件备份文件(文件格式为:xxx公司+项目编号.bin),备份文件主要用于电子化开标出现技术问题后的补救,请投标人随身携带。

注:(1)投标人投报多个标段的,所生成的电子化投标文件仍为一个电子文件,投标人制作电子化投标文件时应将所报标段全部勾选后制作生成。

2、电子化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 (略) 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仍未上传成功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注:如按照电子化投标操作教材制作完成的电子化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的联系中心技术人员,以便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处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处理技术问题和上传数据等工作所需的时间问题,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三)电子化项目开标、解密、唱标、评标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进行招标,投标人 (略) (略) 进入项目开标大厅远程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在招标文件中另行规定)。也可以携带CA证书至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2、电子化投标文件采用双重加密方式。开标时,如投标人未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请投标人使用 (略) ,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起10分钟内完成。待所有投标人全部解密完成后,再由中介服务机构使用CA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再次解密。

如投标人携带CA证书至现场参加开标的,首先应按照中介服务机构指引,使用投标人CA证书对其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首次解密。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再由中介服务机构使用CA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再次解密。

3、电子化投标文件解密异常的处理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致电中介服务机构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首先由技术人员进行问题排查。

(2)经技术人员排查后,是投标人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和唱标。开标会议继续进行。

(3)经技术人员排查后,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对问题进行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中介服务机构向监督部门申请,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开标会议,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4、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中介服务机构操作,对所有已解密投标文件进行唱标。

投标人应保证在开标期间电话、电脑、网络能够正常工作,投标人因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唱标。

5、开标时投标人可登录到交易系统中在开标大厅中点击开标一览表查看自己的投标报价。如对自己的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应在唱标内容显示后20分钟内 (略) 公共 (略) 电子化交易系统提出质疑。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认可唱标内容。

6、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对电子化投标文件有质疑的,将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发起质疑。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1.1 (B)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 (略) 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file)到平顶山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A)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A)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2 (B)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B)项的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 (略) 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B)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 (略) 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按照电子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先后顺序分标段进行开标。

(3)电子化投标文件采用双重加密方式。开标时,首先由投标人使用CA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对其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首次解密,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再由中介服务机构使用CA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再次解密。

(4)电子化投标文件解密异常的处理

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联系中介服务机构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首先由技术人员进行问题排查。

经技术人员排查后,是投标人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和唱标,开标会议继续进行。

经技术人员排查后,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对问题进行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中介服务机构向监督部门申请,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开标会议,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5)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担保

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法定人数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法定人数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9.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9.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款、第 5.3 款和第 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9.5.1项规定的期限内。

10.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略) 卫东区教育体育局卫东区中小学校新增变 (略) 改造升级项目

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一)唱标记录

序号

投标人

投标报价(元)

工期

质量

缺陷责任期

质量保修期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

(二)开标过程中的其他事项记录

(三)出席开标会的单位和人员(附签到表)

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年 月 日

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略) 卫东区教育体育局卫东区中小学校新增变 (略) 改造升级项目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评标工作组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略) 卫东区教育体育局卫东区中小学校新增变 (略) 改造升级项目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四: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的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 元。

工期: 日历天。

工程质量: 。

工程安全目标: 。

项目经理: (姓名)。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 (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施工合同,并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6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特此通知。

招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五: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到你方 年 月 日发 (略) 卫东区教育体育局卫东区中小学校新增变 (略) 改造升级项目招标关于 的通知,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

评审

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签章并加盖企业电子签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资格

评审

标准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人员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2.1.3

响应

性评

审标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 项规定

投标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缺陷责任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质量保修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 项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投标价格

不超过招标人公布的的招标控制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其他要求

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 分)

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 25 分

商务标(投标报价): 50 分

综合标(资信、承诺): 25 分

2.2.2

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计算规定:

(1)评标基准价=招标控制价×K+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1-K)

K为最高投标限价权重系数,取值范围为 0.3≤K≤0.5,K的取值为 0.5。

(2)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计算:

当有效投标报价多于五家时(不含五家),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当有效投标报价少于五家时(含五家),则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参与算术平均值计算。

(3)上述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报价在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时,均不含: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增值税、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

有效投标报价:按2.1.1、2.1.2、2.1.3要求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4(1)

技术标主要内容及评标分值

(25分)

1、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0~0.5分)

(1)技术标的主要内容具有完整性,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得0.5分;

(2)技术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0分。

2、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1~3分)

(1)施工方案(含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及绿色施工)总体安排合理,运用先进、合理的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对施工难点有先进和合理的建议的得2-3分;

(2)施工方案(含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及绿色施工)总体安排合理,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合理、可行;对施工难点有合理的建议的得1-2分。

3、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1-2分)

(1)组织机构形式合理,有完善的指挥系统、质量监控系统、联络协调系统,对项目提出先进、可行、具体的保证措施。主体结构质量保证措施完整得力、经济、安全、切实可行。主体结构、装饰装修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的得1.5-2分;

(2)组织机构形式基本合理,指挥系统、质量监控系统、联络协调系统,具体措施可行。主体结构质量保证措施经济、安全、基本可行。主体结构、装饰装修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得偷工减料(1-1.5分)。

4、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1-2分)

(1)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管理目标具体,全员安全责任制明确,现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满足国家规定要求。根据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现场重大危险源辨识全面,制定有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并明确有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方案措施科学合理、先进可行的得1.5-2分;

(2)有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现场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满足国家规定。根据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正确识别现场重大危险源并有相应的安全防护管理措施。制定有本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相关专项施工方案(或方案计划),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基本可行(1-1.5分)。

5、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1~3分)

(1)创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目标明确,有针对项目实际情况,科学可行的创建计划和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的创建保证措施和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投入使用计划,现场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等设置科学规范,符合有关文明施工、健康卫生的规定。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符合河南省《城市 (略) 政基础设施 (略) 扬尘污染防治标准》(DBJ41/174)的规定,防治方案科学、先进的得2-3分;

(2)有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目标计划和创建措施,有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投入使用计划,现场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等设置符合有关文明施工、健康卫生的规定。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基本达到河南省《城市 (略) 政基础设施 (略) 扬尘污染防治标准》(DBJ41/174)的规定,有防治方案的得1-2分。

6、工期保证措施(1-2分)

(1)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合理且有针对性,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的得1.5-2分;

(2)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基本合理,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1-1.5分。

7、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0.5-2分)

(1)机械: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采用先进机械设备且配置合理、先进,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进度需要;PC构件运输、安装设备满足施工要求;劳动力: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主要物资计划:主要物资(含PC构件的供应需求)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的得1-2分。

(2)机械: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机械设备配置基本合理,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进度需要;劳动力: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主要物资计划:主要物资(含PC构件的供应需求)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的得0.5-1分。

8、施工 (略) 络计划图(0.5-2分)

(1) (略) 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满足招标文件对工期的要求的得1-2分。

(2) (略) 基本准确,计划编制基本可行的得0.5-1分。

9、施工总平面图布置(0.5-1分)

(1)总体布置有针对性、合理、能较好满足施工需要,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材料堆放有序的得1分。

(2)总体布置基本合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的得0.5分。

10、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1-2分)

(1)节能减排、绿色施工、工艺创新等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符合工程情况,具有针对性、可行性、经济适用性的得1.5-2分。

(2)节能减排、绿色施工、工艺创新等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基本符合工程情况,具有针对性的得1-1.5分。

11、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等的程度(1-2分)

(1)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等的程度满足设计要求,符合施工需要和相应技术标准等规定,经济适用的得1.5-2分。

(2)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等的程度满足设计要求, 基本符合施工要求和相应技术标准等规定的得1-1.5分。

12、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0.5-1.5分)

(1)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系统布置合理,满足需要的得1-1.5分。

(2)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系统布置基本符合需要的得0.5-1分。

13、风险管理措施(1-2分)

(1)风险防控管理措施齐全,风险预控符合规范要求,风险控制要点定位准确,各阶段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得力的得1.5-2分。

(2)风险防控管理措施基本齐全,风险预控符合规范要求,风险控制要点定位基本准确,有各阶段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的得1-1.5分。

评标时根据评分因素及对应的评分标准在该项分值范围内酌情打分,上述内容如有缺项,该项按零分计

2.2.4(2)

商务标主要内容及评标分值(50分)

(1)投标报价评审(基本分25分,满分30分)

投标报价评分: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相等者得基本分25分;高于评标基准价者,每高1%,在基本分(25分)的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低于评标基准价者,每低1%在基本分(25分)的基础上加1分,最多加5分,每再低1%,在满分(30分)的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

以上报价评分保留小数2位:评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

(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评审(0~10分)

评审时由评标委员会从分部分项工程项目中占权重较大的清单项目中抽取20项进行评审。

综合单价基准值是以各有效投标报价中(当有效投标人5名及以上时,去掉1个最高、1个最低值)对应抽取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投标综合单价在基准值95%-103%范围内(不含95%和103%)每项得0.5分,在评标基准值90%-95%范围内(含90%和95%)每项得0.25分,满分共计10分。超出该范围的不得分。

(3)主要材料单价的评审

(0~5分)

评审时由评标委员会从材料总价中权重较大(数量大,价值高)的材料中抽取10项进行评审。

主要材料单价基准值是以各有效投标报价中(当有效投标人5名及以上时,去掉1个最高、1个最低值)对应抽取材料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投标材料单价在基准值95%-103%范围内(不含95%和103%)每项得0.5分,在评标基准值90%-95%范围内(含90%和95%)每项得0.25分,满分共计5分。超出该范围的不得分。

(4)措施项目费的评审(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0~5分)

措施项目费基准值是在招标控价中措施项目费用80%-110%范围之间的有效投标人所报措施项目费的算术平均值。投标所报措施费与措施项目基准值相等得基本分3分。当投标报价低于措施项目基准值时,每低1%在基本分3分的基础上加0.1分,最多加至5分为止;当高于措施项目基准值时,每高于1%时,在基本分3分的基础上扣0.2分,扣完为止。

注:如各有效投标人的措施项目费报价均不在招标控价中措施项目费用80%-110%范围之间的,此项评分按0分计入。

以上(2)、(3)项内容在评审时,若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投报的某项综合单价或材料单价与招标控制价中的该项综合单价和材料单价或其他各投标人有明显偏离,评标委员会有权对其提出质疑,并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其该项综合单价和材料单价无效,不再参与基准值的计算,该项得分为0分。

评标时如果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的的综合单价和主要材料单价投标文件中没有,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项综合单价和材料单价不再参与基准值的计算,该项得分为0分。

2.2.4(3)

综合标主要内容及评标分值

(25分)

1、投标人业绩

(4分)

投标人近3年(指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时间为准)有承担过类似项目的业绩合同,每增加1份完整的业绩(合同+对应项目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查询页面)证明得2分,满分为4分。

(投标文件中附加盖企业电子章的扫描件,有效的合同至少包含首尾页、签字盖章页、显示合同金额、招标人或业主、承担工作内容、合同签订日期页,不满足不得分)

2、优惠承诺(7分)

优惠承诺应是书面的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确保依法依规,优惠合理,详实可行。4-7分

优惠承诺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确保依法依规,优惠基本合理,基本详实可行。1-4分

3、履职尽责承诺

(8分)

具有全面、详实、可行、合法有效的书面保证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其中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施工员、造价员/预算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等技术人员)的在岗、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提供承包商履约保证。4-8分

具有可行、合法有效的书面保证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其中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施工员、造价员/预算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等技术人员)的在岗、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提供承包商履约保证。1-4分

4、其他实质性承诺(0~6分)

1、承诺施工过程中帮助业主协调施工项目周边关系,并提出影响施工的自罚措施(0~2分)

2、设置了现场工人管理部门并配备有专职人员、有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措施的得(0~2分)

3、其他有利于招标人的实质性承诺及合理化建议(0~2分)

注:(1)评分过程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最终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技术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综合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技术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综合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标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标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综合标计算出得分C;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GF—2017—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   

承包人(全称):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

2.工程地点: 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

4.资金来源:  。

5.工程内容: 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地 址:  地 址:  

邮政编码:  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 账 号: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具体以双方合同签订为准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略) 公共 (略) 站附件

第六章 图纸资料

(略) 公共 (略) 站附件

本项目无图纸资料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实施的有关标准与法规

国家、地方现行的工程建设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技术标准、工程建设施工操作规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规范中指定的标准或法规为工程实施中实际采用的标准和法规,中标人提出采用的其他标准及规范,如能保证其达到与本规范所规定的标准及规范相同的质量或更高的质量。经项目总监事先审阅和书面批准即可采用。本规范与图纸中明显地未提到的任何细节,或在涉及任何条款的细节说明中有明显的遗漏,都应被认为指的是采用令人满意的建筑建设工程及其他相关工程的面图布置

(9)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

(10)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等的程度

(11)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

(12)风险管理措施

(1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

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则下述表格应按照章节内容,严格按给定的格式附在相应的章节中。

附表一 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 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 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四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 (略) 络图

附表五 施工平面图

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序号

设备

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额定功率(KW)

生产

能力

用于施工部位

备注

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仪器设备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已使用台时数

用途

备注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工种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 (略) 络图

1. 投标人应递交 (略) 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 施工进度 (略) 络图(或横道图)表示。

附表五:施工平面图

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场地、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六、项目组织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养老

保险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应附身份证、注册证、职称证、学历证,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上岗证、职称证(如有)或执业证。按内容要求自行增加表格。

姓 名

年 龄

学 历

职 称

职 务

拟在本合同任职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1-1:承诺书

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 (项目名称) 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七、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如果有)

八、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 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注:表格后附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料(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款)

(二)财务状况表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合同价格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项目描述

备注

如有多个项目,请各附一表

投标人:(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及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四)正在进行的和新承接的类似工程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签约合同价

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项目描述

备注

如有多个项目,请各附一表

投标人:(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说明: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投标人败诉的,且与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

(六)企业其他信誉情况

九、其他材料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附件1:廉洁自律承诺函格式

廉洁自律承诺书

致: (略) 卫东区教育体育局

河南 (略)

我单位按照 (项目名称)要求,为切实加强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廉政建设,严格遵守廉洁从业的有关规定,有效预防和制止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和腐败问题的发生,根据招标投标有关廉政建设规定,现就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及中标后履行合同期间的廉政要求作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廉政规定,将廉洁从业的各项要求贯彻始终,廉洁自律,加强监督,保证整个招标采购活动的廉政建设。

二、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依法合规参与竞争,努力推进诚信建设,决不从事任何不正当竞争和违法违纪行为。

三、建立并落实廉政建设和廉洁从业责任制,健全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在整个招标采购活动和合同履行过程中不以任何形式以权谋私、以工程谋私、索贿受贿,直接或变相行贿进行商业贿赂。

四、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不损害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不违反工程招投标、建设管理及政府采购的各种规章制度,在投标过程中不互相串通、结盟,或以任何不正当方式影响其它投标人正常投标。

五、不以任何名义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

六、不以任何名义为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报销任何不合理费用。

七、不以任何理由安排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参加高消费宴请及娱乐活动。

八、不为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九、不为招标人及其工作人员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十、不安排招标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从事与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十一、遵守财政法规,厉行勤俭节约,杜绝铺张浪费,严格控制开支,最大限度地压缩工程费用,节约资金。

十二、定期不定期地对招标采购活动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廉政建设和廉洁从业情况进行内部监督检查,同时主动接受外部有关部门依法依纪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各种问题。

十三、如在招标采购活动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和腐败问题,按管理权限,自愿接受党纪、政纪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予以赔偿,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做出的相应处罚。

十四、上述廉政保证期限为本廉政保证书签订之日起至招标采购项目履行合同结束后止。

投标人:(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书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在 项目招投标活动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 系 电 话:

承诺人(盖章):

附件3: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附件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章)

日 期:

附件5: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

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各供应商:

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 (略) “河南省 (略) ”查询联系。

基本信息表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证书编号

项目组成员

企业业绩

递交时间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2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4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略) 卫东区教育体育局卫东区中小学校新增变 (略) 改造升级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平卫采招标-2024-3

微信图片_*

招标人: (略) 卫东区教育体育局

招标代理:河南 (略)

日期:二〇二四年六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5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44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另附)............................. 48

第六章 图纸资料(另附)................................ 48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49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5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平公资建*号】 (略) 卫东区教育体育局卫东区中小学校新增变 (略) 改造升级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卫东区教育体育局卫东区中小学校新增变 (略) 改造升级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5-*-04-01-*)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 (略) (略) 网http://**)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项目编号:平卫采招标-2024-3

2、项目名称: (略) 卫东区教育体育局卫东区中小学校新增变 (略) 改造升级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 *.05 元

最高限价: *.05 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一标段

(略) 卫东区教育体育局卫东区中小学校新增变 (略) 改造升级项目一标段

*.11

*.11

2

二标段

(略) 卫东区教育体育局卫东区中小学校新增变 (略) 改造升级项目二标段

*.94

*.9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地点: (略) 卫东区15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分 (略) 小学教育集团行知校区、雷锋小学教育集团雷锋校区、 (略) 小学教育集团明珠校区、 (略) 小学教育 (略) 校区、 (略) 小学教育 (略) 校区、建东小学教育集团建东校区、雷锋小学教育集团天使校区、实验小学、 (略) 小学、 (略) 小学、 (略) 小学、蒲城小学、东湖学校、二十四中学、 (略) 小学

5.2项目概况: (略) 卫东区15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进行电力设备 (略) 改造,满足学校新增空调对电力设施的需求。包括新建变压器1台、高压电缆2220.00m、低压电缆3476.50m、低压配电箱30台、动力配电箱84台、配线*.00m等电力配套设施。

5.3招标范围及内容:

一标段: (略) 小学教育集团行知校区、雷锋小学教育集团雷锋校区、 (略) 小学教育集团明珠校区、 (略) 小学教育 (略) 校区、 (略) 小学教育 (略) 校区、建东小学教育集团建东校区、雷锋小学教育集团天使校区7所学校新增变 (略) 改造升级,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招标人发包的全部内容;

二标段:实验小学、 (略) 小学、 (略) 小学、 (略) 小学、蒲城小学、东湖学校、二十四中学、 (略) 小学8所学校新增变 (略) 改造升级,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招标人发包的全部内容;

5.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5.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5.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2个标段

5.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6、合同履行期限:同计划工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有效证件);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无审计报告须提供近期基本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01月0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的企业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和企业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2资质及人员要求

3.2.1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级、承修*级、承试*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

3.2.2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本单位2023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

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本单位2023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

3.3其他要求:

3.3.1 2021年1月1日以来无重大质量问题、无重大安全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等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时提供单位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签章并加盖企业电子章的书面承诺。

3.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现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 (略) (http://**.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现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 (略) ”(http://**.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6月24日至2024年07月14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略) 网(网址:http://**)

3.方式: 投标人 (略) (略) 网(网址:http://**)

直接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

办理CA证书:http://**

4.售价: 0 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7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略) 电子交易系统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7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略) 电子交易系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 (略) 》、《 (略) (略) 》、《 (略) (河南省· (略) )》、《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略) 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2、各供应商可凭借CA数字证书, (略) (略) ,在系统内进行在线质疑(异议)、投诉,各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可针对在线质疑(异议)、投诉进行在线答复。

3、该公告已同步至“ (略) (略) 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4、监督部门: (略)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事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F*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5-*

监督单位: (略) 卫东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B0N*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375-*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招标人: (略) 卫东区教育体育局

地 址: (略) 卫 (略) 257号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传真:03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 (略)

地 址: (略) 郑东 (略) 王鼎国贸大厦3号楼13楼1313室

联系人:*先生

电话:0371-*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先生

电话:037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 (略) 卫东区教育体育局

地 址: (略) 卫 (略) 257号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传真:0375-*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 (略)

地 址: (略) 郑东 (略) 王鼎国贸大厦3号楼13楼1313室

联系人:*先生

电话:0371-*

1.1.4

项目名称

(略) 卫东区教育体育局卫东区中小学校新增变 (略) 改造升级项目

1.1.5

建设地点

(略) 卫东区15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分 (略) 小学教育集团行知校区、雷锋小学教育集团雷锋校区、 (略) 小学教育集团明珠校区、 (略) 小学教育 (略) 校区、 (略) 小学教育 (略) 校区、建东小学教育集团建东校区、雷锋小学教育集团天使校区、实验小学、 (略) 小学、 (略) 小学、 (略) 小学、蒲城小学、东湖学校、二十四中学、 (略) 小学

1.1.6

项目概况

(略) 卫东区15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进行电力设备 (略) 改造,满足学校新增空调对电力设施的需求。包括新建变压器1台、高压电缆2220.00m、低压电缆3476.50m、低压配电箱30台、动力配电箱84台、配线*.00m等电力配套设施。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本次招标范围内容及要求:

1.3.1.1

招标范围、内容

一标段: (略) 小学教育集团行知校区、雷锋小学教育集团雷锋校区、 (略) 小学教育集团明珠校区、 (略) 小学教育 (略) 校区、 (略) 小学教育 (略) 校区、建东小学教育集团建东校区、雷锋小学教育集团天使校区7所学校新增变 (略) 改造升级,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招标人发包的全部内容;

二标段:实验小学、 (略) 小学、 (略) 小学、 (略) 小学、蒲城小学、东湖学校、二十四中学、 (略) 小学8所学校新增变 (略) 改造升级,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招标人发包的全部内容;

1.3.1.2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2个标段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24个月

质量保修期:2年。

1.3.3

质量要求

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有效证件);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无审计报告须提供近期基本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01月0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的企业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和企业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2资质及人员要求

3.2.1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级、承修*级、承试*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

3.2.2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本单位2023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

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本单位2023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

3.3其他要求:

3.3.1 2021年1月1日以来无重大质量问题、无重大安全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等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时提供单位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签章并加盖企业电子章的书面承诺。

3.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现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 (略) (http://**.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现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 (略) ”(http://**.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踏勘。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重大偏离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有关招标文件、招标图纸、答疑纪要、澄清补充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略) 系统发布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24 小时内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3.3.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3.4.1

投标保证金

1、该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人民币*万元整(RMB ¥*.00元整);

2、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4日23时59分。

3、递交形式:

⑴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缴纳。账户必须是已 (略) 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或供应商库中录入的账户(不支持结算卡支付)。

⑵ 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在规定的缴纳截止时间前通 (略) 电子化交易系统将保证金成功绑定至所投标项目和标段。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投标人打开http://**:8080/ggzy 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对应已参与投标项目依次点击“参与投标”→“费用缴纳指南”→“费用缴纳说明”→“保证金缴纳说明单”,获取平顶山银行虚拟子账户缴纳说明单,根据每个标段缴纳说明单生成的银行账户在缴纳截止时间前缴纳;成功缴纳后重新登录前述系统查询确定费用到账,依次点击“参与投标”→“保证金绑定”→“绑定”进行投标保证金绑定。投标人要严格按照“保证金缴纳说明单”内容缴纳、成功绑定投标保证金,未绑定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按时交纳。每个投标人每个项目每个标段只有唯一缴纳账号,切勿重复缴纳或错误缴纳。未按上述规定操作引起的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其他事项: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 (略) 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绑定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报名、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少交保证金属于无效缴纳。

3、规定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日24点,节假日除外(超时到账视同未交保证金,取消报名资格)。

4、本项目支持以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具体 (略) (略) 《 (略) (略) 关于招投标业务启用电子保函事宜的通知》。

5、废标项目重新招标时,必须按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重新缴纳保证金,原缴纳保证金必须及时退还。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无审计报告须提供近期基本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指2021年1月1日起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指2021年1月1日起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B)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

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证件类资料需扫描上传。扫描上传相关证件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需盖章的资料加盖电子签章。

3.7.3(B)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人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电子签章处进行签章(应将招标文件格式中明确签字盖章的内容电子签章(包括企业电子签章及法人电子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

4.1.1(B)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中的要求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投标人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

2、招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人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 (略) 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建下载”中查看。

4.2.1

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07月15日09时00分

4.2.2(B)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 (略) (河南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8080/ggzy/)。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略) (略) 系统

5.2

开标程序

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

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由招标人代表及经济、技术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经济、技术专家应在开标前从有关政府部门设立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 上述规定为一组评标专家组成方式,根据项目标段数量和评标工作量,可由多组专家完成评审,但一个标段只能由一组专家评审。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名

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 10%

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形式:保函

工程款支付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 10%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1、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中标后,中标人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20日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中标价的2%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转账或电汇或保函)一旦承包的工程项目中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可由人社部门从该工资保证金中先予以划支。

10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1.1

招标控制价

11.1.1

本次招标设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表

投标人总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按无效标处理。

11.2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11.2.1

一、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

1、本工程清单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本工程定额依据《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HA 02-31-2016)、《 (略) 政工程预算定额》(*-2016)及配套解释;

3、价格指数按豫建消技【2023】年35号第14期(2023年7-12月)进行计取;

4、增值税税率执行建办标函【2019】193号文,按9%计入;

5、夜间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计取;

6、材料价格参考《平顶山工程造价》2024年第1期 (略) 场价。

二、工程竣工结算

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后,承包方须提供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工程验收资料,竣工结算报告包括结算书、设计变更单、现场签证单、技术核定单等,并按时间顺序或编号装订成册。结算资料为工程竣工结算的全部内容。

三、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

付款方式: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剩余价款待审计结算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7%,余3%留作质量保修金,待保修期满时无问题后三十日内一次付清(无息)。

四、合同价调整的因素

1、、除发生施工图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现场签证、主材调差及合同约定需要调整的内容按合同约定实时调整,其它均不再调整。

2、政策性调整,招标文件规定有的按招标文件执行,招标文件没有明确的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材料价格发生变化时,投标人应承担材料价格±5%(包括±3%)的风险,即施工期间该工程所用的主要材料发生的价格涨跌幅度在±3%(包括±3%)范围内时,材料价格风险由中标人承担,结算中不予调整。施工期间主要材料价格涨跌幅度超过±3%以外部分,材料价格风险由招标人承担(最终结算材料单价=中标人投报单价±上述 3%以外部分)。施工期间主要材料的价格以施工当期的《平顶山工程造价》公布价格或招 (略) 场价格为准。

4、材料或设备有暂定价的,中标单位在采购前,材料或设备的品牌或厂家及价格等需征得建设、监理单位考察书面认可方可购买;竣工结算时,按建设单位签认的价格计入工程造价。

5、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和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相比,当工程量变动幅度在工程量清单数量

±15%(含±15%)以内时,其综合单价不调整;当工程量变动幅度在工程量清单数量±15%(不含±15%)以上时,仅调整超出±15%外部分的单价,调整的办法是由承包人对增加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的工程量提出的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本项目实施过程中若有变更,变更部分按投标价总优惠率执行。

五、招标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工程质量应达到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质量标准。若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投标时所报的质量等级,中标人应无条件返修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赔偿费用。

2、中标人必须承担承包责任,不得转包工程;若发现中标人转包工程,即为中标人违约,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另选施工队*。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投报的施工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更换必须依据符合相关规定。中标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同意每周工作少于 5 个工作日的,招标人视为中标人违约,并因此承担违约金 10 万元人民币的赔偿责任(其他情况,每少一天支付 3000 元人民币违约金)。对不称职的项目经理和施工管理人员,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更换的人员应不低于原资格要求。项目部管理机构领导工作不力且不能改变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且保留另选施工队*的权利,中标人承担由此引发的所有费用。参加本次项目投标项目经理须无其他在建工程(拟担任的项目经理近期有变更的,需提供其 (略) 上查询页面或建设厅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变更证明材料),涉及争议部分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豫建建〔2015〕23 号)进行处理。

4、 中标人应保证服从招标人的统筹调度,配合各责任主体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5、中标人负责在工程建设中涉及地方关系等方面的协调,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需中标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等手续,按有关主管部门规定办理;协助*方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证件及竣工备案。

6、 工程施工过程中,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交叉施工等造成的工期延误,中标人可以要求发包人顺延工期。

7、 施工过程中中标人应 (略) 政工程的保护,尽可能 (略) 政设施,必要的损坏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由现场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确认),超出正常损坏范围内的修复由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8、中标人在涉及本工程的订货、运输、交货和施工、安装等过程中出现合同纠纷、人身、设备事故均由承包人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

9、由中标人采购的主要材料,购置前必须得到招标人和监理方的项目总监认可,购置的材料在使用前须按规定检验,检验、试验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并提供合格证、复试报告,其规格、标准、质量须符合设计要求并能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10、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及省、市、区的相关规定进行施工。

11、 招标人对业绩及其他投标资料的真实性保留随时核查的权利,投标人须保证提供的业绩及其他投标资料真实有效,如发现提供虚假业绩及投标资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

12、本次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已包含各种材料按规定所需的检验、试验所发生的费用,投标人投报的材料价格均应含此费用,施工中、结算时不再调整;凡是有节能备案要求的,中标人必须满足节能备案要求,投标报价时慎重报价,所涉及的费用招标人视为已含在投标报价内,结算时不再调整。

13、各投标人必须承认施工全过程按照“6个百分百、两个禁止”执行,并且根据我区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规定采取各种必要措施。所需要的费用各投标人在投报工程造价时应予以充分考虑,相关措施费用决算时不再增加。

14、项目暂列金额(如有)及暂估价(如有)与招标控制价一起公布,暂列金额及暂估价在投标人投标报价时不得作为让利条件,其归属权和使用权属于招标人。

15、投标人必须承诺按建质[2008]91 号文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6、根据豫建建【2018】16 号文及平建办【2018】121 号《关于加强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规定,实行劳务用工实名制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

注:以上所有条款投标人应逐条全文承诺。承诺条件必须优于或等于招标文件要求,实质上未响应招标人要求的评审委员会可否决其投标。

11.3

偏差说明

11.3.1

若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的某些条款有异议或不能完全响应,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以“偏离表”的方式加以详细说明。除说明原因外,还应说明具体的偏离量。

11.3.2

细微偏差: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投标文件中的以下情形评标时按细微偏差处理:

(1)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

(2)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书面通知该投标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对投标文件中不同文字文本的表述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4)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5)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11.3.3

重大偏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重大偏差,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按规定由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2)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者所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瑕疵。

(3)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4)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5)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6)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7)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或没有期限。

(9) (略) (略) 评标系统中显示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的。

(10)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1)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11.5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1.6

有关澄清与变更的补充说明

(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 (略) (略) 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11.7

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的规定中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11.8

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建筑业

11.9

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其价格分。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中标/成交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追究法律责任。

注:(1)投标人若为小型或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投标人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投标人若为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4)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同时又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政策。根据上述要求计算得出的价格仅限于评标时使用,对成交价格没有任何影响。投标人若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或不能提供有效的证明资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评标方法及标准中规定的方式计算。同一投标人,中小微企业产品、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附表:一标段招标控制价

小写:*.11元,大写:*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

其中:

(1)分部分项工程费总额:*.57元,大写:*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

(2)措施项目费总额:*.04元,大写:*万*仟*佰点击查看>>元零*分;

(3)其他项目费总额:0元,大写:零元;

(4)规费总额:*.52元,大写:*万*仟零点击查看>>元*角*分;

(5)增值税总额:*.98元,大写:**万零*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

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增值税、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后的招标控制价:*.15元,大写:*佰点击查看>>万零*佰点击查看>>元*角*分;

序号

单项工程名称

最高限价(元)

分部分项工程费总额(元)

措施项目

其他项目

规费(元)

增值税(元)

备注

安全文明施工费(元)

其他措施费(元)

单价措施费(元)

暂列金额(元)

专业工程暂估价(元)

1

(略) 小学教育集团行知校区

*.16

*.41

1735.03

838

0

0

0

2258.40

6708.32

2

雷锋小学教育集团雷锋校区

*.91

*.94

5933.43

2728.96

0

0

0

7354.52

*.06

3

(略) 小学教育集团明珠校区

*.54

*.26

3286.51

1558.49

0

0

0

4200.57

*.71

4

(略) 小学教育 (略) 校区

*.98

*.59

4789.38

2209.24

0

0

0

5954.44

*.33

5

(略) 小学教育 (略) 校区

*.06

*.47

5339.86

2435.16

0

0

0

6563.26

*.31

6

建东小学教育集团建东校区

*.54

*.80

2891.13

1388.61

0

0

0

3742.84

*.16

7

雷锋小学教育集团天使校区

*.92

*.10

8080.12

3322.12

0

0

0

8954.49

*.09

合计

*.11

*.57

*.46

*.58

0

0

0

*.52

*.98

附表:二标段招标控制价

小写:*.94元,大写:*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

其中:

(1)分部分项工程费总额:*.88元,大写:*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

(2)措施项目费总额:*.25元,大写:*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

(3)其他项目费总额:0元,大写:零元;

(4)规费总额:*.92元,大写:*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

(5)增值税总额:*.89元,大写:点击查看>>万*仟*佰零*元*角*分;

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增值税、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后的招标控制价:*.92元,大写:*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

序号

单项工程名称

最高限价(元)

分部分项工程费总额(元)

措施项目

其他项目

规费(元)

增值税(元)

备注

安全文明施工费(元)

其他措施费(元)

单价措施费(元)

暂列金额(元)

专业工程暂估价(元)

1

实验小学

*.51

*.42

3732.35

1777.39

0

0

0

4790.98

*.37

2

(略) 小学

*.82

*.41

7125.35

3064.43

0

0

0

8258.74

*.89

3

(略) 小学

*.20

*.68

4236.10

2013.89

0

0

0

5428.22

*.31

4

(略) 小学

*.34

*.76

2287.87

1105.71

0

0

0

2979.40

9595.60

5

蒲城小学

*.71

*.43

2651.63

1086.35

0

0

0

2928.45

*.85

6

东湖学校

*.47

*.09

1099.87

527.12

0

0

0

1421.26

*.13

7

二十四中学

*.85

*.76

4164.41

1890.87

0

0

0

5097.25

*.56

8

(略) 小学

*.04

*.33

7008.63

3003.28

0

0

0

8095.62

*.18

合计

*.94

*.88

*.21

*.04

0

0

0

*.92

*.89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完成招标批复工作,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项目概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项目经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召开投标预备会,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问题在公共 (略) 上提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在公共 (略) 上予以澄清,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招标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 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招标文件的解释

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解释均依据本招标文件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在评标时,若出现招标文件无明确说明和处理的情况时,由评标委员会讨论确定处理方案;评标委员会成员之间对处理方案有争议时,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投票方式确定。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3.1.1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1.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1.3 投标保证金交付证明

3.1.4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3.1.5施工组织设计

3.1.6 项目组织管理机构;

3.1.7 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3.1.8 资格审查资料

3.1.9 其他材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要求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并进行投标报价,并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报价时应考虑中标后履行合同期间的物价上涨、政策性调整等因素以及由此引起的费用变动,在投标报价时一并计入投标总价。

3.2.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工程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价格,并与投标报价一致。投标人中标后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招标人同意的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引起的工程量调整,价格将按中标综合单价执行。

3.2.4 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公布的采购预算,否则按废标处理。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60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转账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转账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内容见“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设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特别注意事项

本项目为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文件是投标人、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经过电子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人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

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 (略) 公共资源电 (略) 在“组件下载”中查看。

温馨提示:本项目为电子化交易项目,开标时需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为保证您能投标成功,请需仔细阅读以下条款。

一、电子化投标

(一)电子化投标文件的签章

1、投标人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

2、招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人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 (略) 公共资源电 (略) 在右上角“组建下载”中查看。

(二)电子化投标文件的格式及上传投标

1、投标人所上传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应是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包含用于投标文件上传的主文件(文件格式为:xxx公司+项目编号.file)和用于应急补救的投标文件备份文件(文件格式为:xxx公司+项目编号.bin),备份文件主要用于电子化开标出现技术问题后的补救,请投标人随身携带。

注:(1)投标人投报多个标段的,所生成的电子化投标文件仍为一个电子文件,投标人制作电子化投标文件时应将所报标段全部勾选后制作生成。

2、电子化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 (略) 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仍未上传成功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注:如按照电子化投标操作教材制作完成的电子化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的联系中心技术人员,以便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处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处理技术问题和上传数据等工作所需的时间问题,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三)电子化项目开标、解密、唱标、评标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进行招标,投标人 (略) (略) 进入项目开标大厅远程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在招标文件中另行规定)。也可以携带CA证书至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2、电子化投标文件采用双重加密方式。开标时,如投标人未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请投标人使用 (略) ,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起10分钟内完成。待所有投标人全部解密完成后,再由中介服务机构使用CA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再次解密。

如投标人携带CA证书至现场参加开标的,首先应按照中介服务机构指引,使用投标人CA证书对其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首次解密。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再由中介服务机构使用CA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再次解密。

3、电子化投标文件解密异常的处理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致电中介服务机构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首先由技术人员进行问题排查。

(2)经技术人员排查后,是投标人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和唱标。开标会议继续进行。

(3)经技术人员排查后,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对问题进行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中介服务机构向监督部门申请,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开标会议,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4、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中介服务机构操作,对所有已解密投标文件进行唱标。

投标人应保证在开标期间电话、电脑、网络能够正常工作,投标人因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唱标。

5、开标时投标人可登录到交易系统中在开标大厅中点击开标一览表查看自己的投标报价。如对自己的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应在唱标内容显示后20分钟内 (略) 公共 (略) 电子化交易系统提出质疑。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认可唱标内容。

6、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对电子化投标文件有质疑的,将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发起质疑。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1.1 (B)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 (略) 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file)到平顶山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A)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A)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2 (B)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B)项的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 (略) 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B)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 (略) 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按照电子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先后顺序分标段进行开标。

(3)电子化投标文件采用双重加密方式。开标时,首先由投标人使用CA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对其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首次解密,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再由中介服务机构使用CA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再次解密。

(4)电子化投标文件解密异常的处理

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联系中介服务机构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首先由技术人员进行问题排查。

经技术人员排查后,是投标人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和唱标,开标会议继续进行。

经技术人员排查后,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对问题进行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中介服务机构向监督部门申请,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开标会议,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5)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担保

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法定人数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法定人数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9.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9.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款、第 5.3 款和第 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9.5.1项规定的期限内。

10.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略) 卫东区教育体育局卫东区中小学校新增变 (略) 改造升级项目

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一)唱标记录

序号

投标人

投标报价(元)

工期

质量

缺陷责任期

质量保修期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

(二)开标过程中的其他事项记录

(三)出席开标会的单位和人员(附签到表)

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年 月 日

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略) 卫东区教育体育局卫东区中小学校新增变 (略) 改造升级项目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评标工作组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略) 卫东区教育体育局卫东区中小学校新增变 (略) 改造升级项目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四: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的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 元。

工期: 日历天。

工程质量: 。

工程安全目标: 。

项目经理: (姓名)。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 (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施工合同,并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6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特此通知。

招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五: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到你方 年 月 日发 (略) 卫东区教育体育局卫东区中小学校新增变 (略) 改造升级项目招标关于 的通知,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

评审

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签章并加盖企业电子签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资格

评审

标准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人员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2.1.3

响应

性评

审标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 项规定

投标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缺陷责任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质量保修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 项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投标价格

不超过招标人公布的的招标控制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其他要求

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 分)

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 25 分

商务标(投标报价): 50 分

综合标(资信、承诺): 25 分

2.2.2

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计算规定:

(1)评标基准价=招标控制价×K+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1-K)

K为最高投标限价权重系数,取值范围为 0.3≤K≤0.5,K的取值为 0.5。

(2)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计算:

当有效投标报价多于五家时(不含五家),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当有效投标报价少于五家时(含五家),则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参与算术平均值计算。

(3)上述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报价在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时,均不含: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增值税、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

有效投标报价:按2.1.1、2.1.2、2.1.3要求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4(1)

技术标主要内容及评标分值

(25分)

1、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0~0.5分)

(1)技术标的主要内容具有完整性,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得0.5分;

(2)技术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0分。

2、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1~3分)

(1)施工方案(含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及绿色施工)总体安排合理,运用先进、合理的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对施工难点有先进和合理的建议的得2-3分;

(2)施工方案(含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及绿色施工)总体安排合理,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合理、可行;对施工难点有合理的建议的得1-2分。

3、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1-2分)

(1)组织机构形式合理,有完善的指挥系统、质量监控系统、联络协调系统,对项目提出先进、可行、具体的保证措施。主体结构质量保证措施完整得力、经济、安全、切实可行。主体结构、装饰装修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的得1.5-2分;

(2)组织机构形式基本合理,指挥系统、质量监控系统、联络协调系统,具体措施可行。主体结构质量保证措施经济、安全、基本可行。主体结构、装饰装修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得偷工减料(1-1.5分)。

4、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1-2分)

(1)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管理目标具体,全员安全责任制明确,现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满足国家规定要求。根据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现场重大危险源辨识全面,制定有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并明确有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方案措施科学合理、先进可行的得1.5-2分;

(2)有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现场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满足国家规定。根据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正确识别现场重大危险源并有相应的安全防护管理措施。制定有本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相关专项施工方案(或方案计划),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基本可行(1-1.5分)。

5、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1~3分)

(1)创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目标明确,有针对项目实际情况,科学可行的创建计划和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的创建保证措施和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投入使用计划,现场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等设置科学规范,符合有关文明施工、健康卫生的规定。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符合河南省《城市 (略) 政基础设施 (略) 扬尘污染防治标准》(DBJ41/174)的规定,防治方案科学、先进的得2-3分;

(2)有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目标计划和创建措施,有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投入使用计划,现场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等设置符合有关文明施工、健康卫生的规定。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基本达到河南省《城市 (略) 政基础设施 (略) 扬尘污染防治标准》(DBJ41/174)的规定,有防治方案的得1-2分。

6、工期保证措施(1-2分)

(1)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合理且有针对性,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的得1.5-2分;

(2)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基本合理,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1-1.5分。

7、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0.5-2分)

(1)机械: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采用先进机械设备且配置合理、先进,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进度需要;PC构件运输、安装设备满足施工要求;劳动力: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主要物资计划:主要物资(含PC构件的供应需求)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的得1-2分。

(2)机械: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机械设备配置基本合理,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进度需要;劳动力: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主要物资计划:主要物资(含PC构件的供应需求)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的得0.5-1分。

8、施工 (略) 络计划图(0.5-2分)

(1) (略) 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满足招标文件对工期的要求的得1-2分。

(2) (略) 基本准确,计划编制基本可行的得0.5-1分。

9、施工总平面图布置(0.5-1分)

(1)总体布置有针对性、合理、能较好满足施工需要,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材料堆放有序的得1分。

(2)总体布置基本合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的得0.5分。

10、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1-2分)

(1)节能减排、绿色施工、工艺创新等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符合工程情况,具有针对性、可行性、经济适用性的得1.5-2分。

(2)节能减排、绿色施工、工艺创新等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基本符合工程情况,具有针对性的得1-1.5分。

11、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等的程度(1-2分)

(1)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等的程度满足设计要求,符合施工需要和相应技术标准等规定,经济适用的得1.5-2分。

(2)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等的程度满足设计要求, 基本符合施工要求和相应技术标准等规定的得1-1.5分。

12、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0.5-1.5分)

(1)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系统布置合理,满足需要的得1-1.5分。

(2)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系统布置基本符合需要的得0.5-1分。

13、风险管理措施(1-2分)

(1)风险防控管理措施齐全,风险预控符合规范要求,风险控制要点定位准确,各阶段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得力的得1.5-2分。

(2)风险防控管理措施基本齐全,风险预控符合规范要求,风险控制要点定位基本准确,有各阶段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的得1-1.5分。

评标时根据评分因素及对应的评分标准在该项分值范围内酌情打分,上述内容如有缺项,该项按零分计

2.2.4(2)

商务标主要内容及评标分值(50分)

(1)投标报价评审(基本分25分,满分30分)

投标报价评分: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相等者得基本分25分;高于评标基准价者,每高1%,在基本分(25分)的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低于评标基准价者,每低1%在基本分(25分)的基础上加1分,最多加5分,每再低1%,在满分(30分)的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

以上报价评分保留小数2位:评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

(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评审(0~10分)

评审时由评标委员会从分部分项工程项目中占权重较大的清单项目中抽取20项进行评审。

综合单价基准值是以各有效投标报价中(当有效投标人5名及以上时,去掉1个最高、1个最低值)对应抽取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投标综合单价在基准值95%-103%范围内(不含95%和103%)每项得0.5分,在评标基准值90%-95%范围内(含90%和95%)每项得0.25分,满分共计10分。超出该范围的不得分。

(3)主要材料单价的评审

(0~5分)

评审时由评标委员会从材料总价中权重较大(数量大,价值高)的材料中抽取10项进行评审。

主要材料单价基准值是以各有效投标报价中(当有效投标人5名及以上时,去掉1个最高、1个最低值)对应抽取材料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投标材料单价在基准值95%-103%范围内(不含95%和103%)每项得0.5分,在评标基准值90%-95%范围内(含90%和95%)每项得0.25分,满分共计5分。超出该范围的不得分。

(4)措施项目费的评审(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0~5分)

措施项目费基准值是在招标控价中措施项目费用80%-110%范围之间的有效投标人所报措施项目费的算术平均值。投标所报措施费与措施项目基准值相等得基本分3分。当投标报价低于措施项目基准值时,每低1%在基本分3分的基础上加0.1分,最多加至5分为止;当高于措施项目基准值时,每高于1%时,在基本分3分的基础上扣0.2分,扣完为止。

注:如各有效投标人的措施项目费报价均不在招标控价中措施项目费用80%-110%范围之间的,此项评分按0分计入。

以上(2)、(3)项内容在评审时,若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投报的某项综合单价或材料单价与招标控制价中的该项综合单价和材料单价或其他各投标人有明显偏离,评标委员会有权对其提出质疑,并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其该项综合单价和材料单价无效,不再参与基准值的计算,该项得分为0分。

评标时如果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的的综合单价和主要材料单价投标文件中没有,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项综合单价和材料单价不再参与基准值的计算,该项得分为0分。

2.2.4(3)

综合标主要内容及评标分值

(25分)

1、投标人业绩

(4分)

投标人近3年(指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时间为准)有承担过类似项目的业绩合同,每增加1份完整的业绩(合同+对应项目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查询页面)证明得2分,满分为4分。

(投标文件中附加盖企业电子章的扫描件,有效的合同至少包含首尾页、签字盖章页、显示合同金额、招标人或业主、承担工作内容、合同签订日期页,不满足不得分)

2、优惠承诺(7分)

优惠承诺应是书面的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确保依法依规,优惠合理,详实可行。4-7分

优惠承诺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确保依法依规,优惠基本合理,基本详实可行。1-4分

3、履职尽责承诺

(8分)

具有全面、详实、可行、合法有效的书面保证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其中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施工员、造价员/预算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等技术人员)的在岗、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提供承包商履约保证。4-8分

具有可行、合法有效的书面保证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其中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施工员、造价员/预算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等技术人员)的在岗、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提供承包商履约保证。1-4分

4、其他实质性承诺(0~6分)

1、承诺施工过程中帮助业主协调施工项目周边关系,并提出影响施工的自罚措施(0~2分)

2、设置了现场工人管理部门并配备有专职人员、有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措施的得(0~2分)

3、其他有利于招标人的实质性承诺及合理化建议(0~2分)

注:(1)评分过程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最终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技术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综合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技术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综合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标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标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综合标计算出得分C;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GF—2017—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   

承包人(全称):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

2.工程地点: 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

4.资金来源:  。

5.工程内容: 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地 址:  地 址:  

邮政编码:  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 账 号: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具体以双方合同签订为准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略) 公共 (略) 站附件

第六章 图纸资料

(略) 公共 (略) 站附件

本项目无图纸资料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实施的有关标准与法规

国家、地方现行的工程建设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技术标准、工程建设施工操作规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规范中指定的标准或法规为工程实施中实际采用的标准和法规,中标人提出采用的其他标准及规范,如能保证其达到与本规范所规定的标准及规范相同的质量或更高的质量。经项目总监事先审阅和书面批准即可采用。本规范与图纸中明显地未提到的任何细节,或在涉及任何条款的细节说明中有明显的遗漏,都应被认为指的是采用令人满意的建筑建设工程及其他相关工程的面图布置

(9)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

(10)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等的程度

(11)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

(12)风险管理措施

(1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

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则下述表格应按照章节内容,严格按给定的格式附在相应的章节中。

附表一 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 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 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四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 (略) 络图

附表五 施工平面图

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序号

设备

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额定功率(KW)

生产

能力

用于施工部位

备注

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仪器设备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已使用台时数

用途

备注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工种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 (略) 络图

1. 投标人应递交 (略) 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 施工进度 (略) 络图(或横道图)表示。

附表五:施工平面图

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场地、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六、项目组织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养老

保险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应附身份证、注册证、职称证、学历证,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上岗证、职称证(如有)或执业证。按内容要求自行增加表格。

姓 名

年 龄

学 历

职 称

职 务

拟在本合同任职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1-1:承诺书

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 (项目名称) 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七、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如果有)

八、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 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注:表格后附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料(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款)

(二)财务状况表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合同价格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项目描述

备注

如有多个项目,请各附一表

投标人:(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及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四)正在进行的和新承接的类似工程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签约合同价

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项目描述

备注

如有多个项目,请各附一表

投标人:(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说明: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投标人败诉的,且与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

(六)企业其他信誉情况

九、其他材料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附件1:廉洁自律承诺函格式

廉洁自律承诺书

致: (略) 卫东区教育体育局

河南 (略)

我单位按照 (项目名称)要求,为切实加强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廉政建设,严格遵守廉洁从业的有关规定,有效预防和制止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和腐败问题的发生,根据招标投标有关廉政建设规定,现就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及中标后履行合同期间的廉政要求作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廉政规定,将廉洁从业的各项要求贯彻始终,廉洁自律,加强监督,保证整个招标采购活动的廉政建设。

二、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依法合规参与竞争,努力推进诚信建设,决不从事任何不正当竞争和违法违纪行为。

三、建立并落实廉政建设和廉洁从业责任制,健全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在整个招标采购活动和合同履行过程中不以任何形式以权谋私、以工程谋私、索贿受贿,直接或变相行贿进行商业贿赂。

四、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不损害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不违反工程招投标、建设管理及政府采购的各种规章制度,在投标过程中不互相串通、结盟,或以任何不正当方式影响其它投标人正常投标。

五、不以任何名义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

六、不以任何名义为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报销任何不合理费用。

七、不以任何理由安排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参加高消费宴请及娱乐活动。

八、不为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九、不为招标人及其工作人员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十、不安排招标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从事与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十一、遵守财政法规,厉行勤俭节约,杜绝铺张浪费,严格控制开支,最大限度地压缩工程费用,节约资金。

十二、定期不定期地对招标采购活动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廉政建设和廉洁从业情况进行内部监督检查,同时主动接受外部有关部门依法依纪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各种问题。

十三、如在招标采购活动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和腐败问题,按管理权限,自愿接受党纪、政纪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予以赔偿,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做出的相应处罚。

十四、上述廉政保证期限为本廉政保证书签订之日起至招标采购项目履行合同结束后止。

投标人:(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书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在 项目招投标活动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 系 电 话:

承诺人(盖章):

附件3: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附件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章)

日 期:

附件5: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

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各供应商:

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 (略) “河南省 (略) ”查询联系。

基本信息表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证书编号

项目组成员

企业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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