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国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解散专项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比选公告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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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国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解散专项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比选公告更正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概况: (略) (略) 成立于2012年1月11日,注册资本*元人民币,经营期限 2012年1月11日至2022年1月11日,经营范围: (略) (略) 立体停车库建设及经营; (略) 路内临时停车泊位咪表智能化系统建设及经营管理;停车智能化数据运营;停车场地管理及经营;汽车租赁、充电桩建设及经营管理(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2本项目采购规模:拦标价为*.00元(大写:*万*仟元整)

1.3标段划分:无

1.4采购范围及工作内容: (略) (略) 提供解散专项法律顾问服务,具体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自愿解散事宜全过程法律咨询服务。

(2)强制解散事宜全过程诉讼服务以及法律咨询服务。

注:采购人保留对委托内容进行调整的权利,具体内容以采购人实际委托为准。

1.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采购人要求的事项完成之日止。

1.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服务,并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遵循职业道德,积极开展工作,认真维护采购人合法权益,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对案件涉及机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

1.7资金来源:公司自筹。

2.比选应答人资格要求

2.1 资质条件:比选应答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厅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2主办律师:须具备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执业证书且通过年度考核备案,具有8年以上执业经验(须提供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等的复印件);2021年1月至今承担过3项及以上类似业绩(类似业绩系:涉及公司类纠纷的相关业绩,且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等)。

2.3团队成员:拟派成员不少于2人(不含团队负责人),须具备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执业证书且通过年度考核备案,具有3年以上执业经验(须提供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等的复印件)。

2.4其他要求: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获取比选文件

3.1凡有意参加的比选人请于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6月28日,工作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 (略) 盘龙区白沙街领东国际A座17楼合规部报名,领取比选文件。报名成功后,比选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各比选申请人。

3.2本项目采购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3.3领取比选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比选应答文件的递交

4.1递交比选应答文件的地点为: (略) 盘龙区白沙街领东国际A座17楼合规部:

4.2递交比选应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日10时00分。

4.3请各比选应答人授权人代表携带以下资料递交比选应答文件并比选: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律所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律所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律所负责人或律所负责人授权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若为律所负责人参加的,可不递交上述(3)所需资料。

5.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盘龙区白沙街领东国际17层1728合规部

联系人:余工

联系电话:0871-*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概况: (略) (略) 成立于2012年1月11日,注册资本*元人民币,经营期限 2012年1月11日至2022年1月11日,经营范围: (略) (略) 立体停车库建设及经营; (略) 路内临时停车泊位咪表智能化系统建设及经营管理;停车智能化数据运营;停车场地管理及经营;汽车租赁、充电桩建设及经营管理(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2本项目采购规模:拦标价为*.00元(大写:*万*仟元整)

1.3标段划分:无

1.4采购范围及工作内容: (略) (略) 提供解散专项法律顾问服务,具体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自愿解散事宜全过程法律咨询服务。

(2)强制解散事宜全过程诉讼服务以及法律咨询服务。

注:采购人保留对委托内容进行调整的权利,具体内容以采购人实际委托为准。

1.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采购人要求的事项完成之日止。

1.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服务,并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遵循职业道德,积极开展工作,认真维护采购人合法权益,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对案件涉及机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

1.7资金来源:公司自筹。

2.比选应答人资格要求

2.1 资质条件:比选应答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厅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2主办律师:须具备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执业证书且通过年度考核备案,具有8年以上执业经验(须提供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等的复印件);2021年1月至今承担过3项及以上类似业绩(类似业绩系:涉及公司类纠纷的相关业绩,且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等)。

2.3团队成员:拟派成员不少于2人(不含团队负责人),须具备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执业证书且通过年度考核备案,具有3年以上执业经验(须提供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等的复印件)。

2.4其他要求: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获取比选文件

3.1凡有意参加的比选人请于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6月28日,工作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 (略) 盘龙区白沙街领东国际A座17楼合规部报名,领取比选文件。报名成功后,比选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各比选申请人。

3.2本项目采购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3.3领取比选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比选应答文件的递交

4.1递交比选应答文件的地点为: (略) 盘龙区白沙街领东国际A座17楼合规部:

4.2递交比选应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日10时00分。

4.3请各比选应答人授权人代表携带以下资料递交比选应答文件并比选: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律所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律所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律所负责人或律所负责人授权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若为律所负责人参加的,可不递交上述(3)所需资料。

5.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盘龙区白沙街领东国际17层1728合规部

联系人:余工

联系电话: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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