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康平县维修养护项目服务部分更正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2024年康平县维修养护项目服务部分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2024年康平县维修养护项目(服务部分)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4-06-21 至 2024-06-28
撰写单位: 沈阳卓泰 (略) 撰写人: 徐佳学
(2024年康平县维修养护项目(服务部分))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康平县维修养护项目(服务部分)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完善符合性审查表内容,文件内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22日 22时09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响应)文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开标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同时进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2、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领取:未使用的密封备份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采用邮寄或现场领取方式收回,联系电话*。
3、关于解密:开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
4、投标人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康平县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康平县土地储备中心)
地 址: 康平县胜利街道向阳街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卓泰 (略)
地 址: (略) 皇姑区中汇广场A座2805室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佳学
电 话: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附件: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2024年康平县维修养护项目(服务部分)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4-06-21 至 2024-06-28
撰写单位: 沈阳卓泰 (略) 撰写人: 徐佳学
(2024年康平县维修养护项目(服务部分))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康平县维修养护项目(服务部分)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完善符合性审查表内容,文件内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22日 22时09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响应)文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开标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同时进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2、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领取:未使用的密封备份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采用邮寄或现场领取方式收回,联系电话*。
3、关于解密:开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
4、投标人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康平县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康平县土地储备中心)
地 址: 康平县胜利街道向阳街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卓泰 (略)
地 址: (略) 皇姑区中汇广场A座2805室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佳学
电 话: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附件: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