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公共卫生应急暨健康培训中心空气能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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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公共卫生应急暨健康培训中心空气能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安溪县公共卫生应急暨健康培训中心空气能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行政区域 安溪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6月24日 09:46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6月14日 更正日期 2024年06月24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采购单位地址 安溪 (略) 249-25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泉州联审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星光耀广场14号楼1008-101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QZLS[C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安溪县公共卫生应急暨健康培训中心空气能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修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6-25 09:30:00,更正为:2024-07-03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4-06-25 09:30:00,更正为:2024-07-03 09:30:00。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2 (略) 1号开标室( (略) ),更正为: (略) 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2 (略) 2号开标室( (略) )。

事项1、原磋商文件中技术评分部分第6项:投标人所投空气源热泵具备热泵系统除霜控制方法和热 (略) 水流量判定系统及其判定方法的得3分。(须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做为依据,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

更正为:投标人所投空气源热泵具备热泵系统除霜控制方法和热 (略) 水流量判定系统及其判定方法的得3分。(须提供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书复印件或国家认证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做为依据,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

事项2、原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的“(二)主要技术参数”中:3.3 名义产水量≥830L/h,机型尺寸1555×870×1362,设备重量260kg

更正为:3.3 名义产水量≥830L/h,设备重量≥260kg

事项3、原磋商文件商务条件中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更正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以上更正内容详见修改后的采购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地址:安溪 (略) 249-25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泉州联审 (略)

地址: (略) 星光耀广场14号楼1008-1012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泉州联审 (略)

2024年06月24日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安溪县公共卫生应急暨健康培训中心空气能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行政区域 安溪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6月24日 09:46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6月14日 更正日期 2024年06月24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采购单位地址 安溪 (略) 249-25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泉州联审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星光耀广场14号楼1008-101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QZLS[C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安溪县公共卫生应急暨健康培训中心空气能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修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6-25 09:30:00,更正为:2024-07-03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4-06-25 09:30:00,更正为:2024-07-03 09:30:00。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2 (略) 1号开标室( (略) ),更正为: (略) 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2 (略) 2号开标室( (略) )。

事项1、原磋商文件中技术评分部分第6项:投标人所投空气源热泵具备热泵系统除霜控制方法和热 (略) 水流量判定系统及其判定方法的得3分。(须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做为依据,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

更正为:投标人所投空气源热泵具备热泵系统除霜控制方法和热 (略) 水流量判定系统及其判定方法的得3分。(须提供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书复印件或国家认证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做为依据,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

事项2、原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的“(二)主要技术参数”中:3.3 名义产水量≥830L/h,机型尺寸1555×870×1362,设备重量260kg

更正为:3.3 名义产水量≥830L/h,设备重量≥260kg

事项3、原磋商文件商务条件中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更正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以上更正内容详见修改后的采购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地址:安溪 (略) 249-25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泉州联审 (略)

地址: (略) 星光耀广场14号楼1008-1012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泉州联审 (略)

2024年0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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