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家河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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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家河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监督部门: (略) 甘井子区财政局
监督部门联系人:牟工
监督部门电话:0411-*
标段(包)名称:夏家河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监理
标段(包)编号:**
原开标时间:2024-07-03T01:30:00.000+0000
修改后的开标时间:2024-07-09T01:30:00.000+0000
文件澄清与修改其他内容:经招标人核实,根据《大住建发[2020]118号》文的规定,原招标文件业绩规定过于笼统。为利于项目顺利进行,现将“第三章 评标办法 2.2.2(4),其他评标标准,企业业绩”进一步细化,具体修改如下: 2019年1月1日至今,每提供一项日处理量1.0-1.*m3/d(包含1.*m3/d、1.*m3/d)及以上的类似业绩,得3分;每提供一项日处理量0.5-1.*m3/d(包含0.*m3/d,不包含1.*m3/d)的类似业绩,得2分;每提供一项日处理量0.*m3/d-0.*m3/d(包含0.*m3/d,不包含0.*m3/d)的类似业绩,得1分;其余不得分。满分9分。 注:1、类似业绩指:市政污水处理或净水厂项目(新建或扩建工程)工程监理业绩。 2、以“辽宁建设 (略) ”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本项目开标时间调整为2024年7月9日9:30,其余不变。
文件澄清与修改编制人:杨妍
文件澄清与修改编制人联系电话:0411-*

监督部门: (略) 甘井子区财政局
监督部门联系人:牟工
监督部门电话:0411-*
标段(包)名称:夏家河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监理
标段(包)编号:**
原开标时间:2024-07-03T01:30:00.000+0000
修改后的开标时间:2024-07-09T01:30:00.000+0000
文件澄清与修改其他内容:经招标人核实,根据《大住建发[2020]118号》文的规定,原招标文件业绩规定过于笼统。为利于项目顺利进行,现将“第三章 评标办法 2.2.2(4),其他评标标准,企业业绩”进一步细化,具体修改如下: 2019年1月1日至今,每提供一项日处理量1.0-1.*m3/d(包含1.*m3/d、1.*m3/d)及以上的类似业绩,得3分;每提供一项日处理量0.5-1.*m3/d(包含0.*m3/d,不包含1.*m3/d)的类似业绩,得2分;每提供一项日处理量0.*m3/d-0.*m3/d(包含0.*m3/d,不包含0.*m3/d)的类似业绩,得1分;其余不得分。满分9分。 注:1、类似业绩指:市政污水处理或净水厂项目(新建或扩建工程)工程监理业绩。 2、以“辽宁建设 (略) ”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本项目开标时间调整为2024年7月9日9:30,其余不变。
文件澄清与修改编制人:杨妍
文件澄清与修改编制人联系电话: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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