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抗洪抢险装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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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抗洪抢险装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抗洪抢险装备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应急管理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06月24日 14:30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6月07日 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贲晓霞 陈旭
项目联系电话 0415-*
采购单位 (略) 应急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振兴区银河大 (略) 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415-*
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415-*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丹东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抗洪抢险装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4-06-07 至 2024-06-17
撰写单位: (略) (略) 撰写人: 贲晓霞
( (略) 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抗洪抢险装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抗洪抢险装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修改采购文件第二张格式12技术偏离表:
1.将项目名称修改为产品名称;
2.将数量后的“一项”删除。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24日 14时11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将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中标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函中填写的邮箱内;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 (略) 相关通知。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 (略) 《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
4.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5.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 (略) 线上提交,备份文件 (略) (略) 。
6.供应商须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也可自行远程解密,交易中心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应急管理局
地 址: (略) 振兴区银河大 (略) 2号
联系方式: 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
联系方式: 04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贲晓霞 陈旭
电 话: 0415-*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抗洪抢险装备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应急管理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06月24日 14:30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6月07日 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贲晓霞 陈旭
项目联系电话 0415-*
采购单位 (略) 应急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振兴区银河大 (略) 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415-*
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415-*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丹东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抗洪抢险装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4-06-07 至 2024-06-17
撰写单位: (略) (略) 撰写人: 贲晓霞
( (略) 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抗洪抢险装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抗洪抢险装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修改采购文件第二张格式12技术偏离表:
1.将项目名称修改为产品名称;
2.将数量后的“一项”删除。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24日 14时11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将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中标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函中填写的邮箱内;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 (略) 相关通知。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 (略) 《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
4.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5.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 (略) 线上提交,备份文件 (略) (略) 。
6.供应商须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也可自行远程解密,交易中心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应急管理局
地 址: (略) 振兴区银河大 (略) 2号
联系方式: 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
联系方式: 04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贲晓霞 陈旭
电 话: 0415-*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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