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山地埋式水质净化厂工程勘察设计答疑澄清公告
三山地埋式水质净化厂工程勘察设计答疑澄清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 | 三山地埋式水质净化厂工程勘察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三山地埋式水质净化厂工程勘察设计 |
公告性质 | 更正公告 |
三山地埋式水质净化厂工程勘察设计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GC2024(NH)XZ0075
项目名称:三山地埋式水质净化厂工程勘察设计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6月24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7月10日
一、答疑内容
1、问:招标文件48-49页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勘察负责人除外),(5)结构专业负责人:1人①具有结构设计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得0.5分;具有结构设计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得1分;②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疑问:①具有结构设计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得0.5分;具有结构设计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得1分;高级工程师得0.5分及高级工程师得1分是否描述有误?
答:详见“二、澄清修改内容”
2、问:招标文件49-51页关于:类似项目设计业绩(5分)和项目设计负责人业绩(4分)业绩描述中“承担过单个新建或扩建的半地埋或全地埋污水处理厂或净水厂项目工程类设计业绩。” 疑问:(1)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中净水厂项目是否包含自来水厂或供水厂,是否也要求半地埋或全地埋? (2)请明确半地埋式污水处理厂具体概念或含义。
答:(1)不包含自来水厂或供水厂,工程类设计业绩要求半地埋或全地埋污水处理厂或净水厂项目工程。
(2)半地埋式污水处理厂是指各处理构筑物和辅助建筑物集约布置在一个或若干个车间内,该车间部分布置于地面以下由天然或挖掘形成的地下空间内,其顶板平均标高大于规划地面标高的地埋式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是指专门 (略) 、工业等地区产生的废水的设施。属于综合性的工程系统,通过物理、化学和生物等工艺将污水中的有机物、悬浮物、营养物和其他污染物去除或降低到可接受的水质标准,以保护环境和公共卫生,预防水源污染,并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二、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49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勘察负责人除外)(10分) (5)结构专业负责人:1人 ①具有结构设计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得0.5分;具有结构设计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得1分; ②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得1分。 本项最高得2分。 |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勘察负责人除外)(10分) (5)结构专业负责人:1人 ①具有结构设计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得0.5分;具有结构设计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得1分; ②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得1分。 本项最高得2分。 |
2、现就《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7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
(1)本项目设计收费各调整系数如下:
则设计收费=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15)×附加调整系数(1.1)=1291.3305×1.0×1.15×1.0=*万元 | (1)本项目设计收费各调整系数如下:
则设计收费=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15)×附加调整系数(1.0)=1291.3305×1.0×1.15×1.0=*万元 |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3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 (略) 南海三山 (略)
地址: (略) 南海区桂城街道科创大道12号三山科创中心7座6楼
联系人:黎工
联系方式: 0757-*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 (略)
地址: (略) 南海 (略) 1号C时代 (略) 产业园3座304B
联系人:黄工、陈工
联系方式:0757-*
日期:2024年6月24日
三山地埋式水质净化厂工程勘察设计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pdf |
招标项目名称 | 三山地埋式水质净化厂工程勘察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三山地埋式水质净化厂工程勘察设计 |
公告性质 | 更正公告 |
三山地埋式水质净化厂工程勘察设计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GC2024(NH)XZ0075
项目名称:三山地埋式水质净化厂工程勘察设计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6月24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7月10日
一、答疑内容
1、问:招标文件48-49页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勘察负责人除外),(5)结构专业负责人:1人①具有结构设计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得0.5分;具有结构设计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得1分;②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疑问:①具有结构设计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得0.5分;具有结构设计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得1分;高级工程师得0.5分及高级工程师得1分是否描述有误?
答:详见“二、澄清修改内容”
2、问:招标文件49-51页关于:类似项目设计业绩(5分)和项目设计负责人业绩(4分)业绩描述中“承担过单个新建或扩建的半地埋或全地埋污水处理厂或净水厂项目工程类设计业绩。” 疑问:(1)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中净水厂项目是否包含自来水厂或供水厂,是否也要求半地埋或全地埋? (2)请明确半地埋式污水处理厂具体概念或含义。
答:(1)不包含自来水厂或供水厂,工程类设计业绩要求半地埋或全地埋污水处理厂或净水厂项目工程。
(2)半地埋式污水处理厂是指各处理构筑物和辅助建筑物集约布置在一个或若干个车间内,该车间部分布置于地面以下由天然或挖掘形成的地下空间内,其顶板平均标高大于规划地面标高的地埋式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是指专门 (略) 、工业等地区产生的废水的设施。属于综合性的工程系统,通过物理、化学和生物等工艺将污水中的有机物、悬浮物、营养物和其他污染物去除或降低到可接受的水质标准,以保护环境和公共卫生,预防水源污染,并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二、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49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勘察负责人除外)(10分) (5)结构专业负责人:1人 ①具有结构设计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得0.5分;具有结构设计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得1分; ②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得1分。 本项最高得2分。 |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勘察负责人除外)(10分) (5)结构专业负责人:1人 ①具有结构设计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得0.5分;具有结构设计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得1分; ②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得1分。 本项最高得2分。 |
2、现就《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7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
(1)本项目设计收费各调整系数如下:
则设计收费=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15)×附加调整系数(1.1)=1291.3305×1.0×1.15×1.0=*万元 | (1)本项目设计收费各调整系数如下:
则设计收费=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15)×附加调整系数(1.0)=1291.3305×1.0×1.15×1.0=*万元 |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3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 (略) 南海三山 (略)
地址: (略) 南海区桂城街道科创大道12号三山科创中心7座6楼
联系人:黎工
联系方式: 0757-*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 (略)
地址: (略) 南海 (略) 1号C时代 (略) 产业园3座304B
联系人:黄工、陈工
联系方式:0757-*
日期: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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