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市民政局关于同意东兴市房地产业协会法定代表人和住所变更登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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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市民政局关于同意东兴市房地产业协会法定代表人和住所变更登记的批复

东民函〔2024〕23号

(略) 房地产业协会:

你单位报来变更法定代表人和住所的申请材料已收悉。经审查,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单位法定代表人由赖锋变更为杨大路; (略) 北仑大道辉达国际广场21-19号 (略) 园湖路1号。

(略) 民政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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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民函〔2024〕23号

(略) 房地产业协会:

你单位报来变更法定代表人和住所的申请材料已收悉。经审查,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单位法定代表人由赖锋变更为杨大路; (略) 北仑大道辉达国际广场21-19号 (略) 园湖路1号。

(略) 民政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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