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化泉州石化年度生产期灯具及铜鼻子框架协议采购/采购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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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化泉州石化年度生产期灯具及铜鼻子框架协议采购/采购澄清公告

【关于中化泉州石化2024-2026年度生产期灯具及铜鼻子框架协议采购/1337-PS*】采购

澄清公告(第2号)


各潜在报价人:

根据潜在报价人提问及采购人要求,现对谈判文件的内容作如下澄清补遗:

谈判文件第二章《报价人须知及前附表》中:


1527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人收取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报价人在制定报价时应考虑此项费用。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基础,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为基准计算。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标准如下:计费金额(万元) 收费费率标准(货物)100 以下 1.50%100-500 1.10%500-1000 0.80%1000-5000 0.50%5000-* 0.25%*-* 0.05%*以上 0.01%例如:某货物公开竞争性谈判代理业务成交金额为*元,计算采购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元×1.50%=1.*元采购代理服务费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付清。

修改为:


1527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向第一成交人收取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报价人在制定报价时应考虑此项费用。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基础,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为基准计算。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标准如下:计费金额(万元) 收费费率标准(货物)100 以下 1.50%100-500 1.10%500-1000 0.80%1000-5000 0.50%5000-* 0.25%*-* 0.05%*以上 0.01%例如:某货物公开竞争性谈判代理业务成交金额为*元,计算采购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元×1.50%=1.*元采购代理服务费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付清。

谈判文件中涉及上述内容的地方同步修改。

若此澄清与谈判文件或之前发出的澄清不一致,以此澄清为准。请报价人在收到本修改(或补充)及澄清文件后,将回执签字、盖章并尽快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将此页回复我方联系人以确认收到本文件。

联系人:林衡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inochem.com

zl招标代理 (略) (章)

二O二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件:

ZX709 四号澄清 生产期灯具及铜鼻子 *.docx

ZX709 四号澄清 生产期灯具及铜鼻子 *.pdf

联系方式:

业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林衡,*/*@*inochem.com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010-*/*@*inochem.com


发布时间:2024-06-24 16:28

,泉州

【关于中化泉州石化2024-2026年度生产期灯具及铜鼻子框架协议采购/1337-PS*】采购

澄清公告(第2号)


各潜在报价人:

根据潜在报价人提问及采购人要求,现对谈判文件的内容作如下澄清补遗:

谈判文件第二章《报价人须知及前附表》中:


1527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人收取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报价人在制定报价时应考虑此项费用。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基础,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为基准计算。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标准如下:计费金额(万元) 收费费率标准(货物)100 以下 1.50%100-500 1.10%500-1000 0.80%1000-5000 0.50%5000-* 0.25%*-* 0.05%*以上 0.01%例如:某货物公开竞争性谈判代理业务成交金额为*元,计算采购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元×1.50%=1.*元采购代理服务费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付清。

修改为:


1527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向第一成交人收取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报价人在制定报价时应考虑此项费用。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基础,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为基准计算。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标准如下:计费金额(万元) 收费费率标准(货物)100 以下 1.50%100-500 1.10%500-1000 0.80%1000-5000 0.50%5000-* 0.25%*-* 0.05%*以上 0.01%例如:某货物公开竞争性谈判代理业务成交金额为*元,计算采购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元×1.50%=1.*元采购代理服务费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付清。

谈判文件中涉及上述内容的地方同步修改。

若此澄清与谈判文件或之前发出的澄清不一致,以此澄清为准。请报价人在收到本修改(或补充)及澄清文件后,将回执签字、盖章并尽快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将此页回复我方联系人以确认收到本文件。

联系人:林衡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inochem.com

zl招标代理 (略) (章)

二O二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件:

ZX709 四号澄清 生产期灯具及铜鼻子 *.docx

ZX709 四号澄清 生产期灯具及铜鼻子 *.pdf

联系方式:

业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林衡,*/*@*inochem.com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010-*/*@*inoche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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