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青安江水厂建设工程全过程勘察设计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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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青安江水厂建设工程全过程勘察设计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将各潜在投标人对本“南陵县青安江水厂建设工程全过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提出的有关疑问,回复如下:

疑问1:招标文件P56页,(二)近年财务状况表(如有),注明“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评标办法章节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本项目招标公告,评标办法章节均未有相关要求,请问该章节是否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需要,请明确相关证明材料类别及年份。

回复1:招标文件未作评审要求,投标人可自行考虑是否提供。

疑问2:招标文件29-30页,投标人业绩获奖及项目负责人业绩获奖中,显示“类似业绩指:近5年内(自开标之日起上推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申报获奖需竣工之后,周期过长,且近几年由于疫情影响,协会评奖时间存在延迟,业绩获奖,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是否为笔误?请问,业绩获奖评审时间是否可以以获奖证书时间或颁 (略) 文件截图时间为准,修改“类似业绩指:近5年内(自开标之日起上推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为“类似业绩指:近5年内(自开标之日起上推5年,以获奖证书时间或颁 (略) 文件截图时间为准)”。

回复2:按招标文件执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疑问3:招标文件29-30页,项目负责人业绩获奖中,显示“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岗位,且业绩获奖提供获奖证书和合同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和合同扫描件不能体现设计内容或人员信息,则须提供能载明业绩符合评分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如中标通知书、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任一材料扫描件)。

请问,上述所有材料均未能体现设计内容或人员信息,根据本招标文件其他业绩提供材料前后一致性,是否可以提供发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作为证明材料?

回复3:发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不予认可,按招标文件执行,须提供能载明业绩符合评分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如中标通知书、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任一材料扫描件)。

疑问4:PDF版本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中,联合体协议书、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基本情况表等与电子制作软件中格式不同,请问最终投标文件以哪个格式为准?

回复4:投标信息一览表为软件固定格式无法修改;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材料未作评审要求,无需提供;电子制作软件中投标文件中的联合体协议书等与PDF版本招标文件中格式不一致的,以PDF版本招标文件的格式为准,详见澄清附件。

疑问5:招标文件P9页,显示技术标编制要求为:①标书内容及排版(各类图表除外):统一使用A4幅面,字形、字体一律采用3号宋体,黑色,每页28行,每行28字。②各类图表:图表用纸幅小于A4的用A4幅面,大于A4幅面的一律使用A3幅面。电子制作软件中技术部分显示:排版统一使用A4幅面,字形、字体一律采用3号宋体,每页28行,每行28字。各类图表一律采用4号宋体。请确认,技术标的图表纸幅具体要求?

回复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技术标编制要求执行,招标文件未作要求的不作限制。

疑问6:招标文件对于业绩和获奖描述为:“单个合同设计供水能力≥3.*立方米/天的(净水厂类或自来水厂类)设计业绩”,在市政行业内,净水厂可以指自来水厂或污水厂,本项目为自来水厂类项目,是否应明确:如合同名称描述为某某净水厂,但实际合同内容或提供的初设批复或审图合格证中应能体现为自来水厂设计内容,否则不予认可,污水厂设计内容也不予以认可。

回复6:根据 (略) 政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净水厂属于给水工程,而处理厂属于排水工程,两者并不等同,招标文件已对供水能力作出要求。

疑问7:招标公告“三、本次招标内容为工程勘察设计,包含但不限于:编制地质勘察报告(含初勘、详勘)、工程测量(新建水厂地形图测量、管网带状地形图等测量工作)、建筑物沉降观测、涉河审查、水源地划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报批所有专题报告(除移民安置专题外)的编写......”,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专题报告招标文件中没有明确提出或由于政策原因新增或取消某些专题报告,合同价格是否会调整?

回复7:本次招标包含报批所有专题报告(除移民安置专题外),没有明确提出或由于政策原因新增或取消某些专题报告,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疑问8:技术标部分图表上的字体是否有明确要求?

回复8: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技术标编制要求执行,招标文件未作要求的不作限制。

疑问9:技术标图纸上是否可设置需要标注项目名称、图纸名称等信息?

回复9: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技术标编制要求执行,招标文件未作要求的不作限制。

疑问10:文字部分是否可以插入插图,插图是否可采用彩色?

回复10: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技术标编制要求执行,招标文件未作要求的不作限制。

建设单位名称:南陵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芜湖建联工程 (略)

2024年05月28日

南陵县青安江水厂建设工程全过程勘察设计答疑澄清第1次*.pdf

招标文件.pdf

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将各潜在投标人对本“南陵县青安江水厂建设工程全过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提出的有关疑问,回复如下:

疑问1:招标文件P56页,(二)近年财务状况表(如有),注明“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评标办法章节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本项目招标公告,评标办法章节均未有相关要求,请问该章节是否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需要,请明确相关证明材料类别及年份。

回复1:招标文件未作评审要求,投标人可自行考虑是否提供。

疑问2:招标文件29-30页,投标人业绩获奖及项目负责人业绩获奖中,显示“类似业绩指:近5年内(自开标之日起上推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申报获奖需竣工之后,周期过长,且近几年由于疫情影响,协会评奖时间存在延迟,业绩获奖,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是否为笔误?请问,业绩获奖评审时间是否可以以获奖证书时间或颁 (略) 文件截图时间为准,修改“类似业绩指:近5年内(自开标之日起上推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为“类似业绩指:近5年内(自开标之日起上推5年,以获奖证书时间或颁 (略) 文件截图时间为准)”。

回复2:按招标文件执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疑问3:招标文件29-30页,项目负责人业绩获奖中,显示“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岗位,且业绩获奖提供获奖证书和合同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和合同扫描件不能体现设计内容或人员信息,则须提供能载明业绩符合评分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如中标通知书、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任一材料扫描件)。

请问,上述所有材料均未能体现设计内容或人员信息,根据本招标文件其他业绩提供材料前后一致性,是否可以提供发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作为证明材料?

回复3:发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不予认可,按招标文件执行,须提供能载明业绩符合评分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如中标通知书、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任一材料扫描件)。

疑问4:PDF版本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中,联合体协议书、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基本情况表等与电子制作软件中格式不同,请问最终投标文件以哪个格式为准?

回复4:投标信息一览表为软件固定格式无法修改;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材料未作评审要求,无需提供;电子制作软件中投标文件中的联合体协议书等与PDF版本招标文件中格式不一致的,以PDF版本招标文件的格式为准,详见澄清附件。

疑问5:招标文件P9页,显示技术标编制要求为:①标书内容及排版(各类图表除外):统一使用A4幅面,字形、字体一律采用3号宋体,黑色,每页28行,每行28字。②各类图表:图表用纸幅小于A4的用A4幅面,大于A4幅面的一律使用A3幅面。电子制作软件中技术部分显示:排版统一使用A4幅面,字形、字体一律采用3号宋体,每页28行,每行28字。各类图表一律采用4号宋体。请确认,技术标的图表纸幅具体要求?

回复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技术标编制要求执行,招标文件未作要求的不作限制。

疑问6:招标文件对于业绩和获奖描述为:“单个合同设计供水能力≥3.*立方米/天的(净水厂类或自来水厂类)设计业绩”,在市政行业内,净水厂可以指自来水厂或污水厂,本项目为自来水厂类项目,是否应明确:如合同名称描述为某某净水厂,但实际合同内容或提供的初设批复或审图合格证中应能体现为自来水厂设计内容,否则不予认可,污水厂设计内容也不予以认可。

回复6:根据 (略) 政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净水厂属于给水工程,而处理厂属于排水工程,两者并不等同,招标文件已对供水能力作出要求。

疑问7:招标公告“三、本次招标内容为工程勘察设计,包含但不限于:编制地质勘察报告(含初勘、详勘)、工程测量(新建水厂地形图测量、管网带状地形图等测量工作)、建筑物沉降观测、涉河审查、水源地划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报批所有专题报告(除移民安置专题外)的编写......”,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专题报告招标文件中没有明确提出或由于政策原因新增或取消某些专题报告,合同价格是否会调整?

回复7:本次招标包含报批所有专题报告(除移民安置专题外),没有明确提出或由于政策原因新增或取消某些专题报告,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疑问8:技术标部分图表上的字体是否有明确要求?

回复8: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技术标编制要求执行,招标文件未作要求的不作限制。

疑问9:技术标图纸上是否可设置需要标注项目名称、图纸名称等信息?

回复9: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技术标编制要求执行,招标文件未作要求的不作限制。

疑问10:文字部分是否可以插入插图,插图是否可采用彩色?

回复10: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技术标编制要求执行,招标文件未作要求的不作限制。

建设单位名称:南陵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芜湖建联工程 (略)

2024年0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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