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应急管理局四川省南充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南充市应急管理局四川省南充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03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4-06-11,更正为:2024-06-26。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6-24 09:30:00,更正为:2024-07-10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6-24 09:30:00,更正为:2024-07-10 09:30:00。
一、本项目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二、本项目文件获取时间延期至2024年6月26日;
三、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均延期至2024年7月10日9:30;
四、修改内容如下:
(一)将“第三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3.3技术要求”“采购包1”“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第12条原“★12、提供产品防爆合格证。”修改为“★12、防爆等级:≥Ex ib IIBT3 Gb(提供产品防爆合格证)”。
(二)在“第三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3.2采购内容”“3.2.1标的清单”“采购包2” 中新增“水*两用破拆工具组”为核心产品。
(三)将“第三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3.2采购内容”“3.3技术要求”“采购包2”做以下修改:
1、将“混凝土液压破拆工具组”的原技术参数第1.4、2.2、3.2、4.2、4.3、4.5、5.4、5.5、6.1、6.4条前的▲符号修改为#符号。
2、将“水*两用破拆工具组”的原技术参数第2.3、2.5、3.1、4.1、5.1、5.3条前的▲符号修改为#符号。
3、将“钢筋速断器”的原技术参数第3、7条前的▲符号修改为#符号。
4、将“液压破拆工具组” 的原技术参数第2.7、3.6、5.3条前的▲符号修改为#符号。
5、将对应的“第五章 评标办法”“5.6评标细则及标准” “5.6.2评分标准”“采购包2”的技术参数评分标准由原“ 包2‘#’数量为153条,‘▲’数量为38条”修改为“包2‘#’数量为174条,‘▲’数量为17条”。
(四)将“第三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3.2采购内容”“3.2.1标的清单”“采购包3”核心产品由“氧气呼吸器”修改为“绳索救援套装”。
(五)将“第三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3.2采购内容”“3.2.1标的清单” “采购包4”核心产品由“救生拉杆”修改为“打桩机”。
(六)将“第三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3.2采购内容”“3.3技术要求”“采购包4”做以下修改:
1、将“组合式防洪板”的原技术参数第2、3、4、5、6条前的▲符号修改为#符号。
2、将“救生拉杆”的原技术参数第7、8条前的▲符号修改为#符号。
3、将对应的“第五章 评标办法”“5.6评标细则及标准” “5.6.2评分标准”“采购包4” 的技术参数评分标准由原“ 包4 ‘#’数量为37条,‘▲’数量为25条”修改为“包4 ‘#’数量为44条,‘▲’数量为18条”。
(七)将“第三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3.3技术要求”“采购包5”“便携式灭火水泵”第3条原“重量:≤12kg”修改为“重量:≤15kg”。
(八)将“第三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3.2采购内容”“3.2.1标的清单”“采购包6”核心产品由“多功能轻型应急救援车”修改为“排水抢险车(小型排水抢险车)”。
(九)将“第三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3.2采购内容”“3.3技术要求”“采购包7”做以下修改:
1、将“油锯”的原技术参数第9、11、12条前的▲符号修改为#符号、删除第15条“符合国Ⅱ标准”。
2、将“风力灭火机”的原技术参数第2.1条前的▲符号修改为#符号。
3、将对应的“第五章 评标办法”“5.6评标细则及标准” “5.6.2评分标准”“采购包7” 的技术参数评分标准由原“ 包7 ‘#’数量为45条,‘▲’数量为14条”修改为“包7 ‘#’数量为49条,‘▲’数量为10条”。
(十)将“第三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3.3技术要求”“采购包7”“风力灭火机”原“输油软管:长度845mm直径(±1):17mm”修改为“输油软管:长度≥800mm,直径≥φ15mm”。
(十一)将“第三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3.2采购内容”“3.2.1标的清单”“采购包8”核心产品由“机载吊桶”修改为“移动蓄水池”。
(十二)将“第三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3.3技术要求”“采购包8”做如下修改:
1、将“移动蓄水池”第2.8条原“50mm出水口2个”修改为“≥40mm出水口2个”,将第4.3条原“纤维含量:100%”删除。
2、将“软体水枪”第5条原“电池采用防爆溴氢电池电池,电压24V/8AH”修改为“电池采用防爆溴氢电池,电池电压≥24V”。
3、将“机载吊桶”第1条“系统自重:≤200kg”修改为“自重:≤200kg”、将第11条“提供中国民航总局颁发的适航证书。(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删除。
4、将“个人护具”的原技术参数第1.5、2.7、2.8、2.14、3.4、3.6、3.12、5.6、6.8、6.9、6.10、7.1、8.3、10.3、10.4、10.6条前的▲符号修改为#符号。
5、将对应的“第五章 评标办法”“5.6评标细则及标准” “5.6.2评分标准”“采购包8” 的技术参数评分标准由原“ 包8 ‘#’数量为126条,‘▲’数量为29条”修改为“包8 ‘#’数量为141条,‘▲’数量为12条”。
(十三)将“第三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3.3技术要求” “采购包9”“中小型水罐消防车”第3.7条原“设备:除原车设备外,装有100W 警报器、取力器控制开关及警灯控制盒。”修改为“设备:除原车设备外,装有≥100W 警报器、取力器控制开关及警灯控制盒。”
(十四)将“第三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3.3技术要求” “采购包12”做以下修改:
1、将“专业救援船艇(指挥艇)”第11条中原“工作电压:12V/24V”修改为“工作电压≥12V”。
2、将“专业救援船艇(指挥艇)”第12条原“提供产品设备清单和主要船检审批设计图纸,包含但不限于:审图意见书、总布置图、外观效果图和船底形线等”修改为“提供产品设备清单和主要船检审批设计图纸,包含但不限于:审图意见书、总布置图、外观效果图和船底形线等,或承诺签订合同时提供(提供承诺函)”。以及增加13条“★承诺签订合同时提供船舶检验证书正本(提供承诺函)”。
(十五)将“第三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3.3技术要求” “采购包14”“水域救援套装”第10.1条“工作电压:3V”修改为“工作电压≥3V”。
(十六)将“第三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3.3技术要求”“采购包15”“后勤保障车辆(装备运输车)”第2.1.2 条原“加装有100W警报器”修改为“加装≥100W警报器。”以及第2.2.1条原“驱动形式:电动12V。”修改为“驱动形式:电动,电压≥12V”。
(十七)将“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2.6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6.5履约验收方案” 采购包1至采购包16的第“11)履约验收标准”中原内容“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删除。
(十八)将“第五章 评标办法”“5.6评标细则及标准”“5.6.2评分标准”“采购包1至采购包16”“项目售后服务方案”评审标准中原“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产品售后服务方案;”修改为“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产品售后服务内容;”。
五、其余未涉及事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24日
1.本项目的采购最高限价:(采购包1:4,*,采购包2:7,*,采购包3:4,*,采购包4: 4,*,采购包5:13,*,采购包6: 8,*,采购包7; 8,*,采购包8: 5,*,采购包9:14,*,采购包10:4,*,采购包11: 11,*,采购包12:10,*,采购包13: 7,*,采购包14:12,*,采购包15: 5,*,采购包16: 8,*)。2.参与供应商:已依法在四川 (略) (http://**)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3.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4.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略) 财政局。联系科室: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0817-*,联系地址: (略) (略) 政府新 (略) 117号820室。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5.技术要求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投标(响应)管理 采购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为准。
名称: (略) 应急管理局
地址: (略) 顺庆 (略) 2号办公楼
联系方式:0817-*
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略) 顺 (略) 19号
联系方式:0817-*
项目联系人:陈锦淳
电话:0817-*
(略) 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06月24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03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4-06-11,更正为:2024-06-26。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6-24 09:30:00,更正为:2024-07-10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6-24 09:30:00,更正为:2024-07-10 09:30:00。
一、本项目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二、本项目文件获取时间延期至2024年6月26日;
三、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均延期至2024年7月10日9:30;
四、修改内容如下:
(一)将“第三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3.3技术要求”“采购包1”“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第12条原“★12、提供产品防爆合格证。”修改为“★12、防爆等级:≥Ex ib IIBT3 Gb(提供产品防爆合格证)”。
(二)在“第三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3.2采购内容”“3.2.1标的清单”“采购包2” 中新增“水*两用破拆工具组”为核心产品。
(三)将“第三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3.2采购内容”“3.3技术要求”“采购包2”做以下修改:
1、将“混凝土液压破拆工具组”的原技术参数第1.4、2.2、3.2、4.2、4.3、4.5、5.4、5.5、6.1、6.4条前的▲符号修改为#符号。
2、将“水*两用破拆工具组”的原技术参数第2.3、2.5、3.1、4.1、5.1、5.3条前的▲符号修改为#符号。
3、将“钢筋速断器”的原技术参数第3、7条前的▲符号修改为#符号。
4、将“液压破拆工具组” 的原技术参数第2.7、3.6、5.3条前的▲符号修改为#符号。
5、将对应的“第五章 评标办法”“5.6评标细则及标准” “5.6.2评分标准”“采购包2”的技术参数评分标准由原“ 包2‘#’数量为153条,‘▲’数量为38条”修改为“包2‘#’数量为174条,‘▲’数量为17条”。
(四)将“第三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3.2采购内容”“3.2.1标的清单”“采购包3”核心产品由“氧气呼吸器”修改为“绳索救援套装”。
(五)将“第三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3.2采购内容”“3.2.1标的清单” “采购包4”核心产品由“救生拉杆”修改为“打桩机”。
(六)将“第三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3.2采购内容”“3.3技术要求”“采购包4”做以下修改:
1、将“组合式防洪板”的原技术参数第2、3、4、5、6条前的▲符号修改为#符号。
2、将“救生拉杆”的原技术参数第7、8条前的▲符号修改为#符号。
3、将对应的“第五章 评标办法”“5.6评标细则及标准” “5.6.2评分标准”“采购包4” 的技术参数评分标准由原“ 包4 ‘#’数量为37条,‘▲’数量为25条”修改为“包4 ‘#’数量为44条,‘▲’数量为18条”。
(七)将“第三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3.3技术要求”“采购包5”“便携式灭火水泵”第3条原“重量:≤12kg”修改为“重量:≤15kg”。
(八)将“第三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3.2采购内容”“3.2.1标的清单”“采购包6”核心产品由“多功能轻型应急救援车”修改为“排水抢险车(小型排水抢险车)”。
(九)将“第三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3.2采购内容”“3.3技术要求”“采购包7”做以下修改:
1、将“油锯”的原技术参数第9、11、12条前的▲符号修改为#符号、删除第15条“符合国Ⅱ标准”。
2、将“风力灭火机”的原技术参数第2.1条前的▲符号修改为#符号。
3、将对应的“第五章 评标办法”“5.6评标细则及标准” “5.6.2评分标准”“采购包7” 的技术参数评分标准由原“ 包7 ‘#’数量为45条,‘▲’数量为14条”修改为“包7 ‘#’数量为49条,‘▲’数量为10条”。
(十)将“第三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3.3技术要求”“采购包7”“风力灭火机”原“输油软管:长度845mm直径(±1):17mm”修改为“输油软管:长度≥800mm,直径≥φ15mm”。
(十一)将“第三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3.2采购内容”“3.2.1标的清单”“采购包8”核心产品由“机载吊桶”修改为“移动蓄水池”。
(十二)将“第三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3.3技术要求”“采购包8”做如下修改:
1、将“移动蓄水池”第2.8条原“50mm出水口2个”修改为“≥40mm出水口2个”,将第4.3条原“纤维含量:100%”删除。
2、将“软体水枪”第5条原“电池采用防爆溴氢电池电池,电压24V/8AH”修改为“电池采用防爆溴氢电池,电池电压≥24V”。
3、将“机载吊桶”第1条“系统自重:≤200kg”修改为“自重:≤200kg”、将第11条“提供中国民航总局颁发的适航证书。(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删除。
4、将“个人护具”的原技术参数第1.5、2.7、2.8、2.14、3.4、3.6、3.12、5.6、6.8、6.9、6.10、7.1、8.3、10.3、10.4、10.6条前的▲符号修改为#符号。
5、将对应的“第五章 评标办法”“5.6评标细则及标准” “5.6.2评分标准”“采购包8” 的技术参数评分标准由原“ 包8 ‘#’数量为126条,‘▲’数量为29条”修改为“包8 ‘#’数量为141条,‘▲’数量为12条”。
(十三)将“第三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3.3技术要求” “采购包9”“中小型水罐消防车”第3.7条原“设备:除原车设备外,装有100W 警报器、取力器控制开关及警灯控制盒。”修改为“设备:除原车设备外,装有≥100W 警报器、取力器控制开关及警灯控制盒。”
(十四)将“第三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3.3技术要求” “采购包12”做以下修改:
1、将“专业救援船艇(指挥艇)”第11条中原“工作电压:12V/24V”修改为“工作电压≥12V”。
2、将“专业救援船艇(指挥艇)”第12条原“提供产品设备清单和主要船检审批设计图纸,包含但不限于:审图意见书、总布置图、外观效果图和船底形线等”修改为“提供产品设备清单和主要船检审批设计图纸,包含但不限于:审图意见书、总布置图、外观效果图和船底形线等,或承诺签订合同时提供(提供承诺函)”。以及增加13条“★承诺签订合同时提供船舶检验证书正本(提供承诺函)”。
(十五)将“第三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3.3技术要求” “采购包14”“水域救援套装”第10.1条“工作电压:3V”修改为“工作电压≥3V”。
(十六)将“第三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3.3技术要求”“采购包15”“后勤保障车辆(装备运输车)”第2.1.2 条原“加装有100W警报器”修改为“加装≥100W警报器。”以及第2.2.1条原“驱动形式:电动12V。”修改为“驱动形式:电动,电压≥12V”。
(十七)将“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2.6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6.5履约验收方案” 采购包1至采购包16的第“11)履约验收标准”中原内容“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删除。
(十八)将“第五章 评标办法”“5.6评标细则及标准”“5.6.2评分标准”“采购包1至采购包16”“项目售后服务方案”评审标准中原“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产品售后服务方案;”修改为“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产品售后服务内容;”。
五、其余未涉及事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24日
1.本项目的采购最高限价:(采购包1:4,*,采购包2:7,*,采购包3:4,*,采购包4: 4,*,采购包5:13,*,采购包6: 8,*,采购包7; 8,*,采购包8: 5,*,采购包9:14,*,采购包10:4,*,采购包11: 11,*,采购包12:10,*,采购包13: 7,*,采购包14:12,*,采购包15: 5,*,采购包16: 8,*)。2.参与供应商:已依法在四川 (略) (http://**)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3.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4.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略) 财政局。联系科室: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0817-*,联系地址: (略) (略) 政府新 (略) 117号820室。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5.技术要求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投标(响应)管理 采购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为准。
名称: (略) 应急管理局
地址: (略) 顺庆 (略) 2号办公楼
联系方式:0817-*
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略) 顺 (略) 19号
联系方式:0817-*
项目联系人:陈锦淳
电话:0817-*
(略) 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0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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