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县矿产品加工产业园标准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资格预审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兴国县矿产品加工产业园标准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资格预审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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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格 | |
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文件开启时间 | |
文件开启方式 | |
评审办法 | 详见资审/澄清文件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由“**日上午9时30分”修改为“**日上午10时30分”,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由“**日 18:00 ”修改为“**日 18:00 "。 2、按原开标时间“**日上午9时30分”开具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保函在推迟开标时间后仍然有效。 本修改通知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条款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次修改通知为准。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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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格 | |
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文件开启时间 | |
文件开启方式 | |
评审办法 | 详见资审/澄清文件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由“**日上午9时30分”修改为“**日上午10时30分”,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由“**日 18:00 ”修改为“**日 18:00 "。 2、按原开标时间“**日上午9时30分”开具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保函在推迟开标时间后仍然有效。 本修改通知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条款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次修改通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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