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官区西湖镇墩上墩前区域边坡治理工程EPC项目第1次澄清
铜官区西湖镇墩上墩前区域边坡治理工程EPC项目第1次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铜官区西湖镇墩上墩前区域边坡治理工程EPC项目”(招标项目编号:TLGC*)招标文件作出如下修改:
1、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及合同条款中
条款号 | 原文 | 修改为 |
评标办法-设计方案 | 1、本项目基础资料的了解是否全面并组织实地踏勘,提供现场踏勘照片。对项目区自然地理、地质背景、周边环境资料收集完整,描述准确,并提供航拍图1∶1000实测地形图等基础资料,得3.6-5分;一般得1.6~3.5分;较差得0.1~1.5分。 | 1、本项目基础资料的了解是否全面并组织实地踏勘。对项目区自然地理、地质背景、周边环境资料收集完整,描述准确的得3.6-5分;一般得1.6~3.5分;较差得0.1~1.5分。 |
合同条款-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 施工部分:施工费为暂定合同价;中标后,首先按照承包人的建安工程费下浮率作为签约合同价的依据,设计成果文件经图审通过后,发包人委托造价咨询单位根据安徽省2018清单计价依据编制本项目清单控制价(即施工图预算),经双方核对确认后送交审计单位复审(指以第三方审核后建安工程预算造价审核值为计算基数),并以审计单位复审的清单控制价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合同结算价款为经确定的清单控制价*(1-下浮率)+所有单项工程价格调整因素导致合同价款的调整,清单控制价中材料、设备采购以暂定价计入的,以发包人组织询价的价格为准,结算时不下浮,规费、税金、安全文明施工费等不可竞争费不参与下浮。 注:最终结算价款以审计单位审计结果为准。 | 施工部分:施工费为暂定合同价;中标后,首先按照承包人的建安工程费下浮率作为签约合同价的依据,设计成果文件经图审通过后,发包人委托造价咨询单位根据安徽省2018清单计价依据编制本项目清单控制价(即施工图预算),经双方核对确认后送交审核单位复审(指以第三方审核后建安工程预算造价审核值为计算基数),并以审核单位复审的清单控制价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合同结算价款为经确定的清单控制价*(1-下浮率)+所有单项工程价格调整因素导致合同价款的调整,清单控制价中材料、设备采购以暂定价计入的,以发包人组织询价的价格为准,结算时不下浮,规费、税金、安全文明施工费等不可竞争费不参与下浮。 注:最终结算价款以审核单位审核结果为准。 |
合同条款-14.3.2 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 | 承包人按月度报送当前完成工程量,按月度支付已完工程量的80%(同比例扣回已支付的建安工程费预付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完工程量的85%;结算审计完成后支付至审定价的100%,承包人须按审定总价款的3%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可采用保函、保证保险方式,待工程保修期满后经发包人核实予以返还。 | 承包人按月度报送当前完成工程量,按月度支付已完工程量的80%(同比例扣回已支付的建安工程费预付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完工程量的85%;结算审核完成后支付至审定价的100%,承包人须按审定总价款的3%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可采用保函、保证保险方式,待工程保修期满后经发包人核实予以返还。 |
2、更改部分以此次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招标文件(补充公告)内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均按上述要求进行统一修改,本招标补充文件中不再一一赘述,以补充公告附件答疑澄清文件为准制作投标文件。
3、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开标)时间及地点不变。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人:安徽奋迅工程 (略)
时间:2024年6月25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铜官区西湖镇墩上墩前区域边坡治理工程EPC项目”(招标项目编号:TLGC*)招标文件作出如下修改:
1、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及合同条款中
条款号 | 原文 | 修改为 |
评标办法-设计方案 | 1、本项目基础资料的了解是否全面并组织实地踏勘,提供现场踏勘照片。对项目区自然地理、地质背景、周边环境资料收集完整,描述准确,并提供航拍图1∶1000实测地形图等基础资料,得3.6-5分;一般得1.6~3.5分;较差得0.1~1.5分。 | 1、本项目基础资料的了解是否全面并组织实地踏勘。对项目区自然地理、地质背景、周边环境资料收集完整,描述准确的得3.6-5分;一般得1.6~3.5分;较差得0.1~1.5分。 |
合同条款-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 施工部分:施工费为暂定合同价;中标后,首先按照承包人的建安工程费下浮率作为签约合同价的依据,设计成果文件经图审通过后,发包人委托造价咨询单位根据安徽省2018清单计价依据编制本项目清单控制价(即施工图预算),经双方核对确认后送交审计单位复审(指以第三方审核后建安工程预算造价审核值为计算基数),并以审计单位复审的清单控制价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合同结算价款为经确定的清单控制价*(1-下浮率)+所有单项工程价格调整因素导致合同价款的调整,清单控制价中材料、设备采购以暂定价计入的,以发包人组织询价的价格为准,结算时不下浮,规费、税金、安全文明施工费等不可竞争费不参与下浮。 注:最终结算价款以审计单位审计结果为准。 | 施工部分:施工费为暂定合同价;中标后,首先按照承包人的建安工程费下浮率作为签约合同价的依据,设计成果文件经图审通过后,发包人委托造价咨询单位根据安徽省2018清单计价依据编制本项目清单控制价(即施工图预算),经双方核对确认后送交审核单位复审(指以第三方审核后建安工程预算造价审核值为计算基数),并以审核单位复审的清单控制价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合同结算价款为经确定的清单控制价*(1-下浮率)+所有单项工程价格调整因素导致合同价款的调整,清单控制价中材料、设备采购以暂定价计入的,以发包人组织询价的价格为准,结算时不下浮,规费、税金、安全文明施工费等不可竞争费不参与下浮。 注:最终结算价款以审核单位审核结果为准。 |
合同条款-14.3.2 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 | 承包人按月度报送当前完成工程量,按月度支付已完工程量的80%(同比例扣回已支付的建安工程费预付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完工程量的85%;结算审计完成后支付至审定价的100%,承包人须按审定总价款的3%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可采用保函、保证保险方式,待工程保修期满后经发包人核实予以返还。 | 承包人按月度报送当前完成工程量,按月度支付已完工程量的80%(同比例扣回已支付的建安工程费预付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完工程量的85%;结算审核完成后支付至审定价的100%,承包人须按审定总价款的3%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可采用保函、保证保险方式,待工程保修期满后经发包人核实予以返还。 |
2、更改部分以此次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招标文件(补充公告)内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均按上述要求进行统一修改,本招标补充文件中不再一一赘述,以补充公告附件答疑澄清文件为准制作投标文件。
3、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开标)时间及地点不变。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人:安徽奋迅工程 (略)
时间:2024年6月25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