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县新坝中型灌区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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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文县新坝中型灌区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更正公告

兴文县新坝中型灌区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更正公告

原公告因部分内容显示不完整,现以以下更正内容为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4-SCGE-0032

2、项目名称:兴文县新坝中型灌区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

二、资金情况

采购预算:98.*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兴文县新坝中型灌区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竞争性 (略) 企业“e路阳光” (略) 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略) ”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首次递交响应文件当日之前的信用信息记录并保存信用 (略) 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

1.时间:2024年 6 月 25 日至2024年 7 月 1 日每日上午 9:00至 12:00 时,下午14:00: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长宁县长宁镇 (略) 外侧竹海.温州商城一期A5 号3楼(益佳家居城3楼)

3.方式:以下方式二选一:

一、如为现场报名,由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提供本项目报名信息登记表。供应商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如下合法有效的证件:1.供应商营业执照(加盖公司鲜章);2.供应商介绍信(加盖公司鲜章);3.供应商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二、如为远程(邮件)报名,供应商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时须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供如下合法有效的证件(扫描件):1.供应商营业执照(加盖公司鲜章);2.供应商介绍信(加盖公司鲜章);3.供应商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4.上述报名资料接收电子邮箱:*@*q.com。(注:所有报名资料均加盖供应商鲜章;请在邮件主题栏填写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 5.发送资料后联系项目负责人缴纳报名费。

注: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招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供应商需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文件截止之日前到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登记)。

4.售价:人民币400元/份。

八、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7 月 2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九、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 (略) 长宁县长宁镇 (略) 外侧竹海.温州商城一期A5 号3楼(益佳家居城3楼)。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拒收。

十、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2024年 7 月 2 日 10时 00 分(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 (略) 长宁县长宁镇 (略) 外侧竹海.温州商城一期A5 号3楼(益佳家居城3楼)。

十二、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兴文县兴农发展 (略)

地 址: (略) 兴文县产城融合发展中心10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贯恩 (略)

地 址: (略) 三江新 (略) 199号临港新天地3幢12层1号

联 系 人:代女士

联系电话:*



兴文县新坝中型灌区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更正公告

原公告因部分内容显示不完整,现以以下更正内容为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4-SCGE-0032

2、项目名称:兴文县新坝中型灌区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

二、资金情况

采购预算:98.*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兴文县新坝中型灌区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竞争性 (略) 企业“e路阳光” (略) 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略) ”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首次递交响应文件当日之前的信用信息记录并保存信用 (略) 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

1.时间:2024年 6 月 25 日至2024年 7 月 1 日每日上午 9:00至 12:00 时,下午14:00: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长宁县长宁镇 (略) 外侧竹海.温州商城一期A5 号3楼(益佳家居城3楼)

3.方式:以下方式二选一:

一、如为现场报名,由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提供本项目报名信息登记表。供应商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如下合法有效的证件:1.供应商营业执照(加盖公司鲜章);2.供应商介绍信(加盖公司鲜章);3.供应商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二、如为远程(邮件)报名,供应商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时须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供如下合法有效的证件(扫描件):1.供应商营业执照(加盖公司鲜章);2.供应商介绍信(加盖公司鲜章);3.供应商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4.上述报名资料接收电子邮箱:*@*q.com。(注:所有报名资料均加盖供应商鲜章;请在邮件主题栏填写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 5.发送资料后联系项目负责人缴纳报名费。

注: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招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供应商需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文件截止之日前到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登记)。

4.售价:人民币400元/份。

八、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7 月 2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九、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 (略) 长宁县长宁镇 (略) 外侧竹海.温州商城一期A5 号3楼(益佳家居城3楼)。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拒收。

十、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2024年 7 月 2 日 10时 00 分(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 (略) 长宁县长宁镇 (略) 外侧竹海.温州商城一期A5 号3楼(益佳家居城3楼)。

十二、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兴文县兴农发展 (略)

地 址: (略) 兴文县产城融合发展中心10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贯恩 (略)

地 址: (略) 三江新 (略) 199号临港新天地3幢12层1号

联 系 人:代女士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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