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土地分割证明书》作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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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土地分割证明书》作废的公告

郭长德向我局申请办 (略) 和平大道25号香榭丽花园2幢90 (略) 海甸东部开发区南六小区地一体登记业务,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土地分割证明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土地分割证号

权利人

土地权利类型

宗地单元号

坐落

1

*

海南 (略)

出让

*GB02821

(略) 海甸东部开发区南六小区

特此公告。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日


(联系人:黄伟;联系电话:*)





郭长德向我局申请办 (略) 和平大道25号香榭丽花园2幢90 (略) 海甸东部开发区南六小区地一体登记业务,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土地分割证明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土地分割证号

权利人

土地权利类型

宗地单元号

坐落

1

*

海南 (略)

出让

*GB02821

(略) 海甸东部开发区南六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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