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江区主要路口文明交通劝导市场化项目更正公告
弋江区主要路口文明交通劝导市场化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WH14CG2024FW3672(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弋江区主要路口文 (略) 场化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第四章采购需求中“二、人员配置相关要求 ”中“(1)人员配置:按照文明劝导需要,保证每个路口每日有4名劝导员进行4小时劝导,个别路口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人数。每天(含节假日)路口上班有42人,若遇特殊情况时,工作时间需服从业主单位安排。”
“(2)相关要求: ③工作时间:每天工作时间:上午:7:00 点—8:30 点;中午:11:30—12: 30;下午:17:00—18:30 ”
现在改为:
“(1)人员配置: 按照文明劝导需要,保证每个路口每日有4名劝导员进行3.5小时劝导,个别路口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人数。每天(含节假日)路口上班有42人,若遇特殊情况时,工作时间需服从业主单位安排。”
“(2)相关要求: ③工作时间:每天工作时间:上午:7:00 点—9:00 点;下午:17:00—18:30 ”
2、第四章采购需求中“二、人员配置相关要求 ”中相关要求,新增:
“4、本项目除项目负责人(专职管理人员)外,其他服务人员可为非全日制用工。中标供应商需为所有服务人员缴纳意外保险费用。(注: (略) 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0元/小时)”
3、第五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规则-商务部分
供应商业绩 | 2分 | 供应商具备同类业务(交通秩序维护服务或交通劝导服务项目)服务业绩的,提供业绩合同,每有一份业绩合同得2分。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应能辨识买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标的信息;如业绩合同不能体现以上全部内容,可提供业绩合同*方盖公章的证明扫描件。否则,不得分。投 (略)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
更正为:
供应商业绩 | 2分 | 供应商具备同类业务(合同中含交通秩序维护或交通劝导或秩序维护工作内容的)服务业绩的,提供业绩合同,每有一份业绩合同得2分。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应能辨识买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标的信息;如业绩合同不能体现以上全部内容,可提供业绩合同*方盖公章的证明扫描件。否则,不得分。投 (略)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
4、第五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规则-技术部分
项目负责 人业绩 | 2分 | 项目负责人具备同类业务(交通秩序维护服务或交通劝导服务项目)服务业绩的,提供业绩合同,每有一份业绩合同得2分。项目负责人和供应商业绩重合的,可以重复计分。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应能辨识买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标的信息、项目负责人信息;如业绩合同不能体现以上全部内容,可提供业绩合同*方盖公章的证明扫描件。否则,不得分。投 (略)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
更正为:
项目负责 人业绩 | 2分 | 项目负责人具备同类业务(合同中含交通秩序维护或交通劝导或秩序维护工作内容的)服务业绩的,提供业绩合同,每有一份业绩合同得2分。项目负责人和供应商业绩重合的,可以重复计分。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应能辨识买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标的信息、项目负责人信息;如业绩合同不能体现以上全部内容,可提供业绩合同*方盖公章的证明扫描件。否则,不得分。投 (略)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弋江区委宣传部
地址: (略) 弋江区利民西路418号弋江区政府五楼文明办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华正 (略)
地址: (略) 柏庄财富广场2号办公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媛媛
电话:*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WH14CG2024FW3672(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弋江区主要路口文 (略) 场化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第四章采购需求中“二、人员配置相关要求 ”中“(1)人员配置:按照文明劝导需要,保证每个路口每日有4名劝导员进行4小时劝导,个别路口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人数。每天(含节假日)路口上班有42人,若遇特殊情况时,工作时间需服从业主单位安排。”
“(2)相关要求: ③工作时间:每天工作时间:上午:7:00 点—8:30 点;中午:11:30—12: 30;下午:17:00—18:30 ”
现在改为:
“(1)人员配置: 按照文明劝导需要,保证每个路口每日有4名劝导员进行3.5小时劝导,个别路口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人数。每天(含节假日)路口上班有42人,若遇特殊情况时,工作时间需服从业主单位安排。”
“(2)相关要求: ③工作时间:每天工作时间:上午:7:00 点—9:00 点;下午:17:00—18:30 ”
2、第四章采购需求中“二、人员配置相关要求 ”中相关要求,新增:
“4、本项目除项目负责人(专职管理人员)外,其他服务人员可为非全日制用工。中标供应商需为所有服务人员缴纳意外保险费用。(注: (略) 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0元/小时)”
3、第五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规则-商务部分
供应商业绩 | 2分 | 供应商具备同类业务(交通秩序维护服务或交通劝导服务项目)服务业绩的,提供业绩合同,每有一份业绩合同得2分。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应能辨识买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标的信息;如业绩合同不能体现以上全部内容,可提供业绩合同*方盖公章的证明扫描件。否则,不得分。投 (略)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
更正为:
供应商业绩 | 2分 | 供应商具备同类业务(合同中含交通秩序维护或交通劝导或秩序维护工作内容的)服务业绩的,提供业绩合同,每有一份业绩合同得2分。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应能辨识买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标的信息;如业绩合同不能体现以上全部内容,可提供业绩合同*方盖公章的证明扫描件。否则,不得分。投 (略)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
4、第五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规则-技术部分
项目负责 人业绩 | 2分 | 项目负责人具备同类业务(交通秩序维护服务或交通劝导服务项目)服务业绩的,提供业绩合同,每有一份业绩合同得2分。项目负责人和供应商业绩重合的,可以重复计分。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应能辨识买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标的信息、项目负责人信息;如业绩合同不能体现以上全部内容,可提供业绩合同*方盖公章的证明扫描件。否则,不得分。投 (略)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
更正为:
项目负责 人业绩 | 2分 | 项目负责人具备同类业务(合同中含交通秩序维护或交通劝导或秩序维护工作内容的)服务业绩的,提供业绩合同,每有一份业绩合同得2分。项目负责人和供应商业绩重合的,可以重复计分。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应能辨识买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标的信息、项目负责人信息;如业绩合同不能体现以上全部内容,可提供业绩合同*方盖公章的证明扫描件。否则,不得分。投 (略)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弋江区委宣传部
地址: (略) 弋江区利民西路418号弋江区政府五楼文明办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华正 (略)
地址: (略) 柏庄财富广场2号办公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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