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港镇学苑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的招标公告-变更
清港镇学苑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的招标公告-变更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港镇 (略) 改造提升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项目业主) (略) 清港镇学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源拨款+自筹,委托浙江 (略) 进行招标代理。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本工 (略) 清港镇学苑村内,工程内容主要为对学苑村内老化和破损严 (略) 面进行提升改造,改造范围为村内原 (略) 面与居民 (略) 面,道路宽度约2~5m,改造范围包括塘头片区与烧瓦片区,道路改造面积分别约6749平方米与7036平方米, (略) 部分排水设施一并进行提升改造。本次改造主要改造 (略) 面进行白改黑处理,对 (略) 面翻挖新建, (略) (略) 十二 (略) 。
2.1.2 本工程造价:*元;
2.2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工程。
2.3 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2.4 计划工期(不超过):90天(日历天)。
2.5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企业注 (略) 行政区域范围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对应资质应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且要求投标人与招标项目相同专业类别(市政公用工程)的投标人信用等级为AA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三类人员 ”B 类 证书,在建项目不作要求。
3.3 投标人若为浙江省外企业,须须出具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浙江省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对外发布的通过审核形成的 (略) 页截图。(仅指浙江省省外企业)
3.4 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 3 年)。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仅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如不符合,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时至 2024 年7月3日 10 时 00 分 00 秒
获取方法:投标人在投标之前,须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正式会员,取得交易密钥,并在 “ (略) ”上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文件、施工图纸等,方可参加投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在公共资源 (略) “下载中心 ”模块下载)投标人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开标时,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5.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7月3日 10 时 00 分 00 秒
递交方法: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 (略) ”,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4 年7月3日 10 时 00 分 00 秒;请投标人在截止时间 前完成投标保证金缴纳并确认成功入账。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7月3日 10 时 00 分 00 秒
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开标信息: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不见面开 (略) 址为http://**投标人 (略) (略) 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略) 网站(http://**)乡镇部门小额工程不见面交易信息上发布。
8.联系方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港镇 (略) 改造提升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项目业主) (略) 清港镇学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源拨款+自筹,委托浙江 (略) 进行招标代理。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本工 (略) 清港镇学苑村内,工程内容主要为对学苑村内老化和破损严 (略) 面进行提升改造,改造范围为村内原 (略) 面与居民 (略) 面,道路宽度约2~5m,改造范围包括塘头片区与烧瓦片区,道路改造面积分别约6749平方米与7036平方米, (略) 部分排水设施一并进行提升改造。本次改造主要改造 (略) 面进行白改黑处理,对 (略) 面翻挖新建, (略) (略) 十二 (略) 。
2.1.2 本工程造价:*元;
2.2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工程。
2.3 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2.4 计划工期(不超过):90天(日历天)。
2.5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企业注 (略) 行政区域范围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对应资质应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且要求投标人与招标项目相同专业类别(市政公用工程)的投标人信用等级为AA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三类人员 ”B 类 证书,在建项目不作要求。
3.3 投标人若为浙江省外企业,须须出具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浙江省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对外发布的通过审核形成的 (略) 页截图。(仅指浙江省省外企业)
3.4 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 3 年)。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仅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如不符合,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时至 2024 年7月3日 10 时 00 分 00 秒
获取方法:投标人在投标之前,须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正式会员,取得交易密钥,并在 “ (略) ”上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文件、施工图纸等,方可参加投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在公共资源 (略) “下载中心 ”模块下载)投标人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开标时,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5.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7月3日 10 时 00 分 00 秒
递交方法: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 (略) ”,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4 年7月3日 10 时 00 分 00 秒;请投标人在截止时间 前完成投标保证金缴纳并确认成功入账。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7月3日 10 时 00 分 00 秒
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开标信息: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不见面开 (略) 址为http://**投标人 (略) (略) 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略) 网站(http://**)乡镇部门小额工程不见面交易信息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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