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瓯江大桥、塔山大桥转盘绿地地下停车场及充电桩建设工程一期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青田县瓯江大桥、塔山大桥转盘绿地地下停车场及充电桩建设工程一期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青田县瓯江大桥、塔山大桥转盘绿地地下停车场及充电桩建设工程(一期)变更公告1 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序号为青建招2024第[42]号的青田县瓯江大桥、塔山大桥转盘绿地地下停车场及充电桩建设工程(一期)作以下更正: 一、原招标文件中“最高投标限价:*元【其中暂估价:*.00元,暂估价(含税):*元;暂列金:*.22元,暂列金(含税):*.86元,暂估价(含税)及暂列金(含税)计入总价,但不下浮。】。”现均更正为“最高投标限价:*元【其中暂估价:*.00元,暂估价(含税):*元;暂列金:*.84元,暂列金(含税):*.79元,暂估价(含税)及暂列金(含税)计入总价,但不下浮。】。”。 二、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日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现均更正为“投标人**日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 三、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现顺延至“**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四、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已重新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五、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原招标文件内容与本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敬请所有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由此带来的不便,请各潜在投标人谅解。 招标人 : (略) (略) 招标代理 :浙江三凌 (略) ?备案单位 :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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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瓯江大桥、塔山大桥转盘绿地地下停车场及充电桩建设工程(一期)变更公告1 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序号为青建招2024第[42]号的青田县瓯江大桥、塔山大桥转盘绿地地下停车场及充电桩建设工程(一期)作以下更正: 一、原招标文件中“最高投标限价:*元【其中暂估价:*.00元,暂估价(含税):*元;暂列金:*.22元,暂列金(含税):*.86元,暂估价(含税)及暂列金(含税)计入总价,但不下浮。】。”现均更正为“最高投标限价:*元【其中暂估价:*.00元,暂估价(含税):*元;暂列金:*.84元,暂列金(含税):*.79元,暂估价(含税)及暂列金(含税)计入总价,但不下浮。】。”。 二、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日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现均更正为“投标人**日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 三、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现顺延至“**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四、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已重新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五、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原招标文件内容与本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敬请所有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由此带来的不便,请各潜在投标人谅解。 招标人 : (略) (略) 招标代理 :浙江三凌 (略) ?备案单位 :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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