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尔农业园区高效设施农业示范项目一期附属设施建设项目设备招标异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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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尔农业园区高效设施农业示范项目一期附属设施建设项目设备招标异常公告

阿拉尔农业园区高效设施农业示范项目(一期)附属设施建设项目(设备)(E**)(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招标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 (略) 十二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金玉 (略) 。本项目监督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本项目于**日11:00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分中心进行公开招标。至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家数不足三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二十八之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经我单位研究决定,本项目重新组织招标。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 (略) 十二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

**日

阿拉尔农业园区高效设施农业示范项目(一期)附属设施建设项目(设备)(E**)(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招标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 (略) 十二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金玉 (略) 。本项目监督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本项目于**日11:00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分中心进行公开招标。至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家数不足三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二十八之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经我单位研究决定,本项目重新组织招标。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 (略) 十二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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