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石井港口现代物流项目疏港路工程北段设计补充通知-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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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石井港口现代物流项目疏港路工程北段设计补充通知-招标/资审公告

补充通知

致各投标人:

(略) 交通运输 (略) (略) 石井港口现代物流项目疏港路工程(北段)设计(招标编号: 南建标[2024]066号),现作出补充通知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1章第3.4条修改为: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建安造价在13000万元及以上的道 (略) 主干路( (略) 快速路)的道路工程设计项目业绩。

二、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商务分评分标准中的“类似工程项目业绩”是指: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建安造价在13000万元及以上的道 (略) 主干路( (略) 快速路)的道路工程设计项目业绩。

本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补充通知内容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 (略) 交通运输 (略)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闽 (略)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日

补充通知

致各投标人:

(略) 交通运输 (略) (略) 石井港口现代物流项目疏港路工程(北段)设计(招标编号: 南建标[2024]066号),现作出补充通知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1章第3.4条修改为: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建安造价在13000万元及以上的道 (略) 主干路( (略) 快速路)的道路工程设计项目业绩。

二、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商务分评分标准中的“类似工程项目业绩”是指: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建安造价在13000万元及以上的道 (略) 主干路( (略) 快速路)的道路工程设计项目业绩。

本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补充通知内容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 (略) 交通运输 (略)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闽 (略)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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