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本级]江西东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抚州市医保反欺诈大数据应用监管试点项目采购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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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本级]江西东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抚州市医保反欺诈大数据应用监管试点项目采购更正公告

江西 (略) (略) 医保反欺诈大数据应用监管试点项目(采购编号:JXDJ-2024-FZ-07)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XDJ-2024-FZ-0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医保反欺诈大数据应用监管试点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更正内容1:招标文件第35页 第四章 技术服务要求 第二部分商务要求:5.1 人员要求 投标人须安排不少于1名项目经理、1名技术负责人、4名相关专业团队成员参与本项目,实施交付团队需熟悉江西省医保业务流程、政策及系统现状。 现更正为:投标人须安排不少于1名项目经理、1名技术负责人、4名相关专业团队成员参与本项目,实施交付团队需具医学或药学、信息技术、卫生事业管理等初级(含)以上专业职称,熟悉江西省医保业务流程、政策及省医保信息系统现状。 更正内容2:招标文件第27页 第三章 评标办法 四、评分标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三、商务部分 企业资质(10分)投标人所投的应用服务软件制造商需要具备ISO* 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 隐私信息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IEC* 数据治理符合性评价证书、GB/T*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国家标准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认证证书,满足一项得2分,满分 10分。评审依据:投标人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并加盖软件制造商公章。 现更正为:投标人所投的应用服务软件制造商需要具备ISO/IEC*云服务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 隐私信息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IEC* 数据治理符合性评价证书、国家标准《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三级以上(含三级)认证证书,每满足一项得2.5分,满分10分。评审依据:投标人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并加盖软件制造商公章。 更正内容3:招标文件第27页 第三章 评标办法 四、评分标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三、商务部分(8分) 专业服务团队 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应用服务软件制造商须针对本项目配备有专业服务团队,具体专业人员如下:(1)具备统计类中级及以上资格(职称)的人员至少2人;(2)具备卫生事业管理类高级(含副高级)职称的人员至少1人;(3)具备医学类高级(含副高级)职称的人员至少1人;(4)具备医学或药学类中级及以上资格(职称)的人员至少4人;评审依据:提供的本项目核心团队满足上述4项之一的,每满足一项得2分,最高得8分,未提供不得分。(须提供持证人员学历证明、职称证明等相关证书复印件及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否则不计分)。 现更正为: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应用服务软件制造商须针对本项目配备有专业服务团队,具体专业人员如下: (1)具有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中级)资格得0.5分,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资格得1分,最高得1分; (2)具备卫生事业管理类中级及以上资格(职称)人员的得1分,高级(含副高级)职称人员的得2分,最高得2分; (3)具医学或药学类中级及以上资格(职称)人员的,得1分,高级(含副高级)职称人员的,得2分,最高得2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提供的本项目核心团队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本项合计最高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须提供持证人员学历证明、职称证明等相关证书复印件及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否则不计分)。 更正内容4: 招标文件第27页 第三章 评标办法 四、评分标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技术部分软件著作权(10分) 投标人所投的应用服务软件制造商须具有本项目所需支撑配套的专业软件系统著作知识产权证书,包括医保大数据反欺诈风控类、医保大数据稽核监管类、医保基金大数据监管类、医保监控审核及智能挖掘类、医保基金风险评估类,每项得2分,最高得10分。评审依据:提供上述功能软件著作权证书扫描件并加盖软件制造商公章。 现更正为:投标人所投的应用服务软件制造商须具有本项目技术服务所需支撑的医保基金大数据反欺诈监管多个关键领域配套专业软件系统著作知识产权证书,包括医保大数据反欺诈、医保稽核监管、医保基金监管、医保监控审核及智能挖掘,以及医保基金风险评估等,投标人的应用服务软件制造商拥有上述每一类的软件著作权证书(提供功能相近的软件著作权证书,名称可不完全一致)得2分,最高得10分。评审依据:提供上述功能软件著作权证书扫描件并加盖软件制造商公章。 增加商务部分评分项: 案例经验: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交付,应用服务软件制造商近三年来应具有独立承担医保部门或医保经办管理部门的医保基金反欺诈监管类项目的案例经验证明,每提供一个项目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得1分,最高得3分。合同无金额或金额为0的不得分。评审依据:投标文件提供应用服务软件制造商具有上述案例经验的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并加盖软件制造商公章。 原招标文件开标时间:2024年7月4日上午9:30 现更正为开标时间:2024年7月19日上午9:30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请投标人下载澄清后的招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f (略) 医疗保障局本级

地址: (略) 临川区迎宾大道5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 (略)

地址: (略) 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岭新 (略) 路北东边第17栋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舒芬

电话:*

江西 (略) (略) 医保反欺诈大数据应用监管试点项目(采购编号:JXDJ-2024-FZ-07)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XDJ-2024-FZ-0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医保反欺诈大数据应用监管试点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更正内容1:招标文件第35页 第四章 技术服务要求 第二部分商务要求:5.1 人员要求 投标人须安排不少于1名项目经理、1名技术负责人、4名相关专业团队成员参与本项目,实施交付团队需熟悉江西省医保业务流程、政策及系统现状。 现更正为:投标人须安排不少于1名项目经理、1名技术负责人、4名相关专业团队成员参与本项目,实施交付团队需具医学或药学、信息技术、卫生事业管理等初级(含)以上专业职称,熟悉江西省医保业务流程、政策及省医保信息系统现状。 更正内容2:招标文件第27页 第三章 评标办法 四、评分标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三、商务部分 企业资质(10分)投标人所投的应用服务软件制造商需要具备ISO* 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 隐私信息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IEC* 数据治理符合性评价证书、GB/T*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国家标准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认证证书,满足一项得2分,满分 10分。评审依据:投标人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并加盖软件制造商公章。 现更正为:投标人所投的应用服务软件制造商需要具备ISO/IEC*云服务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 隐私信息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IEC* 数据治理符合性评价证书、国家标准《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三级以上(含三级)认证证书,每满足一项得2.5分,满分10分。评审依据:投标人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并加盖软件制造商公章。 更正内容3:招标文件第27页 第三章 评标办法 四、评分标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三、商务部分(8分) 专业服务团队 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应用服务软件制造商须针对本项目配备有专业服务团队,具体专业人员如下:(1)具备统计类中级及以上资格(职称)的人员至少2人;(2)具备卫生事业管理类高级(含副高级)职称的人员至少1人;(3)具备医学类高级(含副高级)职称的人员至少1人;(4)具备医学或药学类中级及以上资格(职称)的人员至少4人;评审依据:提供的本项目核心团队满足上述4项之一的,每满足一项得2分,最高得8分,未提供不得分。(须提供持证人员学历证明、职称证明等相关证书复印件及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否则不计分)。 现更正为: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应用服务软件制造商须针对本项目配备有专业服务团队,具体专业人员如下: (1)具有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中级)资格得0.5分,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资格得1分,最高得1分; (2)具备卫生事业管理类中级及以上资格(职称)人员的得1分,高级(含副高级)职称人员的得2分,最高得2分; (3)具医学或药学类中级及以上资格(职称)人员的,得1分,高级(含副高级)职称人员的,得2分,最高得2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提供的本项目核心团队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本项合计最高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须提供持证人员学历证明、职称证明等相关证书复印件及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否则不计分)。 更正内容4: 招标文件第27页 第三章 评标办法 四、评分标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技术部分软件著作权(10分) 投标人所投的应用服务软件制造商须具有本项目所需支撑配套的专业软件系统著作知识产权证书,包括医保大数据反欺诈风控类、医保大数据稽核监管类、医保基金大数据监管类、医保监控审核及智能挖掘类、医保基金风险评估类,每项得2分,最高得10分。评审依据:提供上述功能软件著作权证书扫描件并加盖软件制造商公章。 现更正为:投标人所投的应用服务软件制造商须具有本项目技术服务所需支撑的医保基金大数据反欺诈监管多个关键领域配套专业软件系统著作知识产权证书,包括医保大数据反欺诈、医保稽核监管、医保基金监管、医保监控审核及智能挖掘,以及医保基金风险评估等,投标人的应用服务软件制造商拥有上述每一类的软件著作权证书(提供功能相近的软件著作权证书,名称可不完全一致)得2分,最高得10分。评审依据:提供上述功能软件著作权证书扫描件并加盖软件制造商公章。 增加商务部分评分项: 案例经验: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交付,应用服务软件制造商近三年来应具有独立承担医保部门或医保经办管理部门的医保基金反欺诈监管类项目的案例经验证明,每提供一个项目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得1分,最高得3分。合同无金额或金额为0的不得分。评审依据:投标文件提供应用服务软件制造商具有上述案例经验的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并加盖软件制造商公章。 原招标文件开标时间:2024年7月4日上午9:30 现更正为开标时间:2024年7月19日上午9:30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请投标人下载澄清后的招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f (略) 医疗保障局本级

地址: (略) 临川区迎宾大道5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 (略)

地址: (略) 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岭新 (略) 路北东边第17栋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舒芬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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