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松国家粮食储备库新建1万吨粮食仓储物流项目澄清公告
安徽宿松国家粮食储备库新建1万吨粮食仓储物流项目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安徽宿松国家粮食储备库新建*吨粮食仓储物流项目(项目编号:H7GC24A01G027)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序号 | 原招标文件内容 | 修改后内容 |
1 | 专用合同条款-12.2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 。 预付款支付期限: /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执行通用条款 。 | 专用合同条款-12.2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暂估价)的10% 。 预付款支付期限:发出开工通知7天内。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在支付工程进度款中按进度款支付比例扣除,扣完为止 。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支付前7天内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银行保函、第三方担保或者保证保险 。 |
2 | 专用合同条款-12.4.1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1)工程开工后每月支付上一个月经核定的验收合格的工程价款的 85%;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价款的 90%; (3)经审计后支付至审计价款的 97%; (4)余款3%作为质量保证金, 竣工结算审核完成,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定案金额的 3%为质量保证金后, 一次性付清工程款。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复验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工程质量保证金保函保险有效期与缺陷责任期截止时间保持一致)。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形式可为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 | 专用合同条款-12.4.1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按每月计量周期进行支付。即每月末,发包人根据核实签认的合同内工程形象进度办理期中进度款结算,期中进度付款金额为当期所核实签认进度款的85%(在支付工程进度款中按进度款支付比例扣除预付款,扣完为止)。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完成备案后付至经审核已完成工程量的 90%,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其他机构结算审定后付至审定价款的97%,竣工结算审核完成,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定案金额的 3%作为质量保证金后,一次性付清工程款。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退还(工程质量保证金保函保险有效期与缺陷责任期截止时间保持一致)。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形式可为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 |
除上述内容外,此项目其他内容不变。招标内容与此不一致的,以此澄清为准。此澄清作为对此项目的补充,其内容为此招标项目的组成部分。
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安徽宿松国家粮食储备库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 (略)
2024年06月26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安徽宿松国家粮食储备库新建*吨粮食仓储物流项目(项目编号:H7GC24A01G027)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序号 | 原招标文件内容 | 修改后内容 |
1 | 专用合同条款-12.2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 。 预付款支付期限: /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执行通用条款 。 | 专用合同条款-12.2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暂估价)的10% 。 预付款支付期限:发出开工通知7天内。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在支付工程进度款中按进度款支付比例扣除,扣完为止 。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支付前7天内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银行保函、第三方担保或者保证保险 。 |
2 | 专用合同条款-12.4.1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1)工程开工后每月支付上一个月经核定的验收合格的工程价款的 85%;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价款的 90%; (3)经审计后支付至审计价款的 97%; (4)余款3%作为质量保证金, 竣工结算审核完成,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定案金额的 3%为质量保证金后, 一次性付清工程款。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复验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工程质量保证金保函保险有效期与缺陷责任期截止时间保持一致)。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形式可为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 | 专用合同条款-12.4.1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按每月计量周期进行支付。即每月末,发包人根据核实签认的合同内工程形象进度办理期中进度款结算,期中进度付款金额为当期所核实签认进度款的85%(在支付工程进度款中按进度款支付比例扣除预付款,扣完为止)。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完成备案后付至经审核已完成工程量的 90%,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其他机构结算审定后付至审定价款的97%,竣工结算审核完成,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定案金额的 3%作为质量保证金后,一次性付清工程款。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退还(工程质量保证金保函保险有效期与缺陷责任期截止时间保持一致)。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形式可为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 |
除上述内容外,此项目其他内容不变。招标内容与此不一致的,以此澄清为准。此澄清作为对此项目的补充,其内容为此招标项目的组成部分。
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安徽宿松国家粮食储备库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 (略)
2024年0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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