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KV青岛线及10kV货场线路排迁改造工程二次废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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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KV青岛线及10kV货场线路排迁改造工程二次废标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 (略) ·市本级][公开招标][施工]10KV青岛线及10kV货场线路排迁改造工程(二次)废标公告

信息时间:** 17:43

10KV青岛线及10kV货场线路排迁改造工程(二次)废标公告

10KV青岛线及10kV货场线路排迁改造工程(二次)项目编号:H*6002,该项目于** (略) 公共资源交易心进行了开评标工作,并已出具评审结果,建达 (略) 受招标人委托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过程发现以下问题:

1、内蒙古 (略) 及内蒙古 (略) 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处只签字未盖章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3.7.3签字和盖章资格审查要求。

2、内蒙古 (略) 、 (略) (略) 及内蒙古 (略) 未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五) 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提供相应承诺, (略) 恒远 (略) 未按要求提供承诺,只提供说明。

3、内蒙古 (略) 提供3份业绩,但未予赋分。

4、山西 (略) 提供的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承诺内容不真实(经查证2 (略) 存在串通投标处罚案件违法行为)。

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说明: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投标人败诉的,且与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投标人需如实出具有或无诉讼和仲裁情况的承诺,虚假承诺一经查出,视为弄虚作假投标;骗取标的,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 (略) 恒远 (略) 近三年发生的无诉讼和仲裁情况内容不真实,且此公司只提供说明,未提供承诺(经查证202 (略) 存在一起与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

依据《 (略) 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 (略) 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七)优化标人确定程序。建立健全招标人对评标报告的审核程序,招标人发现评标报告存在错误的,有权要求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纠正。 

依据《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之规定: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标候选人为标人。排名第一的标候选人放弃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标候选人为标人,也可以重新招

经监管部门批准,本项目作废标处理,后期重新组织招标。

质疑受理单位

招标人: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局)

联系人:于磊联系电话:*

地址: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厦12楼

邮箱:*@*q.com

招标代理:建达 (略)

联系人:王明,联系电话:*

地址: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翠竹街72幢10层10号

邮箱:*@*q.com

监督部门: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

地址: (略) 开发区阿古拉街创业厦6楼

投诉电话:0475-* 传真:0475-*

邮箱:*@*63.com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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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KV青岛线及10kV货场线路排迁改造工程(二次)废标公告

10KV青岛线及10kV货场线路排迁改造工程(二次)项目编号:H*6002,该项目于** (略) 公共资源交易心进行了开评标工作,并已出具评审结果,建达 (略) 受招标人委托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过程发现以下问题:

1、内蒙古 (略) 及内蒙古 (略) 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处只签字未盖章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3.7.3签字和盖章资格审查要求。

2、内蒙古 (略) 、 (略) (略) 及内蒙古 (略) 未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五) 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提供相应承诺, (略) 恒远 (略) 未按要求提供承诺,只提供说明。

3、内蒙古 (略) 提供3份业绩,但未予赋分。

4、山西 (略) 提供的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承诺内容不真实(经查证2 (略) 存在串通投标处罚案件违法行为)。

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说明: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投标人败诉的,且与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投标人需如实出具有或无诉讼和仲裁情况的承诺,虚假承诺一经查出,视为弄虚作假投标;骗取标的,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 (略) 恒远 (略) 近三年发生的无诉讼和仲裁情况内容不真实,且此公司只提供说明,未提供承诺(经查证202 (略) 存在一起与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

依据《 (略) 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 (略) 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七)优化标人确定程序。建立健全招标人对评标报告的审核程序,招标人发现评标报告存在错误的,有权要求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纠正。 

依据《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之规定: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标候选人为标人。排名第一的标候选人放弃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标候选人为标人,也可以重新招

经监管部门批准,本项目作废标处理,后期重新组织招标。

质疑受理单位

招标人: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局)

联系人:于磊联系电话:*

地址: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厦12楼

邮箱:*@*q.com

招标代理:建达 (略)

联系人:王明,联系电话:*

地址: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翠竹街72幢10层10号

邮箱:*@*q.com

监督部门: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

地址: (略) 开发区阿古拉街创业厦6楼

投诉电话:0475-* 传真:0475-*

邮箱:*@*63.com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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